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19〕20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我局依法抽取你公司2018年代理的龙岩市永定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现就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
(一)龙岩市永定区医院氩气高频电刀等设备的采购(项目编号:[350822]FJZH[GK]2018003)
1、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该项目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视频资料未拷贝归档保管。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之规定。
2、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18年7月28日,合同包一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合同包二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3、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18年7月28日,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4、未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包一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中标人保证金退还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包二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中标人保证金退还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二)永定区国土资源局煤矿越界开采实地核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822]FJZH[TP]2018002)
1、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该项目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视频资料未拷贝归档保管。违反《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之规定。
2、未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中标人保证金退还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条之规定。
3、评标系统显示的评委及监督人,并非实际到场的评委及监督人。
(三)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局永定区农业局采购紫云英种子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822]FJZH[XJ]2018002)
1、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该项目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视频资料未拷贝归档保管。违反《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之规定。
2、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
3、未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中标人保证金退还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条之规定。
(四)福建土楼博物馆监控设备及寻呼系统项目工程类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822]FJZH[GK]2018005)
1、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该项目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视频资料未拷贝归档保管。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之规定。
2、评标系统显示的评委及监督人,并非实际到场的评委及监督人。
(五)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路灯备品备件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822]FJZH[XJ]2018006)
1、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该项目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视频资料未拷贝归档保管。违反《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之规定。
2、评标系统显示的评委及监督人,并非实际到场的评委及监督人。
二、整改意见
你公司应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公司于1月31日前整改上述问题,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