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
文号:永财购[2020]2号
作者: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16 15:00
龙岩市永定区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19〕20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我局依法抽取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涉及贵单位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
龙岩市永定区医院氩气高频电刀等设备的采购(项目编号:[350822]FJZH[GK]2018003),你单位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18年7月28日,合同包一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合同包二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二、整改意见
你单位应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定,请你单位于1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反馈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