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杭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
关于上杭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整改通知书
福建上杭和源招投标有限公司: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龙财购〔2018〕17号)要求,我局依法检查你公司代理的2017年度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现就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盖章,违反《政府采购法》第20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采购人代表未出具授权函,违反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
3.部分项目为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或确认没有日期,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
4.部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签字或盖章、无签订日期,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7条、财政部令18号第64条规定。
5.部分项目《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无验收小组意见,使用、监督部门无盖章或签字。
6.部分项目无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或《投标保证金退还委托表》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为提出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
二、整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10月20日前书面报告我局。
上杭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