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需要,构建专业结构合理、业务水平突出的评审专家队伍,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闽财购〔2016〕40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
(五)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六)不满65周岁的中国公民;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采购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品目,前款第(二)项、第(六)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请步骤
(一)网上填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首页注册模块,点击“评审专家”注册,并按系统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按属地原则,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为“主评审区域”,工作地在新罗区的申请人评审区域直接选择“龙岩市本级”。
系统内评审品目以“字母+数字”编码对应品目,分为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申请人员应当根据本人专业及所从事工作领域,对照评审专家主页分类标准选择评审品目。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网上提交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到选择的评审区域所在财政部门现场审核:
1.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和《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个人情况信息表》(“专家注册”栏目下载打印);
2.学历学位、专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3.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由省级统一管理,各级财政局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资料的审核及系统审,本级财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由系统报送至上一级财政部门审核,最终由省财政厅将市、县审核通过的专家统一审定入库。审核入库的专家,系统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专家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请保持通讯畅通,并适时关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栏目内的有关信息。
现场初审地点:
龙岩市区:龙岩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24楼2416室;联系电话:0597-2811058。
长汀:长汀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地址:龙岩市长汀县兆征路长汀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97-6832892。
永定:永定区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1号永定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97-5821957。
上杭:上杭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地址:龙岩市上杭县振兴路110号上杭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97-3882465。
连城:连城县财政局综合股;地址:龙岩市连城县城关东环北路1号连城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97-3322008。
武平:武平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地址: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政府路47号武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97-4829835。
漳平:漳平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地址:龙岩市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漳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97-7526595。
现场初审重点:
1.申请人员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年龄、工作单位、学历、专业、职称、联系方式等,核对网上提交信息与原始资料是否一致。
2.申请人员专业信息。核实申请人员填报专业与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对应或密切相关。确认申请人员选择的评审品目符合申请人的专业及职称,对选择评审品目超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领域的,申请人员应提供科研成果等其他证明材料。
龙岩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办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