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建电视台旅游频道制作并播出《全福游之遇见连城》服务类采购项目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建电视台旅游频道制作并播出《全福游之遇见连城》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825]LYCG[DY]2020004_1_91350100MA2YEARJ2R_5291)
一、合同编号:[350825]LYCG[DY]2020004_1_91350100MA2YEARJ2R_5291
二、合同名称: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建电视台旅游频道制作并播出《全福游之遇见连城》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825]LYCG[DY]2020004_1_91350100MA2YEARJ2R_529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825]LYCG[DY]2020004
四、项目名称: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建电视台旅游频道制作并播出《全福游之遇见连城》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连城县东环北路272号
联系方式:18159802605
供应商(乙方):福建电广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B楼17层
联系方式:0591-862151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200202 - 电视服务 | 电视服务 | 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 | 福建电视台旅游频道制作并播出《全福游之遇见连城》 | 1 | 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标准 | 600000 |
合同总金额:¥60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1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1-162020-11-16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