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9年镇街视频会议不间断电源(UPS)货物类采购项目投诉的处理决定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9年镇街视频会议不间断电源(UPS)货物类采购项目投诉的处理决定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福建省创怡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618号(五洲财富中心)1幢1706室
被投诉人:龙岩锐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15号珠江大厦6幢1303室
二、项目概况
投诉人福建省创怡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对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委托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组织的“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9年镇街视频会议室不间断电源(UPS)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350802]WZ[GK]2020008)”的采购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5月19日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书》。本机关经审查,于当日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转送了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就有关事项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答复说明,并提供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机关对现有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三、投诉人福建省创怡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称
(一)中标方供应商深圳市商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无用户使用案例,无法生产出标书所要求的产品,属于虚假应标。
(二)深圳市商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技术证明函中的公章与其目前所使用的公章有很大区别,涉嫌伪造公章。
四、处理决定
为查明事实,针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本机关调取了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材料,审查了被投诉人的书面答复说明。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做如下认定:
(一)关于投诉事项1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称中标方供应商深圳市商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无用户使用案例,无法生产出标书所要求的产品,投诉人无法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能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技术参数的产品属于合同实施和验收事宜,采购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如有不符,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故本项投诉缺乏事实依据。
(二)关于投诉事项2
投诉人称深圳市商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技术证明函中的公章与其目前所使用的公章有很大区别,涉嫌伪造公章,投诉人无法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本项投诉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福建省创怡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