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龙岩市土地收储利用“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一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F-TDCB-GK-201808-B0372-F

 

           招标编号:[350800]F[GK]2018216

 

 

 

 

                                                           采购人: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龙岩市土地收储利用“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一期)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F-TDCB-GK-201808-B0372-F

2、招标编号:[350800]F[GK]2018216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测绘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该证书(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该公证书原件核对)。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会员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莲新南路2号

联系方法:15985796908

13、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联系方法:0597-2529068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套) 5,500,000.0000
5500000 11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挂号邮件或快递方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龙岩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fjzfcg.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其他:招标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费比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 查询联系人:麻女士; 电话:0597-2810096。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测绘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该证书(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该公证书原件核对)。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一、现状分析和需求说明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关于本项目现状以及业务需要的说明进行综合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系统总体框架设计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基于云计算的总体框架设计及相关文字说明进行综合打分,总体框架设计要具有开放性和可扩充性,满足今后扩展需要。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的技术流程及建设依据进行综合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四、核心数据库建设1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库设计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五、核心数据库建设2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不同类型数据(应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核心数据库要求的“表1数据建设内容”相对应)采取不同的整合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六、核心数据库建设3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功能设计进行综合打分,系统要满足在多用户大数据量的情况下快速响应各用户端的数据服务请求的能力。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七、核心数据库建设4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不同来源、不同类型、不同年份的数据更新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八、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建设1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平台技术架构图、服务架构图及相关说明进行综合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九、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建设2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门户功能设计进行综合打分,平台要满足所有应用服务交换发布的要求;系统二次开发接口模块要满足各类应用系统调用的需要。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十、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建设3 2 评委根据投标人对“一张图”平台的理解,在用户需求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进行综合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十一、移动“一张图”建设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移动“一张图”领导版、业务版的功能设计和数据更新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十二、电子政务平台通用功能建设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政务平台通用功能构建平台、运行平台和门户三部分的功能设计进行综合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十三、用地审批管理系统(市县级)建设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要在充分了解省厅建设用地审批系统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要包括现状分析、需求理解、总体设计、技术路线、功能设计等内容,以文字和图形方式描述和设计。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十四、土地出让审批管理系统(市县级)建设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要在充分了解省厅土地出让审批系统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要包括现状分析、需求理解、总体设计、技术路线、功能设计等内容,以文字和图形方式描述和设计。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十五、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管理系统建设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规范设计要求进行设计,要包括现状分析、需求理解、总体设计、技术路线、功能设计等内容,以文字和图形方式描述和设计。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十六、测绘与勘测定界管理系统建设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要包括现状分析、需求理解、总体设计、技术路线、功能设计等内容,以文字和图形方式描述和设计。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十七、土地收储管理系统建设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要包括现状分析、需求理解、总体设计、技术路线、功能设计等内容,以文字和图形方式描述和设计。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十八、接口建设1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接省厅报件自检系统的对接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要具有可行性与完整性,包括现状分析、需求理解、设计思路、系统结构等内容,以文字和图形方式描述和设计。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十九、接口建设2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省厅已开放接口系统的对接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要具有可行性与完整性,要实现数据的上下级交互,包括现状分析、需求理解、设计思路、系统结构等内容,以文字和图形方式详细描述和设计。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十、技术力量1 1 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至少20人的得1分,须提供每个成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由社保机构(或代收单位)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该员工在投标人公司缴交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含劳务派遣),否则不得分。
二一、技术力量2 2 拟委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人员证书的再加1分,满分2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http://www.csi-s.org.cn)的查询“已登记”结果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以及由社保机构(或代收单位)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该员工在投标人公司缴交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含劳务派遣),否则不得分。
二二、技术力量3 2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或人事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人员证书的再加1分,满分2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由社保机构(或代收单位)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该员工在投标人公司缴交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含劳务派遣),否则不得分。该人员与技术力量2中人员不得重复。
二三、技术力量4 1 拟委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于2015年以来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市级以上国土资源“一张图”项目,每人每项目计0.5分,最高计1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须满足上述要求)及由社保机构(或代收单位)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该员工在投标人公司缴交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含劳务派遣),否则不得分。
二四、技术力量5 2 项目团队成员于2015年以来参与市级以上国土资源局“一张图”项目,每人每项目计0.5分,最高计2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须满足上述要求)及由社保机构(或代收单位)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该员工在投标人公司缴交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含劳务派遣),否则不得分。本项目与技术力量4中的人员不得重复。
二五、技术力量6 1 项目团队具有人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职称证书的,每个得0.5分,满分1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保机构(或代收单位)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该员工在投标人公司缴交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含劳务派遣),否则不得分。
二六、技术力量7 1 项目团队具有人事主管部门或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个得0.5分,满分1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保机构(或代收单位)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该员工在投标人公司缴交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含劳务派遣),否则不得分。
二七、技术力量8 1 项目团队具有Arcgis培训认证证书,5人及以上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书复印件由社保机构(或代收单位)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该员工在投标人公司缴交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含劳务派遣),否则不得分。
二八、项目实施方案 2 评委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至少要包括本项目管理组织结构、投入技术力量、人员配置说明、详细的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和按期完成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九、培训服务方案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免费培训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要合理、有针对性,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目标、培训人数、培训方法和培训师资等。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备注1 0.0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所有要求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人未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所有要求。
备注2 0.0 商务及质量技术部分要求提供的证书、材料等复印件(身份证、体系认证证书、缴交社保证明及下载网页或截图除外)应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该证书(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该公证书原件核对),否则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备注3 0.0 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书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应列出详细清单,与原件在递交其他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与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原件无须装订、无须密封。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一、综合实力1 1 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认证等级)5级的,得1分,4或3级,得0.5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二、综合实力2 1 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软件开发)甲级的,得1分,乙级得0.5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三、综合实力3 2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体系认证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所提供证书在认证信息查询系统(http://cx.cnca.cn)的查询结果“有效”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四、综合实力4 1 投标人开发的国土资源“一张图”相关系统获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颁发的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提供获奖证书必须包含 “国土一张图”五个字,且获奖单位必须包含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五、综合实力5 1 投标人开发的国土资源“一张图”相关系统获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火炬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提供获奖证书必须包含 “国土一张图”五个字,且承担单位必须包含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六、综合实力6 2 投标人具有用地审批系统、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平台、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著作权人须为投标人),每个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七、成功业绩1 3 投标人独立开发建设的国土资源“一张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不含硬件部分)的成功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3分。每个成功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业绩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八、成功业绩2 3 投标独立开发建设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每个得1分,满分3分。每个成功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业绩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九、成功业绩3 3 投标独立开发建设国土资源建设用地审批(报批)系统,每个得1分,满分3分。每个成功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业绩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十、成功业绩4 2 投标人独立开发建设国土资源“一张图”系统(移动端),每个得1分,满分2分。每个成功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业绩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十一、成功业绩5 2 投标人独立开发建设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不含硬件部分)的得2分。每个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十二、售后服务承诺1 1 根据投标人响应到达时间:能在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进行售后服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十三、售后服务承诺2 1 免费维护期等于2年的不得分,2年以上每增加满1年得0.5分,满分1分。
十四、售后服务承诺3 2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售后服务情况(上述售后服务承诺1和2除外)综合对比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1分。
备注1 0.0 以上同一成功业绩不重复得分(如同一业绩满足多个评分项,只计算得分最高的一项)。
备注2 0.0 商务及质量技术部分要求提供的证书、材料等复印件(身份证、体系认证证书、缴交社保证明及下载网页或截图除外)应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该证书(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该公证书原件核对),否则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 称:龙岩市土地收储利用“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一期)项目。

(2)项目任务:包括标准规范体系、国土空间数据中心、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包括PC端和移动端)、电子政务平台及5个应用子系统以及接口建设,实现系统相互融合、衔接一致。

(3)建设地点: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4)建设时间:自签订合同后18个月内实施完毕并提交验收。

(5)建设目标:参照《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建设总体方案》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省 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基于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聚合集成各类国土空间相关数据,建设市县两级土地收储利用“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以下简称“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做到国土空间数据的“一览无余”和图文一体化全流程业务管理,在纵向上实现省市县三级资源共享,横向上实现各业务科室业务联动审批,从而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6)采购清单

项目名 称

工作内容

龙岩市土地收储利用 “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一期)

1. 项目设 计,包括需求调研、总体设 计、数据库结构设 计、概要设 计、详细设 计、系统集成方案等。

2.标准规范体系,包括数据库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系统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以及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持续更新的相关制度和规范。

3.国土空间数据中心建设,包括数据目录体系、核心数据库、核心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4.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建设,包括云管理与服务系统、国土空间数据服务系统、门户和移动“一张图”建设。

5.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包括电子政务通用功能搭建、用地审批管理系统(市县级)、土地出让审批管理系统(市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管理系统、测绘与勘测定界管理系统、土地收储管理系统5个系统建设以及不动产登记系统、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系统已有系统集成。

6.接口建设,包括与省国土资源厅相关系统的衔接、与市 级共享平台衔接。

二、工作基础

(一)数据方面

龙岩市国土资源数据种类繁多、存储海量,包括基础测绘数据、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矿产资源等基础现状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规划类数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土地供应项目、土地整治项目、不动产登记、矿产探矿权、矿产采矿权等国土资源管理类数据。以上这些数据主要以数据库、业务系统或电子文件形式存储。

(二)应用系统方面

龙岩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业务的开展已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一是通过开展数字城市(县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整合了龙岩市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建设运行于政务信息网环境的政务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和运行于因特网环境的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二是通过使用部、省厅部署的纵向辅助审查、审核系统(约25个系统),实现材料信息的录入上报;三是各市(区、县)通过搭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有序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上各个业务系统的功能和数据相对独立,市本级内部各业务部门的数据没有实现互联共享,在横向审批管理、国土资源数据成果应用等方面没有实现信息化管理。

(三)基础设施环境方面

政务网是依托数字龙岩建设办公室政务网,横向接入市政府办公网络,纵向上联省厅,下联6个县局,实现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网络互联互通。数字龙岩建设办公室中心机房已搭建政务网统一系统软硬件支撑平台,机房建设情况良好。市局内部已建立局域网,拥有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图形工作站、磁盘阵列、UPS等设备,机房环境相对简陋。

三、技术标准

“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方案的编写参 考以下一些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若有更新,以最新的规范为准。

《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建设总体方案》(国土资源部,2010年)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统筹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5〕1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7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1号)

《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83号)

《国土资源标准目录》中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测绘地理信息国家标准》中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标准》中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福建省“互联网+国土管理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

《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汇编2003》(ISBN:7506632381)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0)

《计算机软件开发产品文件编制指南》(GB/T8567)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12505)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T9386-8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

其他国土资源信息化相关文件、技术标准规范

四、项目设 计要求

一是开展需求调研。对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的现状及业务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为平台总体设 计、各专项设 计等提供基础。

二是开展总体设 计。要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对“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的建设目标、建设依据、总体框架、建设内容、项目实施等进行设 计。

三是开展专项设 计。要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在总体设 计的基础上,开展国土空间数据中心、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含移动端)、电子政务平台、基础设施环境四个专项设 计,同时要完成数据库的详细设 计及各系统的概要设 计、详细设 计等。

五、总体建设要求

(一)总体框架

要求参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总体建设方案》的技术架构,基于分布式、云计算等技术进行设 计,即在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下,采用市集中式建设模式,以国土空间数据中心基础,在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的支撑下,通过“一张图”平台门户、电子政务平台门户、移动“一张图”,向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用户、其他政府部门用户提供国土空间数据服务等。后期能实现与省 级空间平台进行对接。

(二)系统集成

要求本项目所建设的相关系统与部级、省厅下发的业务系统、市 级共享平台、龙岩市县两级国土资源局自建系统对接,实现“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一体化集成运行。项目实施过程上中涉及与省国土资源厅、市 级共享平台、龙岩市县两级国土资源局自建系统对接的接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系统部署

参 考《省 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要求》的建设模式,采用市集中建设模式,将市、县两级核心数据库、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等统一部署在数字龙岩建设办公室的政务信息网支撑平台上。各区、县(市)在满足信息网络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终端访问和使用市 级平台上提供的数据资源和应用服务,无需存储数据、开发系统、配置基础设施环境等。投标人需要根据本项目对基础设施环境提出要求与设 计,如:信息安全、网络、存储、数据备份、容灾恢复、软硬件等方面。

六、规范体系建设要求

“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结合国家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标准规范体系,为龙岩市“一张图”综合管理云平台项目建设提供标准体系支撑。

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数据库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二是平台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三是系统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四是为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持续更新的相关制度和规范。

七、国土空间数据中心建设要求

国土空间数据中心要实现多源、多尺度、多类型数据的有序存储和管理,同时保证核心数据库的现势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国土资源各项审批业务、宏观决策各项应用和数据交换提供统一的数据和技术保障。包括数据目录体系建设、核心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一)数据目录体系要求

全面梳理现有各类国土空间数据,遵循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对国土空间数据进行统一规划,制定数据分类目录及编码标准,建立我市国土空间数据目录,形成横向覆盖国土等不同行业,纵向包括市县两级的数据资源体系。数据类型分为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和社会经济数据,如图所示(附图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图1国土空间数据目录)。

 

根据数据使用对象和用途将数据资源目录分为物理数据库目录、数据资源总目录、数据资源公开服务目录和数据资源共享服务目录四部分。

物理数据库目录。提供统一的物理数据库目录,能够对平台涉及到的所有物理数据和文件进行统一管理,通过编录物理信息元数据,形成数据资源关键信息列表,有效集成、规范组织数据信息。

数据资源总目录。为了更为有效的进行数据存储、管理和调用等操作服务,需要将数据按业务类型分类,建立所有在线数据资源的总目录,编录相关元数据信息,优化数据存储结构。

数据资源公开服务目录。数据资源公开服务目录包含面向公众的土地政务信息、矿政信息、地质环境信息、地质灾害信息、不动产证书信息等相关信息的目录。公众可按照公开服务目录进行各类公开信息的查看。

数据资源共享服务目录。编录共享数据信息,开发数据资源共享服务目录,目录包含共享数据的覆盖范围、标识、主题等关键信息,编录相关元数据信息。为满足数据资源共享需求,实现数据资源在国土及部门内部的共享交换。

(二)核心数据库要求

依据数据目录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整合、转换、建库,完成现状数据库、规划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及其他数据库的整合入库中,建立核心数据库。

1.数据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数据内容)

表1数据建设内容

序号

数据库

数据分类

数据内容

1

现状数据库

 

遥感测绘

基础地理数据

2

遥感影像数据

3

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4

村庄地籍数据

5

二调数据

6

基准地价数据

7

征地区片价数据

8

农用地分等数据

9

耕地质量等别数据

10

地质及环境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11

地质灾害点分布数据

12

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储量数据

13

林业

林业调查数据

14

规划数据库

 

规划红线

基本农田红线

15

生态保护红线

16

土地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

17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数据

18

土地整治规划

19

矿产规划

矿产资源规划数据

20

地质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1

其他规划

待机构改革后新增

22

管理数据库

地政管理

建设用地审批数据

23

土地供应数据

24

土地征收数据

25

建设用地预审数据

26

临时用地审批数据

27

设施农用地审批数据

28

土地储备数据

29

土地开发整理数据

30

矿政管理

采矿权公示数据

31

采矿权登记数据

32

探矿权登记数据

33

探矿权公示数据

34

矿山恢复治理数据

35

不动产

登记

不动产登记数据

36

社会经济数据库

社会、经济、人口、政策文件等

 

以上数据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数据建设原则

在项目验收前,以上各类数据原则上应完成2008年至验收前已有数据的入库,其中2008年以前已有电子格式的数据也需要完成入库。因省厅数据接口未下放造成无法收集的数据或纸质数据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整理入库。

(三)数据库管理系统要求

数据库管理系统按照“物理分布,逻辑集中”的模式,实现国土空间数据标准化建库、自动化配图、自动化更新和应用定制,满足国土空间数据的检查入库、统一组织、分布式存储、集中管理、多专题分析、多元化应用与服务等功能需求。在多用户大数据量的情况下,快速响应各用户端的数据服务请求的能力。

(四)数据更新

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数据的管理、维护和更新,确保国土空间数据的持续更新。

八、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建设要求

基于国土空间数据中心,实现国土空间数据的“一览无余”,通过在线使用、服务协议、API调用、SDK(Java/iOS/Android)等多种技术形式,向用户提供国土空间数据服务、基础服务、专题服务、定制服务等四大服务。包括云服务管理系统、国土空间数据服务系统、门户以及移动“一张图”。

(一)云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

1.云基础设施管理

云基础设施管理提供资源自动注册管理及维护;综合实时监控资源运行情况、资源占用情况,对资源负载能力进行评估和预测、预警;并根据应用需要进行资源调度与分配,使系统的运行达到最优状态。

2.云服务资源管理

云服务资源管理提供服务的适配封装、服务注册、资源编目、服务发布、服务配置管理、运行监控、服务启动停止、版本管理等服务资源生命周期管理,以及对服务资源的检索、调度。

3.云数据资源管理

云数据资源管理提供数据资源的接入管理、数据编目、数据发布、数据源监测、数据调度、虚拟化部署等方面的管理,动态实时监控数据资源运行情况,并根据应用需要进行资源调度与分配。

(二)国土空间数据服务系统

国土空间数据服务系统包括数据服务、基础服务、专题服务、定制服务等四大服务。

1.数据服务

数据服务包括所有数据综合查询浏览等,主要功能包括地图服务、数据查询、数据浏览、数据查询、数据共享等。

(1)地图服务

提供地图操作类服务、图形绘制类服务、专题图制作服务、个性化地图服务等地图服务。

(2)数据查询

提供属性查询、范围查询、模糊查询、精确查询、综合查询等基于空间、属性的查询服务。包括基本查询、高级查询、划点、线、面缓冲查询。可按单一条件或多条件查询等方式,实现对地政、矿政等业务的查询服务。

(3)数据浏览

支持空间数据、影像数据、文本数据等多类型数据基本浏览操作,支持多图层、多要素的叠加、动态显示,支持比例尺控制和地图样式的配置,支持多专题分屏展示,支持动态投影实现对海量空间数据和影像数据的快速无缝浏览。系统提供地图浏览定制服务,支持自定义配置地图内容、地图范围、地图风格等。

(4)数据共享服务

通过在线、离线或接口的方式,对授权数据集提供以时间、区域、类别为条件的各种形式的数据服务,包括单一要素数据集、符合要素数据集、实体数据集、数据图元、数据对象等服务。同时提供数据再加工、数据产品制作及其再发布等数据服务。

2.基础服务

(1)空间分析

提供叠加分析、缓冲分析、邻近分析、空间关系分析等基本空间分析功能,为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业务应用提供基础。

(2)统计报表

支持多种统计表服务,根据数据库相关信息,系统提供按照统计类型、统计类别、统计区域、统计年度、统计单位等条件进行分类汇总统计,统计结果以列表、柱状图、折线图、饼图等多种方式展示,并提供报告生成、导出,支持Excel等多种格式。

(3)专题图制作

针对基本应用分析以及各专题应用分析,提供分析后专题图的制作服务。可以对专题图的参数进行自定义,支持多种专题图表达,支持制图输出、制图、注记修改、编辑注记、打印预览、打散注记、注记字体编辑等。

3.专题服务

专题应用服务包括行政审批服务、决策应用服务和土地生命全周期追溯服务。服务支持以标准API的形式发布。

(1)行政审批服务

行政审批专题服务利用基础地理、影像、生态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地质环境规划、矿产资源分布等各类行政审批的相关数据,通过空间叠加、缓冲、统计等各种方法,实现行政审批项目的符合规划审查、地类占用分析、基本农田占用审查、重复批地审查、重复供地审查、项目矿产资源压盖审查,辅助实现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基本农田补划等行政审批各个环节的智能化审批。包括单独审查和综合审查,自动生成分析结果,支持shp、CAD、txt等多种常见格式的导入,结果以Word、PDF等电子格式保存,也可直接打印输出。

1)符合规划审查

提供符合规划审查服务,通过点击符合规划审查按钮,系统将自动分析数据与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叠加分析,生成分析结果,从而判断当前项目总的重叠面积以及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重叠的程度,可计算单个建设用地管制区类型具体重叠的范围和面积,并给出最终的符合情况是不符合规划,还是部份符合规划和完全符合规划,如是在规划圈内、规划圈外、跨圈等情况,并详细列出规划占用情况。

2)地类占用分析

提供地类占用分析,通过点击地类占用分析按钮,系统将所要分析数据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叠加分析,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进行叠加分析,统计范围内现状地类情况,生成分析结果,分别对该用地数据占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情况得出分析结果,包括占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地类,如是否占农用地、耕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数量等进行分析,按权属、十二大类汇总各个地类的合计,面积总计,以报表形式进行展示。分析得出占用各地类面积等内容,进行辅助审查。

3)基本农田占用审查

提供基本农田占用审查,通过点击基本农田占用审查按钮,系统将分析数据与基本农田保护图斑进行叠加分析,统计分析数据占用基本农田总面积,重叠图斑数,分析数据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查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的整体分布位置。叠加分析生成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的面积,重叠图斑和重叠范围。

4)重复批地审查

提供重复批地审查,通过点击重复批地审查按钮,系统将项目范围或地块范围和建设用地审批数据进行叠加分析,统计重复批地的总面积、重叠图斑数,展示重复批地的分布位置。计算单个地块重复批地的面积,提供重复批地位置和参与分析的批地地块位置的定位,生成分析结果,支持建设用地审批等业务的辅助审查。

5)重复供地审查

提供重复供地审查,通过点击重复供地审查按钮,系统提供重复供地审查服务,将需要分析的供地数据已批地块叠加分析,分析供地数据是否与已批地块有重叠,统计重复供地的总面积,展示重复供地的分布位置。计算单个地块重复供地的面积,提供重复供地位置和参与分析的供地图斑位置的定位,生成分析结果,支持建设用地审批等业务的辅助审查。

6)项目矿产资源压覆审查

提供项目矿产资源压覆审查,将所要分析数据与矿产资源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分析是否压覆矿产资源数据。通过分析生成分析结果,进行建设用地审批等业务的辅助审查。

(2)决策应用服务

通过对地政、矿政的综合业务分析,实现对国土资源的利用、分布、结构、趋势进行综合性表达、预警预示,辅助领导决策。

1)全局情况

通过直观、形象的二三维图表、统计报表、分析结论和总结性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对国土资源多项核心指标情况和变化趋势进行跟踪、监控,具体对指标的计划情况、执行情况、变化趋势进行动态显示。可以提供由市 级到县级以及到项目或者地块的分层级展示,体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由宏观到微观的逐级细化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模块:

土地资源总量:系统提供当前全市土地资源总量图,可逐级各年度显示各区县三大类别土地资源总量,能够逐级展示每一类用地的信息。

建设用地审批情况:系统提供当前建设用地审批总量图,可逐级显示各年度各区县建设用地审批情况,能够逐级定位到具体的地块,并能够查看地块的属性信息,包括:项目名 称、地块面积、地块用途、项目类型、审批状态、请示文号、批准机关、批准日期、地块编号、地块名 称、行政区名 称等信息。

土地供应情况:系统提供当前土地供应总量图,可逐级显示各年度各区县土地供应情况,能够逐级定位到具体的地块,并能够查看地块的属性信息,包括项目名 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电子监管号、合同编号、供应方式、出让金额、宗地坐落、供地总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约定交地时间、变更交地时间、实际交地时间、约定开工时间、变更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变更竣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是否违约等相关指标。

土地交易情况:系统提供当前土地交易总量图,可逐级显示各年度各区县土地交易情况,能够逐级定位到具体的地块,并能够查看地块的属性信息,包括项目名 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电子监管号、合同编号、供应方式、出让金额、宗地坐落、供地总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约定交地时间、变更交地时间、实际交地时间、约定开工时间、变更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变更竣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是否违约等相关指标。

土地收储情况:系统提供当前土地收储总量图,可逐级显示各年度土地登记情况,能定位到具体的地块,并能够查看地块的属性信息。

土地登记情况:系统提供当前土地登记总量图,可逐级显示各年度各区县土地登记情况。

地灾灾害情况:系统提供地灾灾害分布图,展示全市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能够逐级定位到具体的点位,并能够查看点位的属性信息,主要包括了灾害点责任人、责任人电话、监测人、监测人电话、地理位置、灾害类型、坡底标高、坡顶标高、经度、纬度等信息。

2)决策分析

对建设范围内的各方面数据按照指标类型、年度、区域等条件进行各类分析,辅助领导决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模块: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分析模块:对历年的或各地的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利用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

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分析模块:对各年度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计划的主要指标(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开发整理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各类农用地占有量等)进行分析,并对照展现历年规划或计划地执行情况。

建设用地审批分析模块:对建设用地审批的用地总量、用地结构、耕地占用情况、基本农田占用情况进行分析。对各地的用地情况进行对比,对历年的用地情况、变化趋势、基比、环比等数据进行分析。

土地供应分析模块:对各地土地供应总量、历年土地供应的变化趋势、土地供应的结构(包括行业、用途、来源、供应方式等)进行分析,对政府储备土地的情况及进行分析。

3)简报发布

定期对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初步形成不同全市范围内或各地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季报、半年报、年报,最终实现快报、月报、半月报的定期发布,可输出可以Word、PDF等电子格式保存,也可直接打印输出,供领导决策和分析。

(3)土地生命全周期追溯

以项目为单位,通过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征地实施与供应等的关联分析,从时间轴纵向上串联起土地全生命周期,为及时掌握建设用地批、征、供、用、转五个方面的情况。该模块是通过查询或图面上直接选取地块图斑,以图表形式展示该地块的“批、征、供、用、补、查”等各对应环节的基本信息,并可逐级显示各对应环节的详细信息,方便使用人员快速了解每块地的“来龙去脉”。

4.定制服务

提供服务接口和二次开发接口进行二次开发,通过API调用、WebService等多种技术形式,实现地图浏览、数据查询、信息共享的数据资源服务;行政审批、决策应用、土地生命全周期追溯应用服务以及空间分析、统计报表的基础服务等。

(三)门户

门户是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的入口,门户系统实现资源的整合、查找、共享及资源统一管理;门户通过统一的身份认证,确保平台的安全。通过门户导航,提供平台中相关应用的入口。

(四)移动“一张图”

移动“一张图”要满足龙岩市日常现场勘查等移动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应需求,基于平板电脑实现快捷、便利、直观地专题信息查询和相关资料的浏览、分析,辅助现场决策等,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分为领导版和业务版。模块可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修改。

1.领导版

领导版包括PC端数据服务的地图服务、数据查询和数据浏览;基础服务的空间分析;专题服务的行政审批、决策应用和土地生命全周期追溯等功能外,还具备查询定位功能,使得实时的GPS定位在图上落于当前位置。

2.业务版

业务版包括PC端数据服务的地图服务、数据查询和数据浏览;基础服务的空间分析;专题服务的行政审批等功能外,还具备查询定位功能,使得实时的GPS定位在图上落于当前位置。系统支持外业巡查工作,提供外业地图实时定位、巡查轨迹的记录,巡查信息的记录等功能。

九、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要求

电子政务平台是按照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思想,通过统一技术架构搭建,统一用户认证管理、统一工作流引擎、统一数据支撑,为国土资源业务网上运行创建统一的基础技术平台和环境,包括电子政务通用功能、电子政务应用系统。

电子政务平台必须能很好的与核心数据库、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以及省厅开发接口的系统相互协同和交互,确保各类业务数据的日常更新。

(一)电子政务通用功能要求

电子政务通用功能是将已有系统和新建应用系统基于一个平台进行整合建设,实现接入业务子系统的集中管理、维护,并随着应用的深入而及时扩展和调整,以缩短开发周期、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维护,全面实现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电子政务通用功能应包括构建平台、运行平台和门户。

(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

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用地审批管理系统(市县级)、土地出让审批管理系统(市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管理系统、测绘与勘测定界管理系统、土地收储管理系统5个系统;并集成我市已有2个业务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系统。

对于跨级联动的子系统,需做好相关级别之间业务的正常联动。市县两级联动主要通过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在线数据推送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市县各级可以通过系统实现一键上报或者一键导出功能将数据上报省厅系统,同时能实现通过接口服务将省厅的审批结果数据获取至本地进行上图、更新。

1.用地审批管理系统(市县级)

为了满足市县级用地审批业务的需要,针对龙岩市当前用地审批工作的特点,建立上报省厅系统的前期材料准备阶段的各个业务审批流程化管理,提供一键上报或者一键导出功能将数据上报省厅用地审批系统,同时能实现通过接口服务将省厅的审批结果数据获取至本地进行上图、更新,进而实现市县级用地审批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和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两个子系统。

(1)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子系统

结合龙岩市当前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的特点开发。系统需支持相关业务部门、各岗位联合审批,实现建设用地预审业务的审查、审批、备案、归档等业务流程信息化,辅助工作人员直观、精准地对项目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提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对所形成的业务信息和成果数据有效管理。

(2)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子系统

针对当前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特点,搭建建设用地审批工作流程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业务表单,配置相关人员角色,实现对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网上审批

2.土地出让审批管理系统(市县级)

为了满足市县级土地出让审批业务的需要,针对龙岩市当前土地出让审批工作的特点,建立上报省厅系统的前各阶段的各个业务审批流程化管理,提供一键上报或者一键导出功能将数据上报省厅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同时能实现通过接口服务将省厅的审批结果数据获取至本地进行上图、更新,进而实现市县级土地出让审批流程的规范化管理。

3.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管理系统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规范设 计要求,满足对历年土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的管理和应用要求,以及对土地利用信息的查询、汇总和分析等。

4.测绘与勘测定界管理系统

实现对用地报批、土地供应和土地登记等业务的勘测定界工作进行管理,通过对勘测数据的录入和维护,提供项目图形核查分析和图件材料制作管理,实现勘测定界工作前置管理和与业务审批的衔接。

5.土地收储管理系统

根据土地收储项目的两个主要渠道一是收回国 有建设用地,二是通过土地征收,在与省厅用地审批系统、土地出让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我市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系统、土地出让预审管理系统对接的基础上,建立我市土地储备工作程序的流程化管理,实现收储计划、资金、审批、项目全程跟踪管理、安置房建设和储备房源的管理和统计,辅助领导科学决策。

6.已有系统集成

我局现有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系统需要集成到电子政务平台上,如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接口建设要求

接口建设是为了实现数据交互,要实现项目所建设相关数据与省厅相关系统、市 级共享平台的相互流转,以达到数据同步更新的效果。接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技术指标

(一)总体要求

1.系统采用分布式存储与计算架构,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并发访问需求。

2.软件开发采用面向服务的架构(SOA),具备和部署完善的调用接口,保证服务能方便的被其它系统集成、调用。

3.支持跨平台部署和应用。GIS应用软件使用ArcGIS平台,数据库采用Oracle11G及以上版本。

4.所有提交的软件系统要求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评测机构进行功能、性能、安全测试,并通过测试。

(二)性能要求

1.可靠性指标

需确保系统持续运行5年积累的数据量,确保正常的在线用户数(约200人)与并发操作数,支持50~75内部用户同时在线访问空间数据库,且运行性能不降低。保证系统7×24小时稳定不间断的正常运转;系统必须有足够的健壮性,在发生意外的软、硬件故障等情况下,能够很好的处理并尽快正确恢复,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

2.安全性指标

系统应具有多层次的安全机制,确保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以及系统自身的安全。防止数据中心外部用户对应用系统可能的攻击,以及防止数据中心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可能的攻击。

系统应充分考虑数据和应用的安全性,需提供完善的数据加密、系统安全认证以及日志跟踪与分析功能,制定完备的系统、数据备份方案,具有较强的数据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支持数据双机热备和异地容灾备份。

3.可扩展性指标

需考虑系统的层次性、单个功能模块的独立性及整个系统的可扩展性。系统通过参数的维护进行调整,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方便维护。功能实现方面,支持根据用户的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扩展;提供服务发布给第三方软件调用;支持嵌入调用,既可以在网页或办公程序中嵌入本系统发布的服务,又可以在本系统应用中嵌入调用网页、文档或表格。

4.开放性指标

系统应采用国际标准协议,接口调用要方便。对空间信息资源实行分布式管理、集中共享与服务;支持多源异构数据,支持基于OGC标准的第三方服务,支持多种文件结构、支持动态获取瓦片。

5.数据的完整性指标

应具有合理的利用数据库系统的数据校验机制和事务处理机制,保证业务数据的完整性。

6.易操作性指标

需组织专业人员,按照行业习惯进行UI设 计,提供美观实用、友好直观的中文图形化用户管理界面,使信息表现更为直观和高效。

7.可维护性指标

通过系统提示、日志等手段方便分析系统问题,能够对运行的软件尽快进行诊断和修改。

8.快速响应指标

系统需满足运行快速高效、查询和浏览加载数据迅速、支持大容量空间数据及业务数据管理等要求,要求系统运行速度较快,对于在B/S系统上的海量数据的查询浏览类操作响应时间不超过3s-5s,对于在B/S系统上空间地图数据的统计分析类操作响应时间不超过10s。

十二、售后 服务与技术支持

投标人应对本标书规定的内容和服务提供系统部署和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服务和软件维护服务的保证期为2年。本项目要求提供现场驻留技术支持服务和软件维护。

系统保证期内,投标人应承诺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1.现场驻留维护

在项目验收后的维护期内,应有技术人员现场驻留维护。

主要任务:一是跟踪系统运行,现场故障处理。发现系统漏洞并进行冻结,防止错误积累和蔓延,排除应用故障,增强系统的安全稳定 性。二是根据业务管理变化进行必要的系统调整。

2.系统重大运行故障处理

因系统技术问题出现重大运行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现场驻留人员不能解决时,投标人应在6小时内指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在48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未作出响应,投标人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3.系统恢复运行应急预案

提供便捷的系统恢复运行应急预案。可实现在最短时间、最小影响范围的系统恢复运行操作方案。

4.提供系统技术咨询服务

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系统技术咨询服务,投标人应就用户今后应用软件的开发和运行提供咨询和配合。

5.人员培训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本标书规定的内容的使用和应用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完备的技术培训教材。通过集中课堂培训、客户现场培训、远程培训,以满足本软件系统建成后,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的需要,培训费用包含在本次项目采购费用内。

投标人必须提供优质的系统操作培训。

培训地点:投标人负责准备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和设施。

培训人员:系统管理人员、所有该系统软件的使用人员(具体人数由采购单位确定)。

培训内容:系统的相关内容,系统管理人员参与系统平台的开发建设,确保用户能够对系统熟练操作和应用,并能够独立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数据更新。

以上若未及时响应每次扣1000元,未响应超过3次后采购单位将作出投诉处理。

十三、人员要求

为保证项目工期与质量,要求中标人组成熟练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并且按采购单位工作作息时间出勤打卡。

(一)关于人员配备要求

1.中标人进驻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少于18人,需有以下人员参与:项目经理、系统构架师(技术负责人)、需求分析人员、数据库设 计人员、程序设 计人员、程序编码人员、UI设 计师、质量保证人员、测试人员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配置相关说明,并同时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书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或代收单位)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该员工在投标人公司缴交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含劳务派遣)。

2.投标人派遣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有泄密、人为损坏采购人设备及工作成果、不遵守工作纪律等不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关于项目实施时乙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要求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应到甲方指 定的工作场所进行签到,并每两周组织技术负责人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共同解决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含书面汇报材料)。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每缺一人扣除履约保证金一万元。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甲方要求日常出勤的,每次未出勤超三小时,计旷工一次,扣除一千元,累计达五次后,甲方有权中止合约。

4.后期根据实际需求确须调整人员数量,应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项目执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人员,如确需更换人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同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数量、学历、社保证明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十四、项目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其初步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3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总项目设 计书和各分项设 计书;

第二阶段(6个月内)配合完成软硬件采购及基础设施环境部署,完成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第三阶段(12个月内)完成数据中心建设,完成所有系统建设并上线试运行;

第四阶段(12-15个月内)全面测试、试运行以及系统改进。

第五阶段(15-18个月内)验收、培训工作。

总体设 计、各专项设 计需经过招标方专题会议或专家组评审通过。

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经过专家组验收通过。

中标人要合理安排实施时间,确保项目如期验收,按时交付使用。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拖延,每延期1个月扣除履约保证金一万元。

十五、成果资料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提供与运行版本一致的源代码、可执行代码和完整的技术文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相关技术文档

1. 需求分析报告;

2. 总体设 计书、分项设 计书、系统概要设 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 计说明书、数据库设 计说明书、系统测试计划;

3. 相关标准规范;

4. 系统测试报告(含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集成测试等);

5. 系统集成部署说明;

6. 系统用户手册;

7. 各分项技术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工作总结报告;

8. 其它相关文档资料。

中标人提供的文档和资料均采用标准的中文书写,应以光盘和纸张为载体,电子文档格式为Word文档。所有文档成果均需要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两套。

备注: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所有要求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人未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所有要求。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4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采购单位缴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无息退还(如有违约罚款,须扣除)。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通过专家组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签订合同后
2 60 项目验收通过后
3 10 系统正常运行满1年后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联合体各方约定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填写“具体成员方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或制造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