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连城县劳动就业中心连城县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提升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F6-LCJYZX-GK-202009-B2021-LYCG

 

           招标编号:[350825]LYCG[GK]2020073
                   

 

 

 

 

                                                           采购人: 连城县劳动就业中心

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连城县劳动就业中心连城县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提升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F6-LCJYZX-GK-202009-B2021-LYCG

2、招标编号:[350825]LYCG[GK]2020073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包一):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一、包二)。监狱企业,适用于(包一、包二)。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包一、包二)。信用记录,适用于(包一、包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补充条件2财务状况报告中,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的,须在纸质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资格补充条件1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开票信息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材料中提供开票信息(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事项),以方便中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但对开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包:2
明细 描述
资格补充条件2财务状况报告中,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的,须在纸质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资格补充条件1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开票信息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材料中提供开票信息(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事项),以方便中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但对开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连城县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新莲巷98号

联系方法:13275038046

13、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联系方法:0597-2890020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行业应用软件 1(项) 856,000.0000
856000 8500
2
2-1 台式计算机 1(项) 1,865,400.0000
1865400 18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连城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其他:1、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收取。(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171030100100100399,开票邮箱:longyancaigou@sina.com,联系人电话:卢女士0597-2810096)。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成交金额(万元)服务费比率(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100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2、未胶装的投标文件不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3、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中标通知书》,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登录龙岩市政府采购网后台查看并打印(查看路径:“项目报名-查看相关文件-结果通知书”)。 5、资格补充: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须附上开户许可证(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6、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可以优先采购具有服务便利性的产品 7、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与排序情况,将通过lysgwcg@163.com邮箱,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函》“联系方法”中必须注明接收的邮箱,未注明或有误或不明确或不显眼等因投标人因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发送信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补充条件2财务状况报告中,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的,须在纸质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资格补充条件1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开票信息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材料中提供开票信息(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事项),以方便中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但对开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包:2
明细 描述
资格补充条件2财务状况报告中,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的,须在纸质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资格补充条件1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开票信息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材料中提供开票信息(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事项),以方便中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但对开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包:2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详见招标文件

商务符合性
明细
详见招标文件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包:2

         无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详见招标文件

商务符合性
明细
详见招标文件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合同包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b.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1、依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提示:①认证机构须为《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机构,②所投报的产品型号应与证书中的产品型号一致,否则不予认定。2、扣除标准详见第四章二;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监狱企业的,本项目对该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下2 、3和4项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投标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对其投标价格不给予扣除 ①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完整的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②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须提供五险)。(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完整的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以银行柜台打印的收款回单为准);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缴纳人员明细清单)。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c.其他:无。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b.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1、依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提示:①认证机构须为《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机构,②所投报的产品型号应与证书中的产品型号一致,否则不予认定。2、扣除标准详见第四章二;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监狱企业的,本项目对该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下2 、3和4项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投标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对其投标价格不给予扣除 ①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完整的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②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须提供五险)。(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完整的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以银行柜台打印的收款回单为准);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缴纳人员明细清单)。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c.其他:无。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一:
(一)项目要求:

1.1.  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运用的不断完善及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国家及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均体现了国家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的政策导向。同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就业是我国发展的一条底线,总理李克强曾在多个场合指出,充分发挥“互联网+”对就业创新的支撑作用。

随着福建省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我省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也快速同步推进,今后我县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是加快实施以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为主的基层信息化提升工程。针对我县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特别是乡镇(街道)平台信息化水平不高的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提升基层服务平台公共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快提升我县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创新精神,着力发展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扎实推进民生改善专项活动计划。

1.2.  建设目标

连城县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提升项目的建设目标为:以基层用户为中心,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流程,提供个性化政务服务,实现一体化式办理。实现政务服务精准供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电子便民服务,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参保单位,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

1.3.  建设内容

连城县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微信服务系统和基层管理系统。

1.3.1.           微信服务系统

提供档案查询、线上采集服务。档案查询包括查询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档案所在机构、档案接收时间、档案转出时间等档案信息;线上采集服务包括个人劳动力信息新增、个人劳动力信息修改、个人劳动力信息查看、个人劳动力信息删除、退出劳动力、就业信息管理、就业意向管理、培训意向管理。

1.3.2.           基层管理系统

提供补贴数据录入、档案查询、城乡人力资源库服务。

补贴数据录入包括“引进高校毕业生”、“以工引工”、“稳定就业”、“一次性创业”、“技能培训”、“院校实习”奖补管理;档案查询包括查询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档案所在机构、档案接收时间、档案转出时间等信息;城乡人力资源库包括劳动力管理、统计、非劳动力信息管理、户口性质查询、基层机构管理、基层用户管理、基层岗位管理。

总体设 计

1.4.  设 计原则

连城县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提升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4.1.           开放性

本项目架构遵循开放的行业标准。所谓标准即那些在制定过程中就已对所有行业参与者公开的或已被公认的标准化机构所认可的准则。

1.4.2.           可扩展性

系统服务应用的可扩展性体现在可以在不需要更改原有代码的基础上,集成新的业务系统或者是第三方系统,服务开放平台通过提供相应的扩展点和配置入口实现系统的可扩展性。

1.4.3.           可维护性

服务开放由两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客户端(个人/单位)的API和实现消息路由、数据格式转化以及服务调用的管理端服务器。

1.4.4.           可移植性

可移植性表现在不同的硬件设备,不同的操作系统平台上无需改动代码或者改动相对较小就可以实现系统的迁移。采用JAVA编码语言设 计开发,具有JAVA语言“一次编写,到处运行”的特点,只要有Java虚拟机的操作系统和硬件平台就可以运行本系统。

1.4.5.           松散耦合

系统在调用服务的时候不必知道服务的提供者具体如何实现,以及服务提供者在什么地方实现。

1.5.  总体架构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人社业务覆盖面逐年扩大,服务人群快速增长,人社信息化建设迫切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试点,实现人社领域业务、数据的一体化服务和管理。福建省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以省 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实现县、乡镇数据共享,提高乡镇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电脑PC端、微信、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提供基层便捷的个人服务、单位服务、机构服务。连城县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提升项目的总体架构设 计见附件:

连城县人社基层服务平台总体架构图(见招标文件最下方附件)

1.6.  技术路线

连城县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提升项目建设采用SOA、B/S/S、WEBService等技术,具体技术说明如下:

1.6.1.           SOA面向服务架构技术

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SOA)是一种IT体系结构样式,支持将您的业务作为链接服务或可重复业务任务进行集成,可在需要时通过网络访问这些服务和任务。这个网络可能分散于各地且采用不同的技术,通过对来各地的服务进行组合,可让最终用户感觉似乎这些服务就安装在本地桌面上一样。需要时,这些服务可以将自己组装为按需应用程序——即相互连接的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集合,彼此结合以完成特定业务任务,使业务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和需求(在有些情况下,甚至不需要人工干预)。

这些服务是自包含的,具有定义良好的接口,允许这些服务的用户——称为客户机或使用者——了解如何与其进行交互。从技术角度而言,SOA带来了“松散耦合”的应用程序组件,在此类组件中,代码不一定绑定到某个特定的数据库(甚至不一定绑定到特定的基础设施)。正是得益于这个松散耦合特性,才使得能够将服务组合为各种应用程序。这样还大幅度提高了代码重用率,可以在增加功能的同时减少工作量。由于服务和访问服务的客户机并未彼此绑定,因此可以完全替换用于处理订单的服务,下订单的客户机-服务将永远不会知道这个更改。所有交互都是基于“服务契约”进行的;服务契约用于定义服务提供者和客户机之间的交互。可通过创建“基于消息的”系统来实现此目标。

从业务的角度来说,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的重点在于开发能完成业务任务的技术,而不是通过技术约束来规定您的行动。

1.6.2.           B/S/S三层体系架构技术

采用B/S/S三层体系结构,三层结构的客户/服务器模型是当前先进的协同应用程序开发模型,它将应用功能分成表示层、功能层和数据层三部分。

在三层结构模式下,应用程序被看作用来满足客户需求的一组功能或服务。各种服务通过网络联系在一起并且相互合 作,从而支持一个或多个业务进程。服务总是被设 计成通用的,并且遵守公开的接口标准,所以它们可以被重用,并能被多个应用程序所共享。

在本项目应用软件的原型系统中,三层结构的划分为:

1.6.2.1. 表示层

是应用系统的用户接口部分,它担负着用户与应用间的对话功能,提供相应的用户服务。主要功能为:输入操作(键盘录入、语音信号、数据输入文件等);处理操作(系统登录,根据身份认证结果展现用户界面,发送业务处理请求等);输出操作(打印、数据输出文件生成、人机界面展示等)。

1.6.2.2. 功能层

相当于应用的本体,它是将具体的业务处理逻辑编入程序中,提供共享的业务政策,从数据中生成业务信息,同时保证业务的一致性,并负责处理连接服务和数据管理服务等。

1.6.2.3. 数据层

提供相关的数据服务。数据服务包括数据的定义、维护、访问和更新,以及管理并响应业务服务的数据请求。它们的物理实现可以在某种数据库管理系统上,也可以是一个异种数据库的集合,这些数据库可能驻留在多种平台上,运行在服务器和大型计算机上。它主要由中间业务层来调用并完成业务逻辑,DBMS必须能迅速执行大量数据的更新和检索。将数据服务与应用程序的其它组件分离开,在维护、修改甚至重构数据结构及访问机制时,可以丝毫不影响业务服务和用户服务。

1.6.3.           WebService技术

基于Web服务的接口实现,满足标准和开放要求。SOA是一种高层次的设 计方法学,分布式体系架构。它的实施需要借助具体的技术实现,Web服务技术WebService作为一种新兴的分布式系统架构,提供了SOA的具体技术实现。

SOAP(Simple Object Access Protocol)、WSDL(Web Services Description Language)、UDDI(Universal Discovery Description and Integration)是WebService的基础部件。其中SOAP作为传输层基础组件,用来在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之间传送消息,实现SOA的消息表示和传输功能。WSDL用来描述服务,实现SOA中的服务接口描述功能。UDDI用来注册和查找服务,实现SOA的服务动态发现。这三者之中,SOAP是Web服务的默认机制,其他的技术为可以服务实现其他类型的绑定。一个消费者可以在UDDI注册表查找服务,取得服务的WSDL描述,按照WSDL服务接口描述的数据格式通过SOAP来调用服务。

1.6.3.1. SOAP技术

SOAP即简单对象访问协议,是在分散或分布式的环境中交换信息的简单的协议,是一个基于XML的协议。

它包括四个部分:

(1)SOAP封装,封装定义了一个描述消息中的内容是什么,是谁发送的,谁应当接受并处理它以及如何处理它们的框架;

(2)SOAP编码规则,用于表示应用程序需要使用的数据类型的实例;

(3)SOAP RPC表示,表示远程过程调用和应答的协定;

(4)SOAP绑定,使用底层协议交换信息。虽然这四个部分都作为SOAP的一部分,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定义的,但他们在功能上是相交的、彼此独立的。特别的,封装和编码规则是被定义在不同的XML命名空间中的,目的是使定义更加简单。

1.6.3.2. WSDL技术

WSDL是一种XML Application,其作用是将一个Web Services描述为一组服务访问点。

WSDL文档将一个Web Services描述成一组网络端点或者端口,在WSDL中,由于服务访问点和消息的抽象定义已经和具体的服务期部署和数据格式绑定分离,因此可以再次使用这些抽象对象:消息,是对需要交换信息的抽象描述;端口类型,是对Web Service提供的操作的抽象集合。

特定端口类型的具体协议和数据格式定义构成了一个可以重用的绑定,一个端口定义成一个可重用绑定和网络地址的关联,一组端口构成了一个服务。

1.6.3.3. UDDI技术

UDDI,即通用发现与发布方法集,它规范定义了一种发布和发现网络服务信息的方式。它是一套公开的实现规则,允许企业注册他们所提供的网络服务信息,以便其他的企业能够找到他们。

基层服务平台应用

连城县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提升工程主要包含微信服务系统和基层管理系统。微信服务系统提供线上采集服务、档案查询;基层管理系统提供补贴管理(补贴数据录入)、档案查询、城乡人力资源库。具体内容如下:

1.7.  微信服务系统

微信服务系统包括线上采集服务、档案查询、具体内容如下:

1.7.1.           线上采集服务

个人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登记页面登记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劳动力信息新增、个人劳动力信息修改、个人劳动力信息查看、个人劳动力信息删除、退出劳动力、就业信息管理、就业意向管理、培训意向管理。

1.7.1.1. 个人劳动力信息新增

用于登记本人的劳动力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文化程度、联系电话、户籍地址等内容。

1.7.1.2. 个人劳动力信息修改

修改本人所登记的劳动力基本消息,只能修改文化程度、联系电话、户籍地址、人员状态等基本信息,不能修改姓名、身份证信息。

1.7.1.3. 个人劳动力信息查看

用于查看本人的所登记的劳动力基本信息详情。

1.7.1.4. 个人劳动力信息删除

用于删除本人的所登记的劳动力基本信息。

1.7.1.5. 退出劳动力

用于本人退出劳动力登记信息,如移民等。

1.7.1.6. 就业信息管理

用于管理本人的就业信息,包括就业信息新增、就业信息修改、就业详细信息查看、就业信息无效,可管理本人的就业工种、就业地区、就业薪资等就业相关信息。

1.7.1.7. 就业意向管理

用于管理本人的就业意向信息,包括就业意向新增、就业意向修改、就业意向信息查看、就业意向信息无效,可管理本人的就业意向岗位等相关信息。

1.7.1.8. 培训意向管理

用于管理本人的培训意向信息,包括培训意向新增、培训意向修改、培训意向信息查看、培训意向信息无效,可管理本人的培训意向工种等相关信息。

1.7.2.           档案查询

用户关注并登录微信公众号后,可查询本人的档案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档案所在机构、档案接收时间、档案转出时间等内容。

1.8.  基层管理系统

基层管理系统包括补贴数据录入、档案查询以及城乡人力资源库。

1.8.1.           补贴数据录入

对“引进高校毕业生”、“以工引工”、“稳定就业”等促进就业创业措施进行奖补,对“一次性创业”、“技能培训”、“院校实习”等进行叠加奖补,通过基层管理系统的补贴数据录入功能,实现补贴资金线上申报。

补贴数据录入包括 “引进高校毕业生”奖补管理、“以工引工”奖补管理、“稳定就业”奖补管理、“一次性创业”奖补管理、“技能培训”奖补管理、“院校实习”奖补管理:

1.8.1.1. “引进高校毕业生”奖补管理

管理“引进高校毕业生”奖补信息,经办人员可对每一批次的奖补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新批次奖补数据录入、奖补信息统计等功能。

1.8.1.2. “以工引工”奖补管理

管理“以工引工”奖补信息,经办人员可对每一批次的奖补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新批次奖补数据录入、奖补信息统计等功能。

1.8.1.3. “稳定就业”奖补管理

管理“稳定就业”奖补信息,经办人员可对每一批次的奖补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新批次奖补数据录入、奖补信息统计等功能。

1.8.1.4. “一次性创业”奖补管理

管理“一次性创业”奖补信息,经办人员可对每一批次的奖补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新批次奖补数据录入、奖补信息统计等功能。

1.8.1.5. “技能培训”奖补管理

管理“技能培训”奖补信息,经办人员可对每一批次的奖补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新批次奖补数据录入、奖补信息统计等功能。

1.8.1.6. “院校实习”奖补管理

管理“院校实习”奖补信息,经办人员可对每一批次的奖补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新批次奖补数据录入、奖补信息统计等功能。

1.8.2.           档案查询

实现大中专毕业生、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档案的线上查询。经办人员在平台上通过查档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便可查询该人员的档案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档案所在机构、档案接收时间、档案转出时间等内容。

1.8.3.           城乡人力资源库

城乡人力资源库包括劳动力管理、统计、非劳动力信息管理、户口性质查询、基层机构管理、基层用户管理、基层岗位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8.3.1. 劳动力管理

劳动力管理包括新增基本信息、修改基本信息、查看基本信息、删除基本信息、退出劳动力、就业信息管理、就业意向管理、培训意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8.3.2. 新增基本信息

用于新增劳动力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文化程度、联系电话、户籍地址等内容,后台管理人员可单条新增劳动力信息,也可批量新增劳动力信息。

1.8.3.3. 修改基本信息

修改已存在的劳动力基本新消息,只能修改文化程度、联系电话、户籍地址、人员状态等基本信息,不能修改姓名、身份证信息。

1.8.3.4. 查看基本信息

用于查看劳动力基本信息详情。

1.8.3.5. 删除基本信息

用于删除已存在的劳动力基本信息。

1.8.3.6. 退出劳动力

操作标记该人员退出劳动力,如死亡,移民等。

1.8.3.7. 就业信息管理

管理劳动力的就业信息,包括就业信息新增、就业信息修改、就业详细信息查看、就业信息无效,可管理劳动力的就业工种、就业地区、就业薪资等就业相关信息。

1.8.3.8. 就业意向管理

管理劳动力的就业意向信息,包括就业意向新增、就业意向修改、就业意向信息查看、就业意向信息无效,可管理劳动力的就业意向岗位等相关信息。

1.8.3.9. 培训意向管理

管理劳动力的培训意向信息,包括培训意向新增、培训意向修改、培训意向信息查看、培训意向信息无效,可管理劳动力的培训意向工种等相关信息。

1.8.3.10.     统计

包括劳动力统计、特殊人群劳动力统计、参保情况统计、培训意向统计、就业意向统计、就业信息统计、数据更新统计、数据新增统计。具体内容如下:

1.8.3.11.     劳动力统计(性别、数据采集地)

根据性别和数据采集地进行筛选统计的报表,涵盖就业情况图表、性别统计图表、年龄分布图表、文化程度图表、人员状态图表,内容如下:

1.8.3.11.1. 就业情况图表

统计劳动力就失业数据以及就失业数据比例信息。根据性别、数据采集地进行筛选,生成就业、失业情况统计图表。

1.8.3.11.2. 性别统计图表

统计劳动力男女性别数据以及男女性别数据比例信息。根据数据采集地、就业情况进行筛选,生成劳动力性别人数统计图表。

1.8.3.11.3. 年龄分布图表

统计劳动力年龄分布数据,分为16-25岁、26-30岁、31-35岁、36-40岁、41-45岁、46-50岁、51-55岁、56-60岁几个层级。根据性别、数据采集地、就业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进行筛选,生成不同年龄层劳动力年龄分布统计图表。

1.8.3.11.4. 文化程度图表

统计劳动力文化程度分布数据,分为初中及以下、高中(中职、中技)、大专、本科及以上几个层级。根据性别、数据采集地、就业情况进行筛选,生成本科及以上、大专、高中、初中及以下等劳动文化程度统计图表。

1.8.3.11.5. 人员状态图表

统计劳动力人员状态分布数据,分为已就业、务农、在学、失业几个状态。根据性别、数据采集地、就业情况进行筛选,生成在学、失业、已就业、务农等人员状态统计图表。

1.8.3.11.6. 特殊人群劳动力统计(性别、数据采集地、就业情况)

统计特殊人员的劳动力数据,根据性别、数据采集地、就业情况进行筛选,生成如残疾人、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低保户、失地农民等特殊人群的就业情况统计图表。

1.8.3.11.7. 参保情况统计(性别、数据采集地)

统计参保情况数据,根据性别、数据采集地进行筛选,生成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商业保险等参保情况统计图表。

1.8.3.11.8. 培训意向统计(性别、数据采集地)

统计劳动力培训意向数据,根据性别、数据采集地进行筛选,生成如新能源电池制造、汽车、电机电器、船舶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制药、建筑业、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等培训工种人数统计图表。

1.8.3.11.9. 就业意向统计(性别、数据采集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统计劳动力就业意向数据,根据性别、数据采集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进行筛选,生成如新能源电池制造、汽车、电机电器、船舶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制药、建筑业、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等就业意向人数统计图表。

1.8.3.11.10.     就业信息统计(数据采集地)

就业信息统计包括就业工种统计图表、就业工资收入分布图表、地区分布统计图表,内容如下:

1.8.3.11.11.     就业工种统计图表

根据数据采集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进行筛选,生成如新能源电池制造、汽车、电机电器、船舶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制药、建筑业、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等劳动力就业工种统计图表。

1.8.3.11.12.     就业工资收入分布图表

统计劳动力就业工资收入分布数据。分为1500-2000元、2000-3000元、3000-4000元、4000-5000元、5000元以上几个层级进行统计。根据数据采集地进行筛选,生成就业工资收入分布图表。

1.8.3.11.13.     地区分布统计图表

根据数据采集地进行筛选,生成如港澳台、境外、省外、本省外市、本市外县、本县等劳动力就业地区分布统计图表。

1.8.3.12.     数据更新统计(数据采集地)

1.8.3.12.1. 数据更新统计图表

根据数据采集地进行筛选,生成劳动力信息更新统计图表。

1.8.3.12.2. 数据更新统计报表

根据操作地区、更新开始时间、更新结束时间进行筛选,生成劳动力数据更新统计表。

1.8.3.13.     数据新增统计(数据采集地)

1.8.3.13.1. 数据新增统计图表

根据数据采集地进行筛选,生成劳动力信息新增统计图表。

1.8.3.13.2. 数据新增统计报表

根据操作地区、登记开始时间、登记结束时间进行筛选,生成劳动力数据新增统计表。

1.8.3.14.     非劳动力信息管理

通过输入姓名、性别、证件号码、文化程度、数据采集地、特殊人员选择等,对非劳动力信息进行查询和管理,并可以做【回退劳动力】操作,回退劳动力后,该人员可转为劳动力人员。非劳动力信息管理包括综合查询、回退劳动力。

1.8.3.15.     户口性质查询

用于查询人员的户口性质相关信息。通过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地、有无就业能力、有无就业意向、有无培训意向、人员状态、是否劳动力等信息进行查询。

1.8.3.16.     基层机构管理

用于管理基层机构信息,管理员可添加在相应的机构下添加下级机构信息,对机构名 称、机构编码、行政区划编码、机构类别、负责人 、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进行新增、修改及删除等管理。

1.8.3.17.     基层用户管理

在相应的机构下对基层用户进行管理,管理员选择一个机构,便可管理该机构下的用户信息,包括登录账号、用户类型、用户名、身份证号码、用户状态、手机号码、电话等信息,并可对机构下的用户进行修改、删除、重置密码、冻结/解冻用户、授权用户岗位、回收用户岗位、用户授权等操作。

(1)  新增用户:新增基层用户信息;

(2)  修改用户:修改基层用户信息;

(3)  删除用户:删除基层用户信息;

(4)  重置用户密码:将基层用户密码重置为初始密码;

(5)  冻结用户:冻结基层用户账户,冻结后,用户将无法登录平台;

(6)  解冻用户:解冻已冻结的基层用户账户,解冻后,用户将可重新登录平台;

(7)  授权用户岗位:对用户的岗位进行授权操作,授权后,该用户将会得到相应的岗位权限;

(8)  回收用户岗位:对用户的岗位进行回收操作,回收后,该用户将会失去相应的岗位权限;

(9)  用户授权:对用户进行授权,授权后,该用户将会得到相应的权限。

1.8.3.18.     基层岗位管理

在相应的机构下对基层岗位进行管理,管理员选择一个机构,便可管理该机构下的岗位信息,包括登岗位名 称、岗位类型、岗位类别、岗位描述等信息,并可对机构下的岗位进行修改、删除、岗位授权等操作。

(1)  新增岗位:新增基层岗位信息;

(2)  修改岗位:修改基层岗位信息;

(3)  删除岗位:删除基层岗位信息;

(4)  岗位授权:对岗位进行授权,授权后,该岗位下的用户将会得到相应的权限。

1

微信公众号

线上采集服务

包括个人劳动力信息新增、个人劳动力信息修改、个人劳动力信息查看、个人劳动力信息删除、退出劳动力、就业信息管理、就业意向管理、培训意向管理

1

档案查询

查询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档案所在机构、档案接收时间、档案转出时间等档案信息

1

2

基层管理系统

补贴数录入

包括“引进高校毕业生”、“以工引工”、“稳定就业”、“一次性创业”、“技能培训”、“院校实习”奖补管理

1

档案查询

查询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档案所在机构、档案接收时间、档案转出时间等档案信息

1

城乡人力资源库

包括劳动力管理、统计、非劳动力信息管理、户口性质查询、基层机构管理、基层用户管理、基层岗位管理

1

1.8.3.19.     售后服 务要求:免费维护不少于三年。

备注:1.上述要求“(一)”均为重要要求,任一项负偏离的,视为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完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承诺范本如下: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二 (一)的所有要求。

 

投标人名 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包二: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建省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中连城县17个乡镇加163个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心所需硬件,用于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及中心经办工作。本次采购设备免费维护期3年以上。所需硬件设备应按配置参数标准购置,高拍仪中标产商需与村级公共服务平台中标方做好技术对接。

2.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主机、附件、零备件等货物部分,还包括可能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旧机拆、装、维护等服务。

 

(二)采购清单: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备注

(台/套)

(一)平台硬件

1

电脑

180

17个乡镇及163个行政村(社区)

2

多功能打印设备

180

17个乡镇及163个行政村(社区)

3

高拍仪

180

17个乡镇及163个行政村(社区)

4

投诉举报箱

180

17个乡镇及163个行政村(社区)

5

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

中心使用

6

彩色A3打印机

1

中心使用

7

叫号机

1

中心使用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商品名 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以下参数涉及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未作出大于、小于等幅度的表述,均允许正负3%的误差(作出大于或小于数值要求的,包含本数值)

1-1

业务经办PC

台式机

1、显示器:≥21.5寸LED与主机同品   牌,具备防眩光功能;

2、芯片组:≥ Intel B3360系列及以上;

3、处理器:≥英特尔酷睿第九代处理器i5-9400;

4、内  存:≥8GB    DDR4    2666MHz;

5、硬  盘:≥1TB硬盘,6 SATA III接口;

6、显  卡:高性能集成显卡;

7、光  驱:无光驱;

8、网  卡:   Intel千兆网卡;支持网络同传;

9、USB接口:≥6个USB接口, USB3.1接口≥2个, USB2.0接口≥4个;

11、电脑主机、显示器、鼠标、键盘应为同一品 牌套件,不可分购

1-2

多功能打印设备

打印复印传真多功能一体机

1.A4黑白多功能一体机,标配复印/打印/彩色扫描/传真,

2.打印/复印速度≥20张/分钟

3.首张打印时间≤8.5秒,首张复印时间≤12秒,分辨率:≥600 X600dpi

4.内存:标配≥64MB,≥250页大容量封闭式纸盒,出纸容量≥100张,配备自动进稿器,支持连续扫描作业,连续复印:1-99张,鼓粉分离,最高月印量≥1万张。

5.支持33.6kbps高速传真,标配手柄,传真操作更灵活,支持一键静音模式

6.、长寿命技术,十万页内无需换鼓,中文操作面板,中文液晶显示,支持支持60-220g/m2纸张处理能力。

1-3

采集设备

高拍仪(内置身份证读卡器)

1、人证比对:人证1:1比对识别,面部跟踪检测、定位、捕捉、匹配等一系列识别过程,并迅速提供匹配结果,识别率95%以上。

2、身份证识读:符合GA450-2013台式居民身分证阅读器通用技术,内置公安部统一发放二代、三代身份证部读器,阅读距离0-30mm,读卡响应速度≤1S,工作频率13.5MHZ;

3、支持社保卡读卡:支持社保二代卡、三代卡;乙方提供三代社保卡读卡所需的PSAM加解密模块,甲方负责该卡的写卡工作。

4、成像参数:应有高清CMOS,镜头;工作温度:-40度到   +95度,视场角:≥83度,光圈:≥2.7,拍摄物距:A4(230)mm-A3(320mm)

5、主摄像头像素要求≥1000万像素、副摄像头:≥500万副头可水平方向270°旋转,可拍摄一周无死角;垂直方向45°调节,可满足顾客身高调节。

6、扫描幅面:支持拍摄幅面A3、A4、A5、A6、A7名片及身份证件,A3/A4自由升降切换。

7、介质类型:文档、单据、第二代身份证、笔记、图片、照片、杂志书籍、立体实物。

8、接触式读卡模块:支持符合ISO/IEC   7816标准的IC卡;符合EMV和PBOC 3.0标准。

9、设备结构:采用卡扣加固方式,LOCK和OPEN指向标识轻微扭动就做好固定,确保文稿不偏心、不梯形。底座上标有A4、A5、A6刻度,标有身份证卡槽标志,标有十字中心定位标志。

10、扫描速度:应≤1秒高速扫描,传输帧率至少15FPS。图像色彩:图像色彩24位以上。

11、图像存储格式:支持图片格式:JPG、TIF、BMP、PDF;支持视频格式:YUV2、MJPG;拍摄文档可直接合成多页 PDF、TIF 文档无需转存,可在文档中间插入、删除文档并自带阅读器。

12、光   源:应有自然光与自带全新超高LED补光灯,触摸开关,弱-强-关三 级调光。

13、电   源:应用USB供电且支持外接电源方式供电。快捷按键:标配放大、缩小、拍照等功能按键。

14、接   口: USB2.0接口,内置11个USB接口 ;标配SIM插卡后盖,面板标配指纹接口。有利于设备拓展。

15、条码识别:应支持识别一维码、二维码及科同时识别多个二维码功能。

16、扫描功能:图像处理应支持:自动纠偏、鼠标框任意框选扫描、图像旋转、双面图像合并;自动辨别拍摄文件内容是彩色图片还是黑白文稿,并采用不同的方案来拍摄。

硬件控件双层加密功能:控件可以检测设备硬件加密,可以对拍摄的文件进行加密处理,保护文件扫描后得到的影像资料完全可靠、安全,防止泄密、文件丢失后信息泄露   。

17、二次开发:可提供SDK二次开发包,可支持C/C+多种编程语言开发方式,可以提供JS接口调用;支持多浏览器如IE、谷歌、火狐等。

18、兼容性要求:承诺产品兼容龙芯中科平台和中标麒麟桌面系统

19、系统要求:支持Microsoft   Windows XP /Win 7/Win 8。

20、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厂商非OEMODM厂商。

21、高拍仪系统接口建设:与福建省社会保险业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业务档案一体化、与福建省退休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与福建省人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接、与用友A++财务系统对接

1-4

投诉举报箱

投诉举报箱

尺寸19*22*13(单位:cm)

1-5

便携电脑

商务笔记本电脑

1、处理器:≥英特尔i5-10210U;

2、内  存:≥8 GB DDR4  2400MHz内存;

3、硬  盘:≥512GB  SSD硬盘;

4、显  卡:≥   GeForceMX250M+2GB GDDR5显存独显;

5、接  口:USB接口≥4个,其中≥2个USB3.0、1个HDM1接口、1个多合一读卡器、1个KENSINGTON安全锁孔;

6、屏幕尺寸:   ≥14寸LED背光宽屏,整机含电池重量≤2.2kg;

7、网  卡:支持802.11a/b/g/n/ac标准无线网卡,1000Mbps网卡接口有线网卡,带蓝牙5.0;

8、服务保障:标配原厂笔记本包鼠,出厂预装WIN操作系统。

1-6

多功能打印机

A3彩色激光数码复合机

1、A3彩色数码复印机,标配复印/网络打印/描功能,标配双面器,复印/网络打印速度不低于40页/分钟(黑彩同速);

2、首张复印速度≤4.5秒(黑白)/≤5.9秒(彩色),预热时间≤17秒,分辨率不低于600*600dpi(复印)/1200*100dpi(打印),可连续复印数:1-9999张,25%-400%缩放倍率;

3、供纸容量≥500张×2个旁路手送100张最大7150张,过纸能力:52-300g/m2(手送),纸张尺寸:A6R-AR(纸盒1)/a6R-SRA3、A6R-SRA/1,200mm长纸打印(手送),出纸口500张+100张(内部作业离器);

4、内存:标配≥4GB,双硬盘:SSD硬盘≥8GB,普通硬盘≥320GB,CPU:≥1024(双核)/1.2GHz,彩色触摸LCD面板,标配PRESCRIBE,PCL6(PCl-XL,PCL 5c),KPDL3(兼容     Postscript3,XPS,Open   XPS,PDF直接打印等语言,具有USB直接打印/移动打印功能;

5、支持“红头专色”打印及复印功能;

6、采用非晶硅感光鼓、鼓寿命不低于60万印张,最大月负荷不少于12万印张;

7、不接受OEM产品;

8、支持驱动私密打印功能,可通过设备上预设的4位以上访问代码调用;

9、创新黑色碳粉盒设  计,用尽后可代替废粉盒继续使用。

1-7

叫号机

1、触摸屏式多任务发号主机:物理尺寸:420×350×1450mm(宽×深×高)机柜质材:全钢板,金属烤漆,工控主机CPU:处理器2.0G,内存≥   2GB硬盘,电子硬盘≥16G,网卡:10/100M自适应网卡显示器,17吋液晶显示器触摸屏:17吋触摸屏(5000万次级)信号传输,双频无线传输打印机:打印速度≥200mm/sec打印纸宽:80mm打印头寿命:大于150km切刀寿命:大于100万次电源:AC220V50hZ

最大功耗:70W说明:(内置2个语音功放喇叭10W);

2、触摸评价器:7"LCD高亮屏多点式电容触摸,双核1.5G处理器,长236*宽145*高191mm,USB接口;

3、后台统计评价软件:排队评价综合管理系统对排队情况进行后台统计分析,二是对柜员服务水平进行评价统计分析。使用评价功能时,需要在窗口有评价器的情况下进行。采用B/S(Browser/Server)结构,即浏览器服务器结构,要求网点排队机连入网点交换机,排队评价管理数据采用TCP/IP协议通过银行内部网络,上传并存储在总行(或分行)中心服务器上,提供排队评价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证书;

4、物理叫号器:参数16键多功能叫号器物理尺寸:150×90×40mm(长×宽×高)重量:300克电源:220V50HZ功率:5W提供多功能叫号器软件证书;

5、窗口显示屏:参数标准屏:物理尺寸:单行690×167×32mm(长深×高)嵌入孔658×159×70mm显示:单行/每行5个汉字象素元:直径5.0mm,内装红色高亮度芯功率:40W电源:AC220V50HZ。

 备注:1.上述要求“(三)”均为重要要求,投标所投产品任一项负偏离,视为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

2、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台式计算机和液晶显示器、便捷电脑、多功能打印机]有效的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提示:①认证机构须为《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机构,②所投报的产品型号应与证书中的产品型号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标。

3、中标人提供的高拍仪需与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做好技术对接。

(四)其他事项
1.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4.货物包装方式

4.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4.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

5.安装、调试及验收
5.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5.
2.中标 后的十五个日历日内,由中标人无偿运输到指 定安装地点,无偿完成安装工作。

5.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5.4.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6验收

(1)验收标准: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货物。所有货物按厂家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验收程序和方法:

①出厂检验。在货物出厂前,中标人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交货同时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货物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②中标人自检。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人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③验收与最终验收。中标人自检后,与采购人一同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安装完毕后,中标人需派有货物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
(3)  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在响应文件的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7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
1.技术培训:中标人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派技术人员上门安装相关操作系统和软件,同时免费对现场的技术人员或负责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所有的相关使用。

2.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 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货物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1)合格证书;

(2)使用说明书;
(3)  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8质保期和售后 服务要求

8.1.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提供所有产品免费保修期三年(含键盘鼠标)。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定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8.2.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或有产品、技术方面的问题,中标人需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须在接到服务请求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4个小时内解决问题。中标人需提供设备备件服务,当设备故障时能提供备件或备机进行更换;在免费保修期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5天内无法修复,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8.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8.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售后 服务。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各配件的折扣价格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备注:上述“(四)”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为中标人后应按上述要求履约,否则视同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勘查要求

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对安装现场和其周围环境、现场施工难度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等各项资料,并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潜在投标人未进行现场勘测的,如获成交,不得以任何未进行现场勘测方面的理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格及其他响应承诺或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按虚假响应报监管部门处理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2 10 所有设备三年免费保修期结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包:2
1、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所有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2 10 余款于免费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备注:上述商务条件为必须满足项。供应 商有进行响应的内容,响应内容须完全符合对应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未响应的部分视同接受对应条款,不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项目名   称:

项目编号:

供 应商公司名 称:

社会统一码:

公司地址及电话:

基本户开户行及账号:

发票种类(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领取方式:专用发票快递或上门自取,普通发票提供邮箱收票

邮箱(需普通发票填写):

快递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自取发票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八楼层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财务

备注:1、中标人(成交人)未注明发票种类的,须在招标代 理服务费转至采购代 理机构帐户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息发送至longyancaigou@sina.com邮箱,否则视同要求发票种类为普通发票,采购代 理机构将不再接受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2、快递统一发EMS或顺丰(不接受指 定),且快递费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

供 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 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