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共龙岩市委宣传部全媒体中心一期与二期技术平台集成及云端融媒体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F-XC-GK-202010-B0785-LYCG

 

           招标编号:[350800]LYCG[GK]2020245
                   

 

 

 

 

                                                           采购人: 中共龙岩市委宣传部

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中共龙岩市委宣传部全媒体中心一期与二期技术平台集成及云端融媒体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F-XC-GK-202010-B0785-LYCG

2、招标编号:[350800]LYCG[GK]2020245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均详见招标文件;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按照依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项目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无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无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格要求备注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须附上开户许可证(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中共龙岩市委宣传部

地址:龙岩大道1号

联系方法:13850620342

13、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联系方法:电话:0597-2890012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1(套) 2,400,000.0000
2400000 24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龙岩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其他:1、招标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人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帐户。)。招标代 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费比率 100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 查询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597-2810096; 2、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中标通知书》,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登录龙岩市政府采购网后台查看并打印(查看路径:“项目报名-查看相关文件-结果通知书”)。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须体现报名和查看标书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该质疑函不予受理。 4、开标时,若出现供应商CA密码连续输入错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视为未提供CA解密。 5、未胶装的投标文件不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6、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为原件核对的,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 7、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资格补充: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须附上开户许可证(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9、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为投标人上级公司的上述材料的,均视同有效。 10、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与排序情况,将通过lysgwcg@163.com邮箱,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函》“联系方法”中必须注明接收的邮箱,未注明或有误或不明确或不显眼等因投标人因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发送信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无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无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格要求备注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须附上开户许可证(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详见招标文件

商务符合性
明细
详见招标文件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财库〔2017〕141号中要求的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材料进行佐证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能进行佐证的,不予认可。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9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符合性、一致性审查 51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所有技术要求的得51分,正偏离不加分,加▲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余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以0分为限。注:供应商响应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以不利于供应商的情况进行评审。
云服务方案 3 投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云服务方案(含云安全、服务器安全服务方案,方案包含运行环境安全、敏感信息安全、网络通信安全和安全策略设置等)内容完整、详实可行,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分;方案存在较大偏差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总体设计方案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部署方案进行对比打分,方案完善、合理、可行的得2分,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分,存在较大偏差的得0.5分。
总体设计 1 投标人提供系统软件总体架构图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提供功能应用系统架构图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需求理解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对比打分,方案体现需求分析透彻、理解深刻、对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能精准的得2分,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分,存在较大偏差的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演示说明 0.00 1、供应商须提供APP进行现场演示,提供视频或光盘演示的,演示评分项均不得分。2、供应商须自行携带演示所需设备。
演示 3 投标人所提供的APP演示完全满足以下功能的得3分,任一项不满足的不得分:首页、新闻列表、新闻详情页、视频播放、语言播报。
3 投标人所提供的APP后台演示完全满足以下功能的得3分,任一项不满足的不得分:编稿、审稿、调整客户端样式。
3 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以下演示功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社群化传播工具操作流程。
无效投标 0.00 质量技术部分所有评委平均得分低于质量技术部分总分50%的,视为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1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综合实力 3 投标人或其总公司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认证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查询为“有效”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含网址),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或其总公司获得信用等级AAA以上(含)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投标人所投报的新闻客户端具备等级保护三级能力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材料,否则不得分。
业绩 3 投标人或其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县级以上(含县级)融媒体业绩≥4个的得3分,少一个扣1分。每个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证明(顺利履约)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实施保障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对比打分,方案包含项目管理、项目组织、质量保证、测试、试运行、验收、培训且合理可行的得2, 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分,存在较大偏差的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团队成员 3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广播电视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每一人具备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中任意三个月在投标人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 3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采购人所在地配备≥9位售后服务人员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及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中任意三个月在投标人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便捷性进行对比打分,最为便捷的得3分,以此类推,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1. 系统集成

本部分主要是开发响应的接口程序,实现数据互通。并持续优化系统功能。

1.1.1. 广电媒资系统对接

开发接口程序,提供标准的内容接收入库程序及专门的扫描收录工具,支持将龙岩电视台,龙岩广播电台视音频资源以及其他第三方平台系统的视频、音频、图片、文稿内容收录到现有融媒体平台中,按照收录素材属性,匹配置入融媒体平台中相应的功能模块中。

1.1.2. 短视频工具对接

开发接口程序,实现第三方短视频制作工具制作完成的视频导入到现有融媒平台的本地视频成品文件库。

1.1.3. 大数据服务系统对接

开发、提供提供标准接口,实现第三方大数据稿件入库到现有融媒体平台,入库后的稿件支持在龙岩全媒体新闻中心融媒体进行二次编辑并发布。

 

1.1.4. APP客户端系统对接

开发提供接口,实现通过现有融媒体平台稿源库签发稿件到第三方APP系统发布库栏目下,第三方APP客户端平台读取栏目库内容,用于客户端内容发布,实现稿件系统的对接。

 

1.2. 新闻大数据

1.2.1. 互联网大数据稿源服务

1.2.1.1. 底层数据能力

系统供 应商需要有可支撑后期项目正常运转的数据采集处理能力。以下为具体呈现的内容:

实时提供不少于18000个国内媒体网站数据服务;采集范围全面覆盖互联网新闻稿源单位网站,包括重要中央媒体、省 级媒体、市 级媒体;实时提供不少于1300个新闻客户端频道数据服务;实时提供不少于13万个微信公众号数据服务;实时提供不少于5万个微博账号数据服务;实时提供不少于1400份数字报数据服务,范围包括中央媒体、省 级媒体、市 级媒体。

1.2.1.2. 数据处理能力

1)         所采集的数据均要求必须是原始数据。

2)         要求支持新闻正文信息的多页采集和合并。

3)         来自重点网站首页头条及要闻区、新闻中心首页头条及要闻区的新闻数据需要做标签标识。

4)         要求支持对如下内容的过滤功能:采集正文中的图片时,自动过滤无效的广告图片内容;

1.2.1.3. 数据更新频率

为保证数据的时效性,数据要求实时增量采集。

网站数据采集频次:30分钟轮询一次;

移动客户端采集频次:30分钟轮询一次;

微信数据采集频次:2-5小时轮询一次;

微博数据采集频次:3-10分钟轮询一次;

数字报数据采集频次:原报发布后30分钟。

1.2.2. 互联网大数据线索服务

1.2.2.1. 基础数据

系统需要满足以上“能力要求”中要求的数据采集范围、数据更新频率以及数据处理方面的要求(可浏览近3个月的数据);

1.2.2.2. 推荐频道

系统需要根据自有算法给到用户如滚动新闻、微信头条、本地资讯等推荐栏目,并支持数据实时更新;

1.2.2.3. 个性化栏目

系统需要支持对网站、报刊、微博、微信号及其他渠道新媒体的监测。定向监测的信息源可随时根据需要不断调整。按照内容需求个性化定制栏目数据。需支持10个性化栏目建设每个栏目100条数据源。

1.2.2.4. 我的收藏

系统需要支持用户对单篇文章、频道或报纸等进行收藏,并在统一界面查看;

1.2.2.5. 政务报道

该模块需汇集中央、省、市、县级党报,政府官网权威发布渠道,了解政务重点,关注具体领导人信息,关注领域可自由定制;

1.2.2.6. 媒体热点

该模块需实现对国内主流媒体,包括媒体旗下的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的稿件监测和新闻热点挖掘,支持数据按照时间和热度排序;

1.2.2.7. 用户热点

该模块需实现对国内主流知 名网站、微博、微信及其它新媒体渠道的新闻信息内容的监测和线索挖掘,支持数据按照时间和热度排序;

1.2.2.8. 地域新闻

该模块提供定制指 定城市的地图坐标定位新闻,实现新闻内容和地理位置的有机结合;

1.2.2.9. 高频点击

该模块需提供四大门户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在内的新闻排行数据,实时获取高频点击文章;

1.2.2.10. 新闻快报

该模块需提供包括四大门户移动新闻客户端以及重点媒体移动新闻客户推送的Push新闻数据;

1.2.2.11. 微信助手

可提供用户在线快速抓取单独指 定微信文章,获取微信全文,同时做图片本地化处理,音视频采用抓取播放链接形式。

1.2.2.12. 图片跟踪

可支持相似图片搜索,以图搜图,上传本地硬盘上的图片或者输入图片网址,即可自动帮搜索到相似图片。通过搜索缩略图去查找高清原图,或者根据图片去查找其出处、具体文章。

1.2.2.13. 高级检索

提供专业级检索工具,实现基于高效索引和排序算法的多维度检索和排序,支持上百种索引条件的复杂组合。系统需支持灵活的检索结果展示,包含但不限于按相关度排序或按时间排序等,支持对检索结果进行二次全文检索。检索性能应快速,准确。

1.2.2.14. 多用户操作及用户服务

系统支持开通10个账号。每个用户均可按权限进行设置。各个用户均可通过登录使用和操作系统。支持用户订阅自己感兴趣的栏目、新闻等;每个用户登陆进入系统后均可进行关键字检索;可对我的收藏行管理。

1.2.3. 舆情大数据监测服务

1.2.3.1. 定制舆情主题监控

系统可支持定制舆情主题监控,支持包括关键词组合、时间段、收集范围设定,可根据复合条件自动匹配相关信息。同时可设定抓取任务的有效期。

1.2.3.2. 舆情预警

该模块实现对快速发酵热点舆情事件的监控和预警。支持系统预警。

1.2.3.3. 舆情分析报告

支持对创建舆情主题监控自动生成舆情多维度分析报表;支持舆情报表在线浏览、删除和下载等功能;舆情报告支持10万数据量数据分析。支持每月生成1份舆情报告,一年12份。

1.2.4. 大屏可视化平台

支持以图表、排行榜、时间轴等方式,实时展示数据分析结果,同时对大屏幕的展示效果进行适配和优化。

要求平台整体页面UI设 计大方精美,支持大屏展示页面的定制开发。

提供:线索搜集、专题分析、领导活动、区县传播榜单、全网报道龙岩、竞媒播报、舆情导控、视频监控8个大屏标准模块。

 


1.3. 短视频处理云平台

 

产品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要求

短视频生产工具

总体要求

视频智能生产平台

1、素材上传:采用本地上传,或通过微信小程序上传工具或PC客户端上传软件将视频、音频及图片等文件一键上传;还可可通过内置浏览器的插件,实现将多类视频网站的视频及图片资源一键转存;支持基于屏幕和窗口的录制,并可一键转存。

支持的图片格式:bmp/jpg/jpeg/png/tiff/gif;图片大小:小于20M;图片尺寸:宽高小于30000*30000;支持的音频格式:mp3/m4a/wma/wav/amr/flac/dff/dsf/aiff/ra/mp1/mp2/au/ogg/aac/m4r/dts/ac3/ape;音频大小:小于500M;支持的视频格式:

mov/mp4/avi/flv/f4v/m2ts/m4v/mjpeg/mts/vob/wmv/3gp/mpeg/asf/mkv/ts/webm/mxf/mpg;视频大小:小于5G;视频时长:小于4小时。

2、提供智能识别能力,可对素材中的语音、OCR文字、人脸等多个维度进行识别分析,并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分析结果进一步提炼为标签。

3、提供智能标引能力,对智能识别分析后结果进一步处理,实现打标(算法自动+人工)、抽取主题和观点、优选图片和视频等功能。

4、提供智能拆条能力,智能识别分析后的相关标签信息自动关联至音视频对应帧,根据关联关系自动对音视频拆条。

5、支持在素材详情页面进行音视频播放,播放器包含播放速度调节、音量调节、时间轴拖动剪辑等功能。

6、提供常用视频加工能力,提供字幕、转场、配乐、滤镜、贴图等可视化组件,提供剪辑、轨道、指针等加工工具。

7、提供智能字幕能力,根据语音识别分析结果自动提取字幕一键上轨。

8、提供智能配音能力,通过语音合成能力,根据时间线上的字幕自动生成配音,提供12种音色的配音,包含普通话、粤语、英文。

9、支持自定义分辨率,可指 定分辨率合成视频。

10、支持导出4K的视频。

11、数据新闻生产:提供数据新闻视频生产能力,通过对模板文件进行解析,调用数据新闻模板(提供18个以上的数据可视化模版),自动合成数据新闻内容。平台直接提供国家统计局免费数据。

12、用户管理:用户管理将会打通短视频智能生产系统各个模块的底层用户体系,支撑用户登录、安全校验、角色权限、租户管理等多种能力。




1.4. 新闻客户端

1.4.1. 客户端采编发布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1.4.1.1. 文稿编辑功能开发

支持新闻创建、修改、删除、审核、预览等管理后台功能;支持稿件类型:图文、视频、图集、外链、音频、直播流、专题、简讯、微信稿;

支持稿件排版类型:左图右文、右文左图、横图、三图、纯文字、视频大图、音频等常规新闻排版效果,同时平台具备扩展能力,随时在后台配置新的样式,给用户更丰富的浏览体验;

1.4.1.2. 新闻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新闻列表页、视频列表页、图集列表页、专题列表等列表页面增设多种页面模板;支持新闻主栏目、副栏目的选取;支持移动端新闻在线采编功能;支持移动端新闻发布在线审批流程,并支持设定新闻审批流,可根据不同新闻频道独立设定审批流程;

1.4.1.3. 渠道发稿功能开发

需打通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实现新闻同步分发到两微。支持微信公众号内容分组发送功能;支持发送文章到微信公众号素材库,等待发送;支持发送文章并直接群发给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

1.4.1.4. 互联网新闻源采集

支持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等新闻进行自动采集;支持采集白名单自定义设置;支持编辑对已经采集的新闻进行一键转载,并快速发布到新闻客户端;支持后台在线预览采集到新闻;支持后台搜索采集的新闻。

1.4.1.5. 专题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专题创建、修改、删除、审核、预览、专题子栏目管理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支持专题内子栏目的创建、编辑、排序、审核、删除等功能;支持专题子栏目批量添加文章;支持专题子栏目排序功能;支持专题内重要新闻轮播位设置;支持专题后台预览功能。

1.4.1.6. 广告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广告创建、修改、删除、审核、预览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支持广告位配置;支持广告展示周期配置;

1.4.1.7. 推送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重要新闻推送创建、修改、删除、审核、预览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后台可以发起弹窗推送给所有用户。支持新闻分组推送功能;支持推送系统通知消息、链接消息、新闻消息;支持直接推送专题新闻、图文新闻、视频新闻、现场新闻。

1.4.1.8. 互动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互动创建、修改、删除、审核、预览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支持用户评论管理,后台可审核评论内容,可进行评论回复;支持用户爆料内容管理,后台可预览、审核、删除用户爆料信息;支持网络问政功能,对用户提交的问题和建议信息进行收集、筛选、合并,并转发到相关行政部门,最后通过在线化方式给用户反馈结果。

1.4.1.9. 用户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用户创建、修改、删除、审核、预览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

1.4.1.10. 活动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活动创建、修改、删除、审核、预览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支持后台管理投票活动、问卷活动、抽奖活动;支持活动奖品配置管理;支持设定活动有效期。

1.4.1.11. 版本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客户端版本创建、修改、删除、审核、预览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支持后台控制客户端新版本发布,可设定客户端更新类型为强制更新、可选更新;

1.4.1.12. 权限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编辑权限和编辑角色的创建、修改、删除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支持灵活设置采编管理权限,可细化到每一个人允许操作到具体功能操作;支持角色自定义配置;支持采编人员自定义配置。

1.4.1.13. 模版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后台功能模板的创建、修改、删除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支持新闻列表页面模板管理;支持新闻详情页面模板管理;支持首页页面模板管理;支持专题页面模板管理。

1.4.1.14. 评论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用户评论和跟帖的删除、审核、预览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

1.4.1.15. 采编账号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编辑账号添加、删除、修改、审核等管理后台基本功能。

1.4.1.16. 日志管理功能开发

支持后台操作日志的查看和管理功能。

1.4.1.17. 新闻智能内容编辑器功能开发

智能编辑器支持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直播等多媒体内容编辑、加工、内部同步等功能服务。

1.4.1.18. 图片、视频、音频上传、转码等功能开发

支持图片和视频在上传和在线编辑功能。支持在线图片自动化格式化处理;支持图片水印、图片压缩、GIF图片格式化处理;支持图片裁剪上传功能;支持批量图片上传功能;支持第三方图片自动下载采集功能;支持视频上传、视频裁剪、视频转码。支持新闻正文内部插入视频音频内容;支持图片、视频、音频等多媒体文件的媒资存储功能;

1.4.1.19. 移动采集服务工具

支持采编人员和宣传人员现场采访,报送信息,实时采集、实时发布的服务工具,支持文、图、视频等多媒体素材的采集和发布。支持移动端媒资素材的存储和上传;支持管理人员进行移动端任务指派给记者、通信员,并可进行任务过程实时追踪,任务处理历程实时查看。

1.4.1.20. 用户内容采集服务功能

支持普通网民的内容信息提交,平台审核发布。

1.4.1.21. 微博、微信内容采集服务

支持在平台统一管理和维护微博和微信内容,实现内容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1.4.1.22. 移动端内容审核

提供移动审稿应用程序,解决新闻在线审核和移动发布的需求。支持审核消息实时下发,提醒管理人员审核稿件;支持移动端新闻选题的审核流程。

1.4.1.23. 内容分发到官方微博(技术对接)

与微博开放平台技术对接,实现在采编发管理平台一键发布微博。

1.4.1.24. 内容分发到微信公众号(技术对接)

与微信公众号开放平台技术对接,实现在采编发管理平台一键发布微信公众号。

1.4.1.25. 审批流自定义

支持新闻稿件三审三校;支持审批流程自定义;审批管理展示用户工作中所涉及的办事审批流程;制定相关审批中需要提供的审批申请的固定模板内容,主管可以通过流程协同辅助信息来进行审批。对提交的申请流程,可以进行实时跟踪当前用户提交的申请流程,查看流程现在流转到哪个节点、流程处理状态等信息。

1.4.2. 全媒体新闻客户端功能要求

1.4.2.1. LOGO设 计UI效果图设 计

包括客户端软件开发需要的软件logo、界面效果图、切图等;图标设 计简约清新、大气自然,复合省 级媒体平台特色。

1.4.2.2. 新闻资讯模块

客户端展示发布等新闻信息,支持焦点新闻轮播图展示、热门新闻栏目推荐、新闻置顶、新闻详情展示等功能。

支持客户端首页新闻内容人工推荐功能;支持热门新闻大图轮播展示;支持用户自定义订阅新闻栏目;支持新闻栏目排序、重要栏目固定位置;支持设定是否让用户支持进行栏目排序功能;支持设定今日推荐内容展位,便于编辑置顶推荐显示今日重要新闻;

支持在首页展示推荐栏目位,便于编辑设置重要新闻栏目或频道在首页显眼位置呈现;支持多种客户端新闻排版效果,如文字、图文、视频、三图、横图等自由组合排版功能;

支持在管理后台自定义配置首页需要展示的内容,包含页面展示模板切换、底部导航文字和图标更换、新闻列表内容组合等;

1.4.2.3. 专题功能模块

支持以专题化展示热点新闻事件,支持专题自分类栏目设定。支持多种专题页面模板,方便编辑在制作专题等时候选用;支持专题分享功能;支持专题内重要新闻在焦点轮播位置显示;支持专题新闻排序功能。

1.4.2.4. 视频功能模块

支持短视频频道,以多媒体视频播放展示平台新闻内容;支持客户端内多种不同多页面模板展示视频新闻;支持视频收藏、评论、转发等互动功能;支持视频专辑展示功能;支持猜你喜欢功能,根据用户喜好推荐相关视频;

1.4.2.5. 活动功能模块

支持投票、答题、问卷、抽奖等活动功能,鼓励用户积极参与,实现客户端促活拉新。

用户参与配置:支持用户参与投票次数设定;支持用户参与类型设定:手机号参与、用户账号参与、每个设备参与等;

支持用户参与权限设置:是否需要客户端登录、是否转发后可参与投票等;

支持单选、多选投票选项;

1.4.2.6. 互动功能模块

客户端支持评论、点赞、跟、用户爆料、新闻收藏功能,管理平台可以设定评论审核机制。支持用户评论新闻、跟贴回复评论,审核评论、评论敏感词过滤功能;支持用户点赞、踩功能;支持用户进行文字、图片、视频爆料;支持用户收藏新闻;

1.4.2.7. 服务功能模块

支持在客户端内集成展示生活服务和政务服务,需支持服务至少应该包含以下方面:

交通:车辆违章查询、驾照扣分查询、火车时刻表查询、火车余票查询;

教育:学历证书查询、学位查询、全国普通话考试成绩查询、全国普通话考试证书查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查询、全国计算机登记考试成绩查询;

医疗: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异地就医经办机构查询;

举报投诉: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查询、举报诈骗电话、举报个人信息泄露、举报骚扰电话、举报诈骗电话、旅游投诉、侵权盗版、举报垃圾短信。

1.4.2.8. 个人中心模块

支持用户注册账号、登录客户端、以及第三方微信、微博自动快速登录功能;支持用户个人资料修改、密码修改、头像修改、昵称修改等功能;支持用户个人评论的新闻进行查看管理;支持用户个人收藏的新闻进行查看管理;支持在用户中心查看系统推送的消息;支持客户端快速分享功能;支持用户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客户端字体字号的调整;支持邀请码邀请好友功能;支持用户提交问题和意见到平台;支持客户端内用户签到功能;通过签到、阅读、评论等客户端使用操作可获得对应积分;可以在积分商城中兑换积分商品;支持用户在客户端给编辑发送问题和建议,小编回复信息可在客户端查看。

1.4.2.9. 其他模块集成

1.4.2.9.1. 分享功能模块

客户端支持将新闻、视频、专题、活动、直播内容分享到微信、朋友圈、微博、短信等社交平台。

1.4.2.9.2. 搜索功能模块

支持新闻搜索功能,查看新闻搜索结果;支持语音搜索功能;支持新闻热搜词快速搜索;支持历史搜索记录保留功能。

1.4.2.9.3. 语音播报

支持文字转语音功能,并进行智能新闻语音播报。

1.4.2.9.4. 直播功能模块

集成直播产品,支持在客户端内展示直播新闻信息;支持文字、图片、视频、实时直播流等直播现场;支持在线进行直播内容精彩片段快速剪辑。

1.4.2.9.5. 数字报集成

支持以链接模式接入数字报在客户端展示。

1.4.2.9.6. VR模块

客户端需支持VR全景视频播放展示;支持全景图片发布展示。

1.4.2.9.7. 弹窗推送功能模块

针对重大新闻和突发事件,客户端可以进行弹窗推送,使用户可以实时查看新闻信息。支持指 定单个设备推送;支持对iOS或安卓设备分别进行推送;

1.4.2.9.8. 版本更新功能模块

客户端支持版本更新功能,这样产品才可以不断更新新功能。

1.4.2.9.9. 多分辨率机型适配

针对苹果和安卓进行多种机型适配处理,iOS支持9.0以上系统,安卓支持6.0以上系统。

1.4.2.9.10. 订阅号功能模块

加盟入驻:平台设 计订阅号加盟功能,支持各级单位、组织、自媒体入驻申请,平台审核通过后开放供用户订阅。

订阅号列表:设 计订阅号功能主页,集中展示各级单位号和自媒体号最新内容,支持订阅号推荐。

订阅号主页:支持订阅号主页设 计,展示订阅号信息、发布的资讯等内容。

我的订阅:用户个人中心查看我的订阅功能。

1.4.2.9.11. 广告功能模块

支持多种广告展示形态,广告类型至少可支持以下:

1封面广告:客户端启动位置运营广告,支持多屏显示,支持图片、视频、动图等类型广告形态。

2轮播广告:客户端首页和二级频道轮播位置运营广告,支持图片、视频、动图等类型广告形态。

3列表广告:客户端列表页位置运营广告,支持图片、视频、动图等类型广告形态。

4详情广告:客户端新闻详情页位置运营广告,支持图片、动图等类型广告形态。

5浮窗广告:客户端首页浮窗运营广告,支持图片广告形态。

广告位自定义:支持系统自定义广告位置、规格、展示周期等功能。

1.4.3. 移动协同指挥调度系统功能参数

1.4.3.1. 选题模块

支持对选题执行创建、编辑、结束、删除等操作;创建选题时,选题支持输入标题、负责人、参与人等项,选题创建后可以修改选题的状态;可以查看参与的选题以及全部选题,可以根据选题的当前状态进行快速筛选;

选题申报

支持选题名 称、选题任务描述、关联线索、负责人的添加和查看,并展现各选题当前审核状态和完成度。选题支持指派和领取两种方式。

选题筛选

选题筛选,支持对“我的选题”、“所有选题”按当前状态进行分类筛选,并显示选题具体信息和当前选题状态。

1.4.3.2. 任务模块

任务支持创建、编辑、修改状态、删除等操作;创建任务时,任务允许关联选题、填写名 称、描述等;选题中可以直接查看该选题中的全部任务;

 任务创建

新建任务支持任务类型、任务描述、截止时间、地点、执行人、关联选题、关联线索的添加功能。选题内容分为“我收到的”和“我发出的”,根据任务进行状态进行分类管理和查看,支持任务选题类型、选题内容的查看。

任务指派

任务分为指派和自己领取两种。支持将任务指派个对应的负责人。

任务处理

可实时显示当前任务的完成进度,以百分比表示;任务附件支持图片、视频等类型,支持在线预览功能;任务支持详细的动态日志显示,方便查询任务变更情况;文稿支持创建、编辑、删除等操作;文稿内容支持输入文字、图片等;文稿支持对文字设置文字颜色、背景色、粗体、斜体、下划线、删除线、字号大小等设置项;允许对段落设置左右缩进,支持段落左对齐、右对齐、居中对齐等操作,段落首部支持添加列表标记;

1.4.3.3. 审批流程

支持新闻稿件三审三校;支持审批流程自定义;审批管理展示用户工作中所涉及的办事审批流程;制定相关审批中需要提供的审批申请的固定模板内容,主管可以通过流程协同辅助信息来进行审批。对提交的申请流程,可以进行实时跟踪当前用户提交的申请流程,查看流程现在流转到哪个节点、流程处理状态等信息。

1.4.3.4. 消息提醒

任务创建、编辑、修改状态、删除等操作后,任务的创建人、负责人、关注人会及时收到相关的通知提醒;

选题创建、编辑、修改状态、结束、删除后,选题的负责人与参与人会收到相关的通知提醒;任务发生改变,创建人、负责人与审核人都能及时收到相关通知提醒;

1.4.3.5. 多媒体素材采集

实现素材内容高效管理,支持图片、视频、音频等多媒体素材的上传、收藏、存储、下载、引用、删除等功能。

1.4.3.6. 移动采编

支持在移动端进行新闻建稿、编辑等功能,支持对我的稿件以及所有成品稿件的进行分类查看、检索功能。我的稿库包括送审稿件、成品稿件、退回稿件。

1.4.3.7. 通信录

支持在移动端管理融媒体采编团队、宣传员团队。按照机构、部门划分,提供相关人员通讯信息,便于信息查找。

1.4.4. 新闻源汇聚系统功能要求

1.4.4.1. 短视频作品汇聚

支持短视频智能化生产平台编辑审核后的成品视频作品内容汇聚,并支持编辑快速引用视频内容到新闻稿件里,实现一键视频发布。

1.4.4.2. 传统媒体内容采集汇聚

针对当地传统媒体内容采集方面,融媒体新闻客户端可支持政府网站在融媒体功能板块展示;支持传统媒体网站信息采集和调用。

1.4.4.3. 两微一端内容采集汇聚

融媒体平台可支持对当地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内容进行定时采集,历史发布的新闻内容可以直接融媒体管理平台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使用。

1.4.4.4. 权威媒体供稿内容汇聚

支持与央媒供稿平台实现稿件线路数据互通,并支持编辑一键引用稿件到新闻,平台可预留接口设 计。

1.4.5. 直播移动采编发系统功能参数

直播系统是专为媒体记者和编辑打造的,应对突发新闻现场,旨在快速完成发稿的工具,包含管理平台及采集客户端。直播采集系统包含采集客户端及管理平台,主体包含以下功能。

1.4.5.1. 采集模块功能要求

支持媒体编辑在新闻现场,使用移动客户端(包含iOS和安卓)发起图文或实时视频直播;非现场编辑也可在平台中创建直播

客户端中发起直播中包含的素材,实时上传至云端。非现场的编辑可在平台中同步查看素材并进行二次编辑使用。

现场编辑或非现场编辑都可以对已发起的直播进行后续的报道。不断跟进充实直播内容。

1.4.5.2. 管理模块功能要求

新建的直播内容需要经过审核后发布至稿件客户端,客户端和平台都可执行审核操作。

直播管理平台可设置编辑的直播及审核权限,把控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


1.5. 社群化传播系统

1.5.1. 社群传播系统管理终端功能要求

1.5.1.1. 工作台

在管理后台工作台中,需支持以下三个模块:基础数据、上级通知、任务查看。

基础数据:概要统计了组织下的任务数据,包括任务总数、完成率、任务耗时、组织信息员数量等,可以直观的了解到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人员构成。

上级通知:在首页中醒目地展示上级下发的通知,使通知可以有效触达各级用户。

任务查看:任务分为上级任务、已发任务,其中上级任务为上级管理员下发的任务,已发任务为发送给下级信息员的任务,列表记录进行中的任务情况,用户可以在首页快捷处理任务。

任务管理

支持任务调度管理,任务管理中,可以支持详细查看收到的上级任务及发送给下级的任务,也可以发布新任务及导出任务明细。

上级任务:支持查看和记录上级管理员下发的任务,可以指派任务给下级信息员,以实现不同层级间的任务分发。

已发任务:支持记录本组织管理员下发的任务,可以实时跟踪任务进展,支持督促未完成人员去完成任务,有效掌控任务进度。当任务被完成后可以查看反馈,以审核任务完成是否有效。

发布新任务:支持发布转发、跟评、发文、点赞、举报任务,用户接收到任务后,按照任务类型及要求去完成任务然后截图上传,审核通过后即视为任务完成。

1.5.1.2. 组织管理

支持组织管理,组织管理中,可以支持管理组织内的部门、直属人员及基层人员。

部门管理:采用省市县分层级机构管理方式,各级机构独立管理,提升管理效率。省 级机构可以管理市 级机构,市 级机构可以管理区县级机构,区县级机构可以另行创建下级部门。

直属人员、基层人员:各级机构管理员可管辖直属人员、基层人员,支持跨层级管理,以提升管理的灵活性。其中直属人员为各级机构直接管辖的信息员,基层人员为各级机构下属部门的信息员。

管理员、联络员、信息员:管理员为平台的管理者,可以创建下级管理员、直属信息员,可以管理本机构的组织架构,可以下发任务及查看任务统计等;联络员为连接管理员、信息员的关系纽带,联络员可以作为信息员小组长,将管理员下发的任务再分发给其下的信息员,协助管理员完成人员管理及任务分发工作;信息员主要负责处理任务,将上级下发的任务按时按量完成,并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收集社会舆情信息,上报至联络员、管理员以辅助分析决策。

1.5.1.3. 社情民意

支持社情民意功能模块,分为民情信息及民情专报,用于上报基层人员收集到的舆情信息。

民情信息:信息员可以将收集的信息上报,有利于组织捕捉更多的舆论信息,了解社情民意的最新动态。

民情专报:管理员可以将收集到的信息整理分析后上报给上级,进一步过滤信息,有利于筛选关键及有效信息。

 数据中心

支持数据分析模块,数据中心分为数据概览、部门统计、直属人员统计、基层人员统计、任务统计,提供全面细致的数据统计功能,辅助管理人员从总体上了解任务执行情况以及完成组织成员的绩效评估。

数据概览: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任务完成情况,简约直观易读。统计显示人员完成率,各类型任务数量,分时段统计发布任务数、任务完成率、任务平均耗时、活跃人数。抓着人与任务关键要素,整体统计任务执行结果,便于总体去评估信息员的工作情况。

部门统计:以部门为单位统计任务完成情况便于管理组织KPI,便于制定及审核部门任务绩效。将任务下发给组织然后交由组织完成,最后对组织进行考核,完成组织管理闭环。

直属人员统计、基层人员统计:数据统计到人,方便了解到每个人的任务完

成情况,便于制定及审核个人任务绩效。将WBS对应到个人,实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可以有效保障所有任务的执行落到实处。

任务统计:对所有任务进行统计,形成任务报表,可以了解各任务完成情况,便于根据任务之间的差异制定针对性的举措,去提高各任务的完成率。

1.5.1.4. 知识库

支持知识库共享模块,知识库分为权威发布、知识库,主要用于共享组织信息资产。

权威发布:权威发布中的内容主要从内网获取,可以获取权威机构发布的新闻信息,可用作指导工作方向的参 考资料。

知识库:知识库分为公共知识库、我的知识库,其中公共知识库为所有人共享的知识库,管理员可以将信息上传至公共知识库中形成组织共享信息资产,方便所有人信息同步。例如将培训材料上传到公共知识库,则所有信息员都可以在任何时间查看培训材料,有利于快速进行工作。我的知识库主要用于存储个人材料,便于后续查询。

 

1.5.1.5. 消息通知

支持消息的上传下达,消息通知分为下发通知和消息中心,主要用于消息的传递与下发。

下发通知:上级管理员可以向下级用户下发通知,与社情民意一起构成消息的上传下达,保障信息互通。

消息中心:推送上级下发的通知、任务通知、任务完成通知等消息,通过消息调度服务,确保所有信息能够触达每一个目标用户。

1.5.1.6. 可视化大屏

平台提供可视化大屏,以驾驶舱的形式展示全面数据,管理员可以在可视化大屏中查阅人员数据、任务数据、部门数据及相关的趋势,便于管理员做出决策分析,以达到指挥调度的目的。

1.5.2. 社群传播前端应用功能要求

1.5.2.1. APP终端管理员

支持管理人员APP用于日常业务统筹管理,管理员app分为四个模块:首页、任务、队伍、我的,管理员可以在客户端上随时随地完成对任务的管理。

首页:管理后台首页类似,总体展示人员、任务数据,以及当前正在进行中的任务情况,便于管理员了解当前团队概况。

任务:任务分为收到的任务、已发的任务、关闭的任务,其中收到的任务为上级管理员下发的任务,已发的任务为下发给下级信息员的任务,关闭的任务为已经关闭的任务。在任务管理中,管理员可以管理任务分发、监控任务的进行过程、敦促信息员完成任务以及完成其他业务要求。

 

队伍:为管理员的通讯录,可以查看当前机构下人员构成,支持查询用户。

 

我的:管理员可以上报信息及发布通知,实现信息的上传下达。

1.5.2.2. APP终端宣传员

支持宣传员APP用于日常处理任务需要,宣传员APP分为三个模块:首页、任务、我的。相比于管理员,宣传员只能处理任务及上报信息,处理任务的方式有手动处理与自动处理两种,若采用自动处理方式,则系统会自动将任务转发至朋友圈并截图,快速完成任务;若采用手动处理方式,则需要宣传员手动将任务链接或图片转发至朋友圈,然后自行截图以完成任务。宣传员完成任务后可以获得积分,管理员可以根据积分情况对宣传员工作进行绩效核定。

1.5.2.3. 微信公众号

支持用户在微信公众号接收任务通知和处理任务,宣传员无下载app即可处理任务,方便快捷。同时支持宣传员在公众号查询积分情况,可以直接了解到自己的工作情况。

 

 


1.6.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至少提供1年1个区县SAAS授权使用。

1.6.1. 文明实践管理后台功能要求

 项目中心

心愿对接:应用于实践中心、所、站,接收来自普通群众的需求建议,用户可通过移动端进行心愿单的提交,并可选择指向组织,实践阵地在接收到心愿单后,可将该心愿单继续传递至指 定服务队,从而完成服务队与群众的精准对接,形成服务闭环。----

项目管理:主要应用于志愿队伍的服务项目申报和审核,以及中心对于项目库的管理。支持服务项目的创建,实践中心和志愿队伍管理员均拥有服务项目创建的权限,实践中心创建的项目可直接进入项目库,服务队创建的项目进行提交后,需中心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入库;支持服务项目完成创建后支持编辑修改、删除、查看、审核(通过/退回)等操作

活动中心

活动管理:应用于活动的发布及志愿者的招募,实践站点及志愿队伍均可自主发起创建活动。支持实践中心、所、站以及志愿队伍均可进行活动的创建,并进行志愿者的招募;支持实践所、站以及服务队创建的活动提交后,需经过中心管理员的审核,方能正式通过;支持已发布的活动支持再编辑,禁用/启用等操作;支持管理员可对本次活动所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工时的记录、修改、移除等操作。

点单服务:应用于实践所、站的点单、中心派单、服务队接单及评单的完整业务流程。支持实践中心、所、站、志愿队伍均拥有点单服务模块的操作权限;支持实践所、站需要在整个点单过程中,扮演点单人以及评价服务的角色;支持志愿队伍在接收到点单请求后,进行接单操作,并在完成服务后,上传服务过程资料。

 

组织管理

用户可以在组织管理中,实践中心可以从实践阵地、志愿队伍两个角度管理人员账号,也可以在人员管理中, 进行统一的人员管理;中心人员,还可以在入驻申请菜单,接收来自民间的志愿队伍申请阵地建设、志愿队伍菜单下,左侧为组织架构的管理:可以新增、删除、编辑机构及志愿队伍。

阵地管理:应用于各级实践站点的创建及管理员的创建,可实现增删改查。支持实践中心管理员可新建下级实践所、实践站,可实现编辑、删除、查询等操作;支持实践所、实践站管理员可维护本级组织信息及管理下级组织;支持各级管理员均可新增和删除本级管理员,包括禁用/启用、重置密码等操作。

志愿队伍:应用于各级志愿队伍的创建及管理员的创建,可实现增删改查。支持实践中心管理员可新建志愿队,可实现编辑、删除、查询等操作;支持志愿队伍管理员可维护本级组织信息及管理下级组织;支持各级队伍管理员均可新增和删除本级管理员,包括禁用/启用、重置密码等操作。

人员管理:应用于后台各个角色管理员的管理,可实现增删改查。支持可实现后台所有管理员用户的管理,并对管理员进行分类;支持实现对于管理员用户的新增、编辑、重置密码、删除等操作。

入驻申请:应用于接收来自民间志愿队伍的入驻申请信息,可支持查看详情。民间服务组织可通过移动端入口提交组织信息,只有中心可进行浏览查看。

志愿者管理:应用于平台注册志愿者的整体管理,可实现批量导入及整体导出。支持实现批量导入志愿者;支持实现批量导出志愿者;可支持对志愿者进行列表查询;可支持实现对单个志愿者的删除操作;可支持查看志愿者个人信息、服务记录、积分记录。

数据中心

需求分析:可分析各级实践阵地所收到的需求中,各个类型的占比情况及解决回复情况。

项目分析:支持查看实践中心项目库中各类型项目占比情况;支持根据项目被点单次数,查看项目点单排行榜;支持根据项目被点赞次数,查看群众感兴趣排行榜;支持根据项目被评价分数,查看项目评价排行榜。

志愿队伍分析:主要通过志愿队申报数、服务数、评分、价值数、服务时长等数据实现志愿队伍综合分析。申报数、服务数、服务时长可以帮助考察服务队的积极性及活跃度;评分及评价数有利于考察该服务队服务质量。可支持将列表数据进行导出成Excel表格;可针对列表数据进行时间区间查看以及各分类数据排序。

实践站点分析:实现实践所、站分析主要通过点单数、接受服务数、评论数三个数据考察该实践机构的积极性。可支持将列表数据进行导出成Excel表格;可针对列表数据进行时间区间查看、阵地类型筛选、以及各分类数据排序。

  内容管理

文明瞬间:应用于管理普通用户在移动端上传的图文、视频等信息,可控制其是否显示及查看、删除等。可对用户上传内容进行禁用/启用;可对用户上传内容进行删除;可点击查看内容的详情,图片和视频均支持预览。

资讯发布:应用于活动资讯及实践动态等信息的发布,支持外链、图文、视频等多种稿件形式。支持实践阵地管理员可通过后台进行资讯的发布,可支持发布原创稿件和外链稿件;可控制资讯内容在前端是否展示;可对已发布的资讯进行编辑和删除;可支持对资讯列表进行栏目类型、状态的筛选及资讯标题的搜索查询。

文明课堂:应用于学习资源信息的发布,支持外链、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实践阵地管理员可通过后台进行课堂内容的发布,可支持发布原创和外链;可控制内容在前端是否展示;可对已发布的内容进行编辑和删除;可支持对课堂列表进行栏目类型、状态的筛选及资讯标题的搜索查询。

文明榜单:应用于各类典型文明人物、先锋事迹、文明单位、社区等的创建及展示。普通用户可通过移动端相应入口推荐好人事迹,管理员可在后台进行事迹查看;中心管理员可在后台创建榜单分类及好人事迹、文明组织等信息;可控制榜单内容是否在前端进行展示;可对榜单内容进行编辑、查看、删除等操作。

阵地信息:支持配置各级实践站点的信息,可实现图文信息的上传。支持实践中心管理员对各级实践站点进行信息配置;支持实践所管理员对本级和下级实践站进行信息配置;支持实践阵地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介绍、图片等。

队伍信息:支持配置各级志愿队伍的信息,可实现图文信息的上传。实践中心管理员可对各级志愿队伍进行信息配置;志愿队伍管理员可对本级和下级队伍进行信息配置;志愿队伍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介绍、图片、关联平台、人数等。

个人中心

账号信息:支持管理员用户对个人账号信息,密码,账号,头像的管理,可编辑修改、上传、密码修改等。

  消息中心

消息列表:应用于接收各类实践工作消息。支持志愿队伍项目申报申请;实践所站点单申请信息;志愿队伍接单信息;实践站点评价信息;接收心愿单的消息提醒。

 

  系统管理

类型配置:包含志愿服务类型、服务平台类型、资讯栏目类型、课堂栏目类型。各种类型均可支持编辑修改和删除。

首页配置:包含首页名 称配置、特色栏目配置、首页导航配置、首页轮播图配置。支持特色栏目配置支持关联功能和外链,且支持配置首页封面图;支持首页导航配置,可对移动端首页二级导航进行自定义功能配置,支持进行禁用/启用、编辑、删除等操作;支持首页轮播图配置,可对移动端首页轮播图进行自定义配置,且可配置跳转地址。

功能配置:包含项目点单流程自定义、项目价值配置、心愿单流程自定义、微信登录配置等。

榜单配置:可配置文明榜单的分类信息,如可配置先进进步先锋,感动浦江好人等,可实践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配置。

 数据大屏

可支持对文明实践工作的成果进行整体呈现,便于进行指挥调度,以及了解现阶段的工作成效。

平台需要有数据分析功能,对平台运营过程中的各个数据进行记录。同时支持实时间筛选、导出及各个维度排行功能,方便管理人员对数据进行二次加工利用。

1.6.2. 文明实践移动端功能要求

  五大平台

理论宣讲服务平台:可通过点击理论宣讲服务平台查看关联在该平台下的活动服务、文明快讯及志愿服务队,将文明实践资源进行有效分类;

教育服务平台:可通过点击教育服务平台查看关联在该平台下的活动服务、文明快讯及志愿服务队,将文明实践资源进行有效分类;

文化服务平台:可通过点击文化服务平台查看关联在该平台下的活动服务、文明快讯及志愿服务队,将文明实践资源进行有效分类;

科技科普服务平台:可通过点击科技科普服务平台查看关联在该平台下的活动服务、文明快讯及志愿服务队,将文明实践资源进行有效分类;

健身体育服务平台:可通过点击健身体育服务平台查看关联在该平台下的活动服务、文明快讯及志愿服务队,将文明实践资源进行有效分类。

 心愿单

心愿列表及详情:用户可查看历史心愿列表及回复情况,并支持志愿服务完成,对志愿者进行评价等操作。支持用户查看平台开放出去的所有心愿单,并能对心愿单进行点赞操作;支持志愿者可主动针对心愿单内容,发起志愿服务助力;支持志愿者在完成服务后需进行确认服务操作;支持用户在志愿者完成服务后,可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评价。

创建心愿:支持用户向各级实践站点或者志愿队伍传递自己的需求。

  志愿服务

服务项目展示:支持展示目前中心对外公开展示的各类服务项目,且支持实践站点进行点单操作及后续服务评价。支持普通用户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点赞;支持实践所、站管理员在进行在线点单申请提交;支持服务队在完成服务后,实践所、站管理员可对本次服务进行评价;可支持分享至微信。

 活动中心

支持展示各类后台创建的活动信息,且支持志愿者招募报名,打卡签到等。支持普通用户对感兴趣的活动进行点赞;支持志愿者和普通用户均报名参加活动;支持志愿者在线进行打卡签到;支持分享至微信

 文艺节目

支持展示文艺表演类节目,各级实践阵地可挑选喜好的文艺类节目,最终由相应志愿队伍完成服务对接。

公益课堂

支持各类公益培训教学信息的呈现,且支持点单及后续服务评价。

文明快讯

支持各类活动资讯、公告、文明动态信息的呈现,支持图文、视频等形式,且支持分享至微信。

文明课堂

支持各类学习内容信息的呈现,支持图文、视频等形式,且支持分享至微信。

文明瞬间

支持用户上传身边发生文明动态及陋习,传播正能量;且用户可对自己喜欢的内容进行点赞。

文明榜单

推荐好人:支持普通用户在线提交身边的好人事迹,向实践中心推荐好人线索。

榜单展示:支持各类典型文明人物、先锋事迹、文明单位、社区等的展示。

  实践阵地

支持展示各级实践站点的的信息及相关动态公告。

 志愿队伍

志愿队伍介绍:支持展示各级志愿队伍的信息及可提供服务等;且志愿者可选择加入喜好的志愿队伍。

申请入驻:支持民间志愿组织在线提交组织信息,完成入驻申请,实践中心管理员可在后台进行查看。

  志愿排行

支持志愿服务数据公开,用户可在线查看到志愿者和志愿队伍的工时记录排行情况,

  爱心超市

支持商品的呈现、积分兑换等,积分商城的商品由管理员在后台进行录入;志愿者可利用自己的积分完成商品的兑换;线下的商品兑换需要进行兑换码核销。

  爱心企业

支持展示爱心商家/个人的相关信息以及捐助内容等,支持爱心商家/个人通过移动端入口提交资助信息;支持平台用户查看爱心商家/个人的资料信息和捐助信息。

答题活动

支持用户进行在线答题,及通过答题活动获取积分奖励。支持答题内容通过后台进行题目配置和规则设置;题目类型支持单选、多选、判断、问答等;支持用户完成题目可获取积分,此积分计入个人总积分。

 用户活跃激励

通过获取用户在登录、参加活动、答题等。场景下获取的积分,进行活跃度排名。

个人中心

支持用户管理自己账号信息,如昵称,密码,头像等,且用户可查看自己的服务工时、服务记录以及相关志愿服务信息。

活动打卡签到

支持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通过“小程序”进行签到、签退形式的打卡操作,且支持根据定位进行签入签出。


(二)其他要求

1、系统性能要求:系统支持不少于500用户的数据并发传输,基本功能操作及数据访问可确保不少于500并发用户的同时使用,设 计具备未来扩展更多用户实时计算能力的架构。系统应提供强大、高效的数据处理功能,用户数据读写无明显延时,用户界面展示流畅。系统采用的接口要求标准、透明、开放,支持后续模块的扩充。

2、系统接口开放性:平台能提供与第三方业务系统对接的接口程序解决方案,具备接口管理功能,支持主流开发平台,为以后可能对接的其他应用系统预留开放标准的程序接口,支持扩展定制。要求支持json数据标准,采用RESTful协议标准。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3、要求中标人在项目交付完成后提供APP终端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项目交付前,若该项目相关服务或产品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备注:1、上述“(一)、(二)”均为重要要求,任一项不满足属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在技术商务 《标的说明一览表》“规格”中必须注明投报的品 牌,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所建平台必须与县级融媒体平台无缝连接,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并取消中标资格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五楼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合同约定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采购人与第三方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60 合同签订后支付60%
2 40 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40%

★备注:上述商务条件为必须满足项。供 应商有进行响应的内容,响应内容须满足对应要求(未响应的部分视同接受对应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提供原件清单(若有)

提供原件清单

项目名 称:

招标编号:

供应 商名 称:

序号

原件名 称

数量

备注

1

例:
 
检测报告(A产品、B产品、C产品、……

XX


2




3




4




5




6




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采购代 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取回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开标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核对的,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

☆填写说明:为方便核对,供应 商对提供的原件材料须在上述原件清单内详实填写。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须在清单内一一列明各份检测报告中检测的产品名 称(示例: A产品、B产品、C产品、……,共XX份)。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