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龙岩市新罗区铁山初级中学教学专用仪器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F1-TSCJ-GK-202103-B3089-XLWZ
招标编号:[350802]XLWZ[GK]2021007
采购人: 龙岩市新罗区铁山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2021年04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龙岩市新罗区铁山初级中学教学专用仪器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F1-TSCJ-GK-202103-B3089-XLWZ。
2、招标编号:[350802]XLWZ[GK]2021007。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件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龙岩市新罗区铁山初级中学
地址:新罗区铁山镇洋头村
联系方法:13338396293
13、代理机构: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路2号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大楼一层1-4号
联系方法:05972299009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500000 | 50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1.3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描述中的“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若开标时系统显示投标人注册信息与投标人全称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投标无效。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提出询问,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无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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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情形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项得分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及商务项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项得分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以上三项得分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其他以同品 牌投报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投标人符合上述规定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备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应的《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符合性 | 4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 ,正偏离不加分,技术参数中“★”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其他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1、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2、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而不能提供或所提供内容不能佐证参数要求的,该项视为负偏离。供应商响应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以不利于供应商的情况进行评审。 |
2、产品相关检测材料 | 3 | (1)投标人提供的序号1-1-1“教师演示台”,符合GB/T21747-2008、GB/T220148-2015标准下检测一般安全要求、力学性能要求、理化性能要求、甲醛释放量、增塑剂的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序号1-1-3“水槽台”,符合GB/T32487-2016/GB28481-2012标准下检测有害物质限量(领苯二甲酸脂/%、重金属mg/kg)的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提供序号1-1-6“抽斗电源A”,符合GB21748-2008、GB28481-2012、GB5226.1-2008、GB6675.4-2014、GB/T22048-2015及委托单位技术条件下检测项目绝缘性能、抗电强度、保护接地电阻、控制和调节件、结构、直流输出电压、重金属,mg/kg、邻苯二甲酸脂,%等8项)的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否则不得分。以上完全满足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产品相关检测材料 | 3 | (1)投标人提供序号1-1-4“学生实验桌”符合GB/T3325-2017标准下检测,外观要求、桌类强度和耐久性、桌类稳定性的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序号1-1-4“学生实验桌”,台面符合GB18580-2017、GB17657-2013标准下检测甲醛释放量的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提供序号1-1-5“学生实验凳”,符合GB/T3325-2017标准下检测,外观要求、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椅凳类稳定性的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否则不得分。以上完全满足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产品相关检测材料 | 3 | (1)投标人提供序号1-1-70“惯性演示器”,产品符合JY0001-2003、JY0002-2003标准下检测,外观、结构和性能的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序号1-1-120“焦耳定律演示器”,产品符合JY0001-2003、JY0002-2003标准下标准下检测,外观、结构的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提供序号1-1-227“蜜蜂生活史标本”,产品符合JY0001-2003、JY0002-2003标准下检测,外观、显示部位与特征的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否则不得分。以上完全满足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5、样品评价 | 3 | 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分。根据样品的表面处理工艺水平(平整光滑、无挂流、起泡、露底剥落)情况进行横向比对,平整光滑无伤痕、无露底剥落、无起泡,无挂流,外观完整无损坏的得3分;具有轻微伤痕、略有露底剥落、略有起泡、略有挂流、外观有轻微损坏的得2分;具有较多伤痕、具有较多露底剥落、起泡严重,外观损坏较大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6、样品评价 | 3 | 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分。根据样品的部件拼接密合度及坚固情况进行横向比对,拼接紧密,牢固的得3分;紧密、坚固情况一般的得2分;拼接松动,不坚固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认证范围包含理化生实验室、中学普教仪器、动物标本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认证范围包含理化生实验室、中学普教仪器、动物标本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
3、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范围包含理化生实验室、中学普教仪器、动物标本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
4、推荐产品证书 | 1 | 投标人具有教育装备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产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5、投标人荣誉 | 1 |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6、投标人信用 | 1 | 投标人具有协会或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3A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7、业绩 | 3 | 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每提供项目业绩1份得0.5分,满分得3分。每份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8、售后服务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维修服务承诺、技术人员名单、维修响应时间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全面、可行、科学的得3分,相比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分,较大偏差(或方案简单)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做说明的不得分。 |
9、供货安装组织设计方案 | 3 | 根据项目供货安装组织设计方案(含货物进场计划、货物安装组织计划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全面、可行、科学的得3分,相比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分,较大偏差(或方案简单)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做说明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内容及幅度 | 6.8 | 依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16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提示:①认证机构须为《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机构,②所投报的产品型号应与证书中的产品型号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采购标的细项表
序号 | 采购标的 | 单位 | 数量 |
1-1-1 | 教师演示台 | 张 | 1 |
1-1-2 | 总控电源 | 套 | 1 |
1-1-3 | 水槽台 | 个 | 1 |
1-1-4 | 学生实验桌 | 张 | 27 |
1-1-5 | 学生实验凳 | 张 | 54 |
1-1-6 | 抽斗电源A | 套 | 27 |
1-1-7 | 给、排水系统 | 项 | 1 |
1-1-8 | 实验室电路输出系统 | 项 | 1 |
1-1-9 | 文件柜 | 个 | 2 |
1-1-10 | 准备台 | 张 | 1 |
1-1-11 | 常用维修工具 | 套 | 1 |
1-1-12 | 给、排水系统 | 项 | 1 |
1-1-13 | 拖把池 | 个 | 1 |
1-1-14 | 工作服 | 件 | 1 |
1-1-15 | 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 双 | 2 |
1-1-16 | 套袖 | 套 | 2 |
1-1-17 | 激光防护镜 | 个 | 2 |
1-1-18 | 护目镜 | 个 | 2 |
1-1-19 | 简易急救箱 | 个 | 1 |
1-1-20 | 吹风机 | 个 | 1 |
1-1-21 | 仪器车 | 辆 | 1 |
1-1-22 | 小托盘 | 套 | 25 |
1-1-23 | 大托盘 | 套 | 25 |
1-1-24 | 提盒 | 个 | 4 |
1-1-25 | 一字螺丝刀 | 套 | 1 |
1-1-26 | 十字螺丝刀 | 套 | 1 |
1-1-27 | 剥线钳 | 把 | 1 |
1-1-28 | 钢丝钳 | 把 | 1 |
1-1-29 | 尖嘴钳 | 把 | 1 |
1-1-30 | 平口钳 | 把 | 1 |
1-1-31 | 斜口钳 | 把 | 1 |
1-1-32 | 砂纸 | 套 | 5 |
1-1-33 | 民用剪刀 | 把 | 1 |
1-1-34 | 电烙铁套装 | 套 | 1 |
1-1-35 | 焊锡膏 | 盒 | 1 |
1-1-36 | 焊锡丝 | 卷 | 1 |
1-1-37 | 松香 | 盒 | 2 |
1-1-38 | 打孔器 | 套 | 1 |
1-1-39 | 打孔夹板 | 个 | 1 |
1-1-40 | 锥子 | 个 | 1 |
1-1-41 | 镊子 | 个 | 1 |
1-1-42 | 红液温度计 | 支 | 40 |
1-1-43 | 数字温度计 | 支 | 1 |
1-1-44 | 蒸发皿 | 个 | 1 |
1-1-45 | 橡胶塞 | 套 | 13 |
1-1-46 | 试管 | 支 | 2 |
1-1-47 | 烧杯 | 个 | 30 |
1-1-48 | 漏斗 | 个 | 1 |
1-1-49 | 烧杯用电加热器 | 台 | 1 |
1-1-50 | 注射器 | 个 | 13 |
1-1-51 | 三通连接管 | 个 | 13 |
1-1-52 | 陶土网 | 个 | 26 |
1-1-53 | 两用气筒 | 个 | 1 |
1-1-54 | 磁悬浮原理实验器 | 套 | 2 |
1-1-55 | 托盘天平 | 台 | 27 |
1-1-56 | 电子天平 | 台 | 1 |
1-1-57 | 圆柱体组 | 套 | 15 |
1-1-58 | 立 方体组 | 套 | 15 |
1-1-59 | 放大镜 | 个 | 15 |
1-1-60 | 望远镜 | 个 | 1 |
1-1-61 | 内聚力演示器 | 个 | 1 |
1-1-62 | 食用色素 | 瓶 | 1 |
1-1-63 | 斜面小车 | 套 | 28 |
1-1-64 | 螺旋弹簧组 | 组 | 12 |
1-1-65 | 数字测力计 | 个 | 1 |
1-1-66 | 演示测力计 | 个 | 2 |
1-1-67 | 重锤 | 个 | 1 |
1-1-68 | 金属钩码 | 套 | 13 |
1-1-69 | 摩擦力实验器 | 套 | 13 |
1-1-70 | 惯性演示器 | 套 | 1 |
1-1-71 | 阿基米德原理实验器 | 套 | 15 |
1-1-72 | 气体浮力演示器 | 套 | 1 |
1-1-73 | 潜水艇浮沉演示器 | 套 | 1 |
1-1-74 | 压力和压强演示器 | 套 | 1 |
1-1-75 | 压力作用效果演示器 | 套 | 1 |
1-1-76 | 透明盛液筒 | 个 | 1 |
1-1-77 | 液体对器壁压强演示器 | 台 | 1 |
1-1-78 | 连通器 | 个 | 1 |
1-1-79 | 乳胶管 | m | 2 |
1-1-80 | 马德堡半球 | 套 | 1 |
1-1-81 | 流体压强与流速关系演示器 | 套 | 1 |
1-1-82 | 杠杆 | 套 | 15 |
1-1-83 | 演示滑轮组 | 组 | 1 |
1-1-84 | 声传播演示器 | 套 | 1 |
1-1-85 | 手摇离心转台 | 台 | 1 |
1-1-86 | 凹面镜 | 块 | 1 |
1-1-87 | 凸面镜 | 块 | 1 |
1-1-88 | 光的传播、反射、折射实验器c | 台 | 18 |
1-1-89 | 平面镜成像实验器 | 套 | 30 |
1-1-90 | 透镜及其应用实验器 | 盒 | 1 |
1-1-91 | 白光的色散与合成演示器 | 套 | 1 |
1-1-92 | 光具盘 | 套 | 1 |
1-1-93 | 光具座 | 套 | 15 |
1-1-94 | 擦镜纸 | 本 | 1 |
1-1-95 | 玻棒(附丝绸) | 对 | 2 |
1-1-96 | 胶棒(附毛皮) | 对 | 2 |
1-1-97 | 电磁实验用旋转架 | 对 | 2 |
1-1-98 | 验电器连接杆 | 个 | 1 |
1-1-99 | 感应起电机 | 台 | 1 |
1-1-100 | 条形磁铁 | 对 | 13 |
1-1-101 | 蹄形磁铁 | 个 | 13 |
1-1-102 | 磁感线演示器 | 套 | 1 |
1-1-103 | 学生电源 | 台 | 25 |
1-1-104 | 蹄形电磁铁 | 个 | 1 |
1-1-105 | 演示电磁继电器 | 个 | 1 |
1-1-106 | 方形线圈 | 套 | 13 |
1-1-107 | 手摇交直流发电机 | 个 | 1 |
1-1-108 | 汽油机模型 | 个 | 1 |
1-1-109 | 柴油机模型 | 个 | 1 |
1-1-110 | 演示电表 | 只 | 2 |
1-1-111 | 数字演示电表 | 只 | 1 |
1-1-112 | 多用电表 | 只 | 1 |
1-1-113 | 多用电表 | 只 | 1 |
1-1-114 | 教学用E10螺口灯座 | 个 | 26 |
1-1-115 | 电珠(小灯泡) | 个 | 100 |
1-1-116 | 单刀开关 | 个 | 80 |
1-1-117 | 滑动变阻器 | 个 | 1 |
1-1-118 | 滑动变阻器 | 个 | 5 |
1-1-119 | 接线夹导线 | 根 | 150 |
1-1-120 | 焦耳定律演示器 | 套 | 1 |
1-1-121 | 低压测电器 | 支 | 2 |
1-1-122 | 家庭电路示教板 | 套 | 1 |
1-1-123 | 安全用电示教板 | 套 | 1 |
1-1-124 | 电池盒 | 个 | 120 |
1-1-125 | 干电池 | 个 | 120 |
1-1-126 | 教师演示台 | 张 | 1 |
1-1-127 | 总控电源 | 套 | 1 |
1-1-128 | 水槽台 | 张 | 15 |
1-1-129 | 学生实验桌 | 张 | 27 |
1-1-130 | 学生实验凳 | 张 | 54 |
1-1-131 | 抽斗电源 | 套 | 27 |
1-1-132 | 光源 | 套 | 27 |
1-1-133 | 全室给、排水系统 | 室 | 1 |
1-1-134 | 实验室电路输出系统 | 项 | 1 |
1-1-135 | 文件柜 | 个 | 2 |
1-1-136 | 准备台 | 张 | 1 |
1-1-137 | 试剂架 | 组 | 1 |
1-1-138 | 常用维修工具 | 套 | 1 |
1-1-139 | 给、排水系统 | 项 | 1 |
1-1-140 | 拖把池 | 个 | 1 |
1-1-141 | 灭火毯 | 件 | 1 |
1-1-142 | 简易急救箱 | 个 | 1 |
1-1-143 | 实验服 | 件 | 3 |
1-1-144 | 乳胶手套 | 副 | 100 |
1-1-145 | 一次性 PE 手套 | 包 | 5 |
1-1-146 | 电磁炉 | 个 | 1 |
1-1-147 | 榨汁机 | 台 | 1 |
1-1-148 | 仪器车 | 辆 | 1 |
1-1-149 | 大托盘 | 个 | 10 |
1-1-150 | 小托盘 | 个 | 10 |
1-1-151 | 实验用品提篮 | 个 | 2 |
1-1-152 | 打孔器 | 套 | 1 |
1-1-153 | 打孔夹板 | 个 | 1 |
1-1-154 | 打孔器刮刀 | 个 | 1 |
1-1-155 | 低压测电器 | 支 | 1 |
1-1-156 | 一字螺丝刀 | 套 | 1 |
1-1-157 | 十字螺丝刀 | 套 | 1 |
1-1-158 | 钢手锯 | 把 | 1 |
1-1-159 | 剥线钳 | 把 | 1 |
1-1-160 | 钢丝钳 | 把 | 1 |
1-1-161 | 钢锤 | 把 | 1 |
1-1-162 | 活扳手 | 把 | 1 |
1-1-163 | 砂轮片 | 片 | 3 |
1-1-164 | 红液温度计 | 支 | 30 |
1-1-165 | 干湿球温度计 | 个 | 9 |
1-1-166 | 计数器 | 个 | 9 |
1-1-167 | 解剖器 | 套 | 10 |
1-1-168 | 解剖盘 | 个 | 9 |
1-1-169 | 普通手术剪 | 把 | 2 |
1-1-170 | 眼用手术剪 | 把 | 2 |
1-1-171 | 手术刀柄 | 把 | 2 |
1-1-172 | 手术刀片 | 包 | 2 |
1-1-173 | 双面刀片 | 包 | 5 |
1-1-174 | 镊子 | 把 | 2 |
1-1-175 | 镊子 | 把 | 2 |
1-1-176 | 眼科镊 | 把 | 2 |
1-1-177 | 解剖针 | 把 | 2 |
1-1-178 | 教学支架 | 套 | 9 |
1-1-179 | 量筒 | 个 | 2 |
1-1-180 | 量筒 | 个 | 4 |
1-1-181 | 容量瓶 | 个 | 2 |
1-1-182 | 试管 | 支 | 20 |
1-1-183 | 试管 | 5 | |
1-1-184 | 烧杯 | 个 | 15 |
1-1-185 | 烧杯 | 个 | 2 |
1-1-186 | 锥形瓶 | 个 | 1 |
1-1-187 | 锥形瓶 | 个 | 13 |
1-1-188 | 茶色滴瓶 | 个 | 13 |
1-1-189 | 培养皿 | 套 | 20 |
1-1-190 | 干燥管 | 个 | 15 |
1-1-191 | 漏斗 | 个 | 3 |
1-1-192 | 三通连接管 | 个 | 15 |
1-1-193 | 滴管 | 支 | 100 |
1-1-194 | 载玻片 | 盒 | 5 |
1-1-195 | 盖玻片 | 包 | 10 |
1-1-196 | 酒精灯 | 个 | 5 |
1-1-197 | 玻璃弯管 | 支 | 25 |
1-1-198 | 止水皮管夹 | 个 | 9 |
1-1-199 | 陶土网 | 个 | 9 |
1-1-200 | 燃烧匙 | 把 | 9 |
1-1-201 | 橡胶塞 | kg | 1 |
1-1-202 | 橡胶管 | kg | 1 |
1-1-203 | 试管刷 | 个 | 25 |
1-1-204 | 试管刷 | 个 | 25 |
1-1-205 | 研钵 | 个 | 14 |
1-1-206 | 记数载玻片 | 片 | 13 |
1-1-207 | 水网 | 把 | 1 |
1-1-208 | 标记笔 | 支 | 9 |
1-1-209 | pH 广泛试纸 | 本 | 13 |
1-1-210 | 定性滤纸 | 盒 | 4 |
1-1-211 | 字母装片 | 片 | 15 |
1-1-212 | 洋葱鳞片叶表皮 | 片 | 15 |
1-1-213 | 动物细胞模型 | 件 | 1 |
1-1-214 | 纤维结缔组织切片 | 片 | 15 |
1-1-215 | 玉米种子纵切 | 片 | 12 |
1-1-216 | 植物根尖纵切 | 片 | 15 |
1-1-217 | 桃花模型 | 件 | 9 |
1-1-218 | 叶构造模型 | 件 | 1 |
1-1-219 | 小肠切片 | 片 | 12 |
1-1-220 | 膈肌运动模拟器 | 件 | 1 |
1-1-221 | 动静脉血管横切 | 片 | 12 |
1-1-222 | 血压计 | 个 | 3 |
1-1-223 | 脑解剖模型 | 件 | 1 |
1-1-224 | 脊髓横切 | 片 | 6 |
1-1-225 | 家蚕生活史标本 | 盒 | 1 |
1-1-226 | 蝗虫生活史标本 | 盒 | 1 |
1-1-227 | 蜜蜂生活史标本 | 盒 | 1 |
1-1-228 | 菜粉蝶生活史标本 | 盒 | 1 |
1-1-229 | 蛙发育顺序标本 | 瓶 | 1 |
1-1-230 | 蛔虫标本 | 瓶 | 1 |
1-1-231 | 节肢动物标本 | 盒 | 1 |
1-1-232 | 昆虫标本 | 盒 | 1 |
1-1-233 | 教师演示台 | 张 | 1 |
1-1-234 | 总控电源 | 套 | 1 |
1-1-235 | 急救冲洗水嘴(洗眼器) | 个 | 1 |
1-1-236 | 水槽台 | 个 | 15 |
1-1-237 | 学生实验桌 | 张 | 27 |
1-1-238 | 抽斗电源A | 套 | 27 |
1-1-239 | 学生实验凳 | 张 | 54 |
1-1-240 | 实验室电路输出系统 | 项 | 1 |
1-1-241 | 给、排水系统 | 项 | 1 |
1-1-242 | 音响系统 | 套 | 1 |
1-1-243 | 机柜 | 台 | 1 |
1-1-244 | 辅材费 | 项 | 1 |
1-1-245 | 文件柜 | 个 | 2 |
1-1-246 | 准备台 | 张 | 1 |
1-1-247 | 试剂架 | 组 | 1 |
1-1-248 | 洗眼器 | 副 | 1 |
1-1-249 | 常用维修工具 | 套 | 1 |
1-1-250 | 实验室电路输出系统 | 项 | 1 |
1-1-251 | 给、排水系统 | 项 | 1 |
1-1-252 | 拖把池 | 个 | 1 |
1-1-253 | 药品柜 | 个 | 3 |
1-1-254 | 通风系统 | 项 | 1 |
1-1-255 | 隔墙 | 平方米 | 32 |
1-1-256 |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 | 个 | 2 |
1-1-257 | 灭火毯 | 件 | 1 |
1-1-258 | 简易急救箱 | 个 | 1 |
1-1-259 | 实验服 | 件 | 3 |
1-1-260 | 护目镜 | 个 | 2 |
1-1-261 | 防护面罩 | 个 | 1 |
1-1-262 | 防毒口罩 | 个 | 1 |
1-1-263 | 防毒口罩 | 个 | 1 |
1-1-264 | 耐酸手套 | 双 | 5 |
1-1-265 | 废液分类回收桶 | 个 | 3 |
1-1-266 | 仪器车 | 辆 | 1 |
1-1-267 | 试剂瓶托盘 | 个 | 12 |
1-1-268 | 实验用品提篮 | 个 | 2 |
1-1-269 | 一字螺丝刀 | 支 | 1 |
1-1-270 | 十字螺丝刀 | 支 | 1 |
1-1-271 | 钢丝钳 | 把 | 1 |
1-1-272 | 钢锤 | 把 | 1 |
1-1-273 | 三角锉 | 个 | 1 |
1-1-274 | 民用剪刀 | 把 | 3 |
1-1-275 | 电动钻孔器 | 台 | 1 |
1-1-276 | 托盘天平 | 台 | 6 |
1-1-277 | 电子天平 | 台 | 1 |
1-1-278 | 酸度计 | 台 | 1 |
1-1-279 | 教学支架 | 套 | 25 |
1-1-280 | 试管架 | 个 | 4 |
1-1-281 | 试管架 | 个 | 4 |
1-1-282 | 漏斗架 | 个 | 1 |
1-1-283 | 量筒 | 个 | 25 |
1-1-284 | 量筒 | 个 | 25 |
1-1-285 | 量筒 | 个 | 25 |
1-1-286 | 试管 | 支 | 65 |
1-1-287 | 试管 | 支 | 5 |
1-1-288 | 试管 | 支 | 5 |
1-1-289 | 口部具支试管 | 支 | 1 |
1-1-290 | 烧杯 | 个 | 50 |
1-1-291 | 烧杯 | 个 | 65 |
1-1-292 | 烧杯 | 个 | 75 |
1-1-293 | 锥形瓶 | 个 | 16 |
1-1-294 | 集气瓶 | 个 | 20 |
1-1-295 | 集气瓶 | 个 | 11 |
1-1-296 | 广口瓶 | 个 | 61 |
1-1-297 | 广口瓶 | 个 | 5 |
1-1-298 | 广口瓶 | 个 | 25 |
1-1-299 | 茶色广口瓶 | 个 | 30 |
1-1-300 | 茶色广口瓶 | 个 | 5 |
1-1-301 | 茶色广口瓶 | 个 | 5 |
1-1-302 | 细口瓶 | 个 | 50 |
1-1-303 | 细口瓶 | 个 | 65 |
1-1-304 | 细口瓶 | 个 | 10 |
1-1-305 | 细口瓶 | 个 | 5 |
1-1-306 | 细口瓶 | 个 | 2 |
1-1-307 | 细口瓶 | 个 | 2 |
1-1-308 | 茶色细口瓶 | 个 | 25 |
1-1-309 | 茶色细口瓶 | 个 | 5 |
1-1-310 | 茶色细口瓶 | 个 | 2 |
1-1-311 | 茶色细口瓶 | 个 | 1 |
1-1-312 | 滴瓶 | 个 | 50 |
1-1-313 | 滴瓶 | 个 | 15 |
1-1-314 | 茶色滴瓶 | 个 | 25 |
1-1-315 | 酒精灯 | 个 | 30 |
1-1-316 | 干燥器 | 个 | 1 |
1-1-317 | 气体发生器 | 个 | 1 |
1-1-318 | 冷凝器 | 支 | 2 |
1-1-319 | 牛角管 | 支 | 2 |
1-1-320 | 漏斗 | 个 | 15 |
1-1-321 | 漏斗 | 个 | 2 |
1-1-322 | 安全漏斗 | 个 | 25 |
1-1-323 | 安全漏斗 | 个 | 2 |
1-1-324 | 分液漏斗 | 个 | 5 |
1-1-325 | 分液漏斗 | 个 | 5 |
1-1-326 | 三通连接管 | 个 | 2 |
1-1-327 | 三通连接管 | 个 | 2 |
1-1-328 | 滴管 | 支 | 50 |
1-1-329 | 滴管 | 支 | 50 |
1-1-330 | 干燥管 | 支 | 4 |
1-1-331 | 干燥管 | 支 | 2 |
1-1-332 | 玻璃活塞 | 支 | 2 |
1-1-333 | 圆水槽 | 个 | 2 |
1-1-334 | 圆水槽 | 个 | 2 |
1-1-335 | 镊子 | 个 | 25 |
1-1-336 | 止水皮管夹 | 个 | 25 |
1-1-337 | 螺旋皮管夹 | 个 | 5 |
1-1-338 | 石棉网 | 个 | 25 |
1-1-339 | 燃烧匙 | 个 | 25 |
1-1-340 | 药匙 | 个 | 25 |
1-1-341 | 玻璃管 | kg | 2 |
1-1-342 | 玻璃管 | kg | 1 |
1-1-343 | 玻璃弯管 | kg | 50 |
1-1-344 | 玻璃棒 | kg | 3 |
1-1-345 | 玻璃棒 | kg | 3 |
1-1-346 | 橡胶塞 | kg | 8 |
1-1-347 | 橡胶管 | kg | 3 |
1-1-348 | 乳胶管 | m | 20 |
1-1-349 | 乳胶管 | m | 20 |
1-1-350 | 乳胶管 | m | 20 |
1-1-351 | 试管刷 | 个 | 25 |
1-1-352 | 试管刷 | 个 | 5 |
1-1-353 | 烧瓶刷 | 个 | 5 |
1-1-354 | 表面皿 | 个 | 2 |
1-1-355 | 研钵 | 个 | 12 |
1-1-356 | 反应板 | 个 | 25 |
1-1-357 | 井穴板 | 个 | 25 |
1-1-358 | 塑料多用滴管 | 支 | 225 |
1-1-359 | 塑料洗瓶 | 个 | 25 |
1-1-360 | 塑料水槽 | 个 | 5 |
1-1-361 | pH广泛试纸 | 本 | 30 |
1-1-362 | 蓝石蕊试纸 | 本 | 5 |
1-1-363 | 红石蕊试纸 | 本 | 5 |
1-1-364 | 定性滤纸 | 盒 | 5 |
1-1-365 | 定性滤纸 | 盒 | 1 |
1-1-366 | 溶液导电演示器 | 台 | 1 |
1-1-367 | 微型溶液导电实验器 | 套 | 12 |
1-1-368 | 金刚石结构模型 | 套 | 1 |
1-1-369 | 石墨结构模型 | 套 | 1 |
1-1-370 | 碳-60结构模型 | 套 | 1 |
1-1-371 | 分子结构模型 | 套 | 1 |
1-1-372 | 氯化钠晶体结构模型 | 套 | 1 |
1-1-373 | 元素周期表 | 件 | 1 |
1-1-374 | 原油常见馏分标本 | 盒 | 1 |
1-1-375 | 炼铁高炉模型 | 套 | 1 |
1-1-376 | 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标本 | 盒 | 1 |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参数 |
1. 物理力学实验室 | ||
1-1-1 | 教师演示台 | 1、尺寸:2400×600×850mm 台面:采用12.7mm实芯理化板,圆周加厚处理,总厚度为25.4mm,四角圆角,四边磨边。 箱体:采用18mm厚中密度三聚氰胺双饰面板,断面以优质2mmPVC封边条配合进口胶王热熔封边防水处理,专用连接件连接组合紧固。四角包边:采用PP改性材料,塑料注塑模一次性成型,曲面弧形造型,可以有效避免碰撞对人体产生的伤害。 层板:采用16mm以上厚的E1级中密度三聚氰胺饰面板,周边及断面采用厚2mm以上PVC热熔封边并作防水处理; 每个箱体配四个优质的实验室仪器专用地脚,具有防腐防锈减震等特点。 2、柜门,抽屉:采用厚16mm的中密度三聚氰胺饰面板,柜门和抽屉面板四周注塑模注塑包边成型,拉手与注塑包边一次性成型注塑。 讲台配有键盘和中控抽屉,侧边配视频展示台抽屉。 (2):内六角螺丝总长80mm,圆头长10mm,内六角造型,直径14mm;螺丝杆长70mm。 |
1-1-2 | 总控电源 | 1、尺寸:374×262×80mm,装置在主控台组合柜内,采用耐磨、耐腐蚀的PVC薄膜面板,优质元器件,微电脑控制,轻触按钮开关。 |
1-1-3 | 水槽台 | 1、尺寸498×600×760/850mm, |
1-1-4 | 学生实验桌 | 1、尺寸:1200×600×780mm |
1-1-5 | 学生实验凳 | 凳面300(直径)×440(高)mm,凳面采用5mm厚PP工程塑料注塑成型;支撑柱采用直径56mm圆钢管,顶端为165×165×2mm钢板,采用全周满焊焊接,用四颗直径10mm的六角螺丝连接凳面,结构牢固,长期使用也不会出现摇晃松散现象;下端五星脚采用铝材压铸一次性成型,,无焊点,表面经过防腐氧化处理和纯环氧树脂塑粉高温固化处理,具有较强的耐蚀性及承重性。 |
1-1-6 | 抽斗电源A | 尺寸:120×120×400mm,单独安装在桌面下方两抽斗中间,箱体由三组工程PC塑料模具一次成型,工作操作台为翻转式,完全打开时工作面板与水平面呈140°夹角。 |
1-1-7 | 给、排水系统 | ф50、ф25、ф20,给水:采用PPR复合管敷设。排水:使用国标优质UPVC专用排水管。(不含地下土建工程,由学校水电到位) |
1-1-8 | 实验室电路输出系统 | 线管:DN25国标阻燃PVC线管;电线:国标优质铜芯线,4㎡、2.5㎡,教师台为4㎡电线,学生台为2.5㎡电线。(不含地下土建工程,由学校水电到位) |
2. 物理准备室 | ||
1-1-9 | 文件柜 | 规格≧1800mm×850mm×400mm,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制作。 |
1-1-10 | 准备台 | 2400×700×800mm(±5mm): |
1-1-11 | 常用维修工具 | 一字螺丝刀、十字螺丝刀、美工刀、刀片、测电笔、钢丝钳、卷尺等。 |
1-1-12 | 给、排水系统 | 根据室内实地合理分布,给、排水从相邻层接到水柜。 |
1-1-13 | 拖把池 | 陶瓷 |
3. 初中物理仪器 | ||
1-1-14 | 工作服 | 纯白色,由布料制成,防酸碱。 |
1-1-15 | 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 棉纱线 |
1-1-16 | 套袖 | 棉质 |
1-1-17 | 激光防护镜 | 激光类实验用 |
1-1-18 | 护目镜 | 用于实验教师防机械性伤害(机加工)。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鉴定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起草样机。 |
1-1-19 | 简易急救箱 | 塑料,配简易药品 |
1-1-20 | 吹风机 | 便携性能: 手柄不可折叠,电吹风最大功率: 2000W以上,电吹风档位: 3档以上。 |
1-1-21 | 仪器车 | 600×420×800mm双层拆卸式 |
1-1-22 | 小托盘 | 200 mm× 300 mm ×85 mm |
1-1-23 | 大托盘 | 245 mm× 352 mm× 94 mm |
1-1-24 | 提盒 | 1、采用木质材料制作 |
1-1-25 | 一字螺丝刀 | 大把 |
1-1-26 | 十字螺丝刀 | 大把 |
1-1-27 | 剥线钳 | 作用 :断线,紧线,剥线,压接,起钉,大力 。形状 :扁嘴 。 |
1-1-28 | 钢丝钳 | 中号;直径约250mm |
1-1-29 | 尖嘴钳 | 材质: 优质高碳钢,全长约:160mm |
1-1-30 | 平口钳 | 具有可拆换底座,固定钳口,活动钳口夹紧快,操作方便。 |
1-1-31 | 斜口钳 | 130mm |
1-1-32 | 砂纸 | 干磨砂纸,40目、180目、1000目 为一套 |
1-1-33 | 民用剪刀 | 铁制品 |
1-1-34 | 电烙铁套装 | 30W,橡胶线,含烙铁架 |
1-1-35 | 焊锡膏 | 中性 |
1-1-36 | 焊锡丝 | 无铅,线的直径:1.0mm。一卷450g |
1-1-37 | 松香 | 助焊,50g |
1-1-38 | 打孔器 | 本仪器穿孔管用外径为6mm,8mm,10mm壁厚1mm的冷拨无缝钢管,手柄用3mm厚低碳钢板,通条用直径2.8mm碳素钢丝等制成。四件为一套。 |
1-1-39 | 打孔夹板 | 木质材料1、供实验中打孔时使用,由上下夹板组成。2、夹板表面应光滑平整,并经表面处理,上下夹板各水平面应平行。 |
1-1-40 | 锥子 | 木头柄,钢针,锥杆直径渐变 |
1-1-41 | 镊子 | 不锈钢,约125mm |
1-1-42 | 红液温度计 | 红液,0℃~100℃ |
1-1-43 | 数字温度计 | 不接电脑,可独立运行 |
1-1-44 | 蒸发皿 | 瓷,60mm |
1-1-45 | 橡胶塞 | 橡胶制品 |
1-1-46 | 试管 | φ15mm×150mm |
1-1-47 | 烧杯 | 100mL |
1-1-48 | 漏斗 | 90mm |
1-1-49 | 烧杯用电加热器 | 密封式 |
1-1-50 | 注射器 | 100mL,塑料 |
1-1-51 | 三通连接管 | T 形,φ7mm~8mm |
1-1-52 | 陶土网 | 由金属网和附在网上的石棉组成 |
1-1-53 | 两用气筒 | 手持式,产品由抽气咀,抽气阀,打气咀,打气阀外密封垫,内密封垫,活塞,拉杆,气筒,手柄等组成。 |
1-1-54 | 磁悬浮原理实验器 | 仪器由底座,浮体及挡板组成。浮体为黑白相间,两端形状成锥体状。 |
1-1-55 | 托盘天平 | 200g 0.2g;最大称量(g):200 |
1-1-56 | 电子天平 | 1、系统单键操作无需切换,计数功能,全量程去皮,克,盎司,克拉等单位转换, |
1-1-57 | 圆柱体组 | 以三种材料圆柱体组成,分别为铜、铁、铝制成,三只圆柱体几何尺寸完全相同,直径20mm,高32mm。塑料盒定位包装。 |
1-1-58 | 立 方体组 | 1.由铜、铁、铝、木材四种材料组成; 2.四种材料均为25mm。 3.木质致密,表面平整光滑,铁件电镀处理 |
1-1-59 | 放大镜 | 1.由凸透镜、透镜框及手柄组成。 2.凸透镜直径≥φ30mm,柄长52mm 放大倍率:5×。 3.透镜应无明显条纹。气泡度q为φ1.0 [0.5]。 4.透镜框应能牢靠地夹持透镜。 |
1-1-60 | 望远镜 | 口径:50mm |
1-1-61 | 内聚力演示器 | 有挤压搬动器,附刮刀 |
1-1-62 | 食用色素 | 红色28g |
1-1-63 | 斜面小车 | 产品由斜面板、小车、支撑杆、摩擦块、砝 码桶组成。 1. 斜面板外形尺寸:815×100×20mm;档 条宽15mm、高14mm。 2. 标尺全长800mm、累计误差不超过2mm、最小分度值10mm,其“0”位与挡条内侧边线齐平,刻线和数字清晰。 3. 安装支撑杆孔直径为6mm,深30-40mm,孔与支撑杆配合松紧适度。 4. 滑轮倾角可调,应能承受0.25N·m的转动力矩而不滑动。 5. 支撑杆总长150mm。 6. 摩擦块外形尺寸:100mm×80mm×40mm,摩擦面分别有2个和4个圆孔。 |
1-1-64 | 螺旋弹簧组 | 0.5N,1N,2N,3N,5N |
1-1-65 | 数字测力计 | 量程2N,分辨率0.001N,误差≤0.2%满量程±1/2字,有调零、内置校准、记忆(能显示稳定值)功能 |
1-1-66 | 演示测力计 | 0N~2N,主要由具有测量性能的弹簧,指针,螺旋调零器,挂钩,吊环,支柄及铝质刻度板构成。 |
1-1-67 | 重锤 | 产品总长243mm,总宽100mm,手柄采用一体成型黑色橡胶带防滑纹包裹,橡胶部分总长139mm,手柄总长210mm,手柄最大宽度33mm。产品采用钢制精模材质铸造,产品外观精美,功能实用。 |
1-1-68 | 金属钩码 | 10g×1 20g×2 50g×2 200g×1 另附10g金属槽码盘 |
1-1-69 | 摩擦力实验器 | 供中学物理教学演示滑动摩擦力、静摩擦力存在、大小决定因素等实验用。产品由主机、演示测力计2N、支撑架摩擦块等组成。 1.工作电压:220V 50Hz; 2.电机功率:50W; 3.调速:无极调速; 4.其它符合JY0001-2003《教学仪器一般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
1-1-70 | 惯性演示器 | 1、本仪器为工程塑料制作而成,由蓝色壳体、红色启动键、拉簧、红色绳线、金属挡片、玻璃球等组成。 2、壳体为塑料制品,尺寸为:158mm×72mm×75mm。 3、红色启动键为塑料制品,按键直径为13mm,滑杆长53mm,启动键装入壳体后,滑杆露出长度≥3mm,启动键运行灵活、无阻滞现象。 4、拉簧用弹簧钢丝制成,表面镀锌。 5、玻璃球直径≥20mm。 |
1-1-71 | 阿基米德原理实验器 | 产品由透明溢杯、测量筒、塑料桶、圆柱体组成。透明溢杯直径65mm、高140mm、离杯口20mm处有一倾角的溢水咀,溢水咀长≥15mm;测量筒为透明,直径≥35mm、高≥100mm,侧面有0至90mm刻度标尺;塑料桷为半透明塑料制成,上下均有挂环、外形尺寸:直径35mm、高80mm,内壁上有两条刻线、刻线距离10mm、外壁上有毫米刻度标示;圆柱体为金属材料制成,表面电镀处理,圆柱外径30mm、厚18mm,一端有挂环。 |
1-1-72 | 气体浮力演示器 | 抽气式,产品应由透明容器、圆柱形浮体、平衡块、杠杆和气阀和连接软管组成,仪器外形尺寸≥190mm×145mm×310mm,透明容器的体积为≥4L,圆柱形浮体浮体宜采用轻质材料制作,体积应≥1000cm3,浮体在容器里压强达到-0.07MPa,浮体长度、直径变化≤3%,且不可有开裂、破损及变形现象,平衡块、杠杆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平衡块中心螺纹孔贯穿,杠杆与平衡块应采用螺纹连接,表面应作防锈处理,可以通过调节平衡块位置达到平衡,气阀为台阶口,外径为8mm的,仪器平衡状态时在抽到真空时杠杆挂浮体端应向下倾斜25°±2°,打开气阀后杠杆恢复平衡状态。 |
1-1-73 | 潜水艇浮沉演示器 | MS108 |
1-1-74 | 压力和压强演示器 | 能完成压力和压强的比较演示;能完成固体能大小不变地传递压力的演示;能完成液体能大小不变地传递压力的演示;能在标准教室后排看清。演示方法直观、方便。演示方法生动、形象。 |
1-1-75 | 压力作用效果演示器 | 演示压力作用效果 |
1-1-76 | 透明盛液筒 | φ100mm×300mm。 采用PS塑料注塑成形,外形为圆柱体。外表采用丝网印有红色从底部到上面0mm-270mm表示深度的刻度线, |
1-1-77 | 液体对器壁压强演示器 | 流体力学仪器,演示液体对器壁压强的实验。由圆柱形透明玻璃圆管,胶膜以及橡胶绳组成,圆管侧面另与两个凸出玻璃圆管连通。直管直径约30mm,长200mm;侧管直径约17mm,长25mm |
1-1-78 | 连通器 | 产品由透明塑料注塑成型的连通管各插接式底座两部分组成。 1、连通管有粗直管一根、弯直管一根、三球管一根、细直管一根,它们上端开口不连通,下部连通的容器。 2、产品外形尺寸:250mm×125mm×215mm。 3、粗直管孔径为29mm、细直管孔径为9.7mm。 4、底座为双边插接式,结构稳定可靠。 |
1-1-79 | 乳胶管 | 6×9mm |
1-1-80 | 马德堡半球 | 优质材料制作(MS112) |
1-1-81 | 流体压强与流速关系演示器 | 气体式,由气体流动管道、气体接入部件、 压强观测部件组成,应带气源 |
1-1-82 | 杠杆 | 带立杆、底板 |
1-1-83 | 演示滑轮组 | 单的2个,三并2个,3串2个 |
1-1-84 | 声传播演示器 | 1、本仪器由声传播筒、底板、信号发生盒,放大扬声盒等组成, 2、本仪器用于中小学真空气体、液体、固体介质中的声传播演示 |
1-1-85 | 手摇离心转台 | 由机座、主动轮(附摇柄)和从动轮等组成。机座配有橡胶脚,平放、立放均平稳可靠。 |
1-1-86 | 凹面镜 | 本仪器由凹面镜、镜框、支架、镜座等组成,凹面镜的直径为100mm,焦距为-65mm。 |
1-1-87 | 凸面镜 | 本仪器由凸面镜、镜框、支架、镜座等组成,凸面镜的直径为100mm,焦距为-65mm。 |
1-1-88 | 光的传播、反射、折射实验器c | 1、初中物理分组仪器,仪器主要由底座、刻度圆盘、激光笔和相应镜片组成。 |
1-1-89 | 平面镜成像实验器 | 由平面镜1个、平面镜支架1对、带刻度三角尺、像物2个组成。平面镜尺寸约:120mm×70mm,厚度5mm。 |
1-1-90 | 透镜及其应用实验器 | 1、产品使用低压6-8V光源、凸透镜、凹透镜、透镜夹持柄、光屏、具有独立实验的望远镜模型、显微镜模型、照相机模型等器件组成。 |
1-1-91 | 白光的色散与合成演示器 | 产品由三棱镜1个、光源、光屏及底座等组成。 |
1-1-92 | 光具盘 | 产品由矩形光盘、圆形光盘、光源、狭缝、光学零件等组成的磁吸附式光具盘。 |
1-1-93 | 光具座 | 1、结构外观、基本性能及基本配置符合JY0034-91《普教光具座》技术条件。 2、导轨:采用φ16双轨结构;与基准平面的不平行度<1mm。 3、平行光源:光源用电压6-8V,功率≥3W的灯泡。 4、透镜:双凸透镜:F=100±2mm,φ=40mm;F=50±2mm,φ=30mm;F=300±12mm,φ=50mm;F=-75±4.5mm,φ=30mm; 5、标尺:总长为960mm,宽为18mm;刻线长度900mm,最小刻度为1mm,刻线间距误差≤0.1mm,尺全长刻线误差≤±0.5mm; 6、滑块:四个滑块和支架的插杆孔中心,应在一条线上,指示刻线与标尺间隙不超过3mm,插杆应准直,表面镀铬。 |
1-1-94 | 擦镜纸 | 100mm× 150mm,纸纹细密,一本100张 |
1-1-95 | 玻棒(附丝绸) | 有机玻棒(附丝绸),教师用。1、直径为12mm、长为295mm,一端为锥体,头部为球形状。2、丝绸尺寸≥:150mm×150mm。 |
1-1-96 | 胶棒(附毛皮) | 聚碳酸酯棒(附毛皮),教师用。1、直径为12mm、长为295mm,一端为锥体,头部为球形状。2、毛皮尺寸≥:100mm×100mm。 |
1-1-97 | 电磁实验用旋转架 | 由底座、转轴和转台等组成。转台应采用静 电绝缘材料制成,转台内应有一凹槽. |
1-1-98 | 验电器连接杆 | Q/12TG3248—2014 |
1-1-99 | 感应起电机 | 本产品由底座,莱顿瓶,支架,放电叉绝缘手柄等14个部件组成,1、温度20℃、相对湿度为65%的环境中,摇柄转速120转/分时,火花放电距离≥55mm。2、温度为5-30℃范围、相对湿度小于80%的条件下,仪器正常工作,火花放电距离≥30mm。 |
1-1-100 | 条形磁铁 | 180×27×15,D-CG-LT-180参数:长180mm,横截面积405mm2,磁感应强度(表面)0.070T。 |
1-1-101 | 蹄形磁铁 | D-CG-LU-80参数:长80mm,横截面积200mm2,磁感应强度(表面)0.055T。 |
1-1-102 | 磁感线演示器 | 条形、蹄形 |
1-1-103 | 学生电源 | 中学用 |
1-1-104 | 蹄形电磁铁 | 密绕细线,稀绕粗线 |
1-1-105 | 演示电磁继电器 | 演示电磁继电器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
1-1-106 | 方形线圈 | 方形线圈(一)、用途: |
1-1-107 | 手摇交直流发电机 | 本机主要由定子、转子、电刷、转动机构、集流环(或换向器)、小灯座、底板等部分组成。 主要技术指标: 1、输出空载电压:转子转速为1200-1600转/分时,交直流空载电压≥8V。 2、输出负载电压:转子转速为1200-1600转/时分,串入4.8V、0.3A小灯泡,负载电压≥5V。 3、本器两个电刷放在换向器两边时,输出为交流电,放在换向器中间时输出为直流电。 4、转子与极靴的距离≤1.5mm,无碰撞和摩擦。 5、整机使用性能:手摇2分钟,皮带不打滑,不松脱;电刷不变形、不移位、发电正常。 |
1-1-108 | 汽油机模型 | 全金属结构,压缩比1:6模型的正面是沿气缸纵轴剖开的断面,中间圆柱形空腔是气缸,包括缸体底座等部件全部为全金属材质,无毛刺、气孔;气缸两旁的断面部分中间有冷却水套断面。气缸里上下移动的是活塞(制成整体形),气缸顶部中间的是火花塞。模型备有灯光显示装置,电源电压为3伏。模型运转时,火花塞闪亮,可以更直观地说明进气、压缩、点火、排气的动作。160×130×300mm |
1-1-109 | 柴油机模型 | 全金属结构,压缩比1:14模型的正面是沿气缸纵轴剖开的断面,中间圆柱形空腔是气缸,包括缸体底座等部件全部为全金属材质,无毛刺、气孔;气缸两旁的断面部分中间有冷却水套断面。气缸顶部中间的是喷油嘴。模型可以直观明了地观察进气、压缩、做功、排气的动作。160×130×300mm |
1-1-110 | 演示电表 | 1、测量范围: G:-100μA~0~+100μA; DCA:0~200μA~0.5A~2.5A; 压降:95mV DCV:0~2. 2、仪表精度:2.5级; 3、仪表工作温度:0℃~40℃;湿度:≤85; 5、阻尼时间≤6S; 6、外形尺寸:276mm×115mm×298mm; 8、标准代号:JY0330-1993; 9、产品符合:JY0001-2003; JY0002-2003标准。 |
1-1-111 | 数字演示电表 | 1、 直流电压测试:0~±2V、 0~±20V、 0~±200V、 0~±1000V四档,误差±1% 。 |
1-1-112 | 多用电表 | 万用电表为磁电式整流结构,具有26档量程的高灵敏度仪表,具有直流电流、交、直流电压、直流电阻、电平、电容、电感、晶体管直流等7个附加参 考量程的测量功能,适合于学校、实验室、工矿、电子仪器、无线电、电讯、电工使用。 1、DC:(0~0.05mA ~0.05mA ~5mA ~50 mA ~500 mA ~5A) 准确度:2.5级、 5A准确度: 5级; 5、音频电平: -10dB ~+22Db; 7、电容:0.001 ~0.3uf; 8、晶体管直流放大器: 0 ~300hFE; 10、交流被测量额定频率:45~65HZ; 11、外型尺寸:196 mm×128 mm×45 mm; 13、标准代号:JY0330-1993; 14、产品符合JY0001-2003; JY0002-2003标准。 |
1-1-113 | 多用电表 | 万用电表为磁电式整流结构,具有26档量程的高灵敏度仪表,具有直流电流、交、直流电压、直流电阻、电平、电容、电感、晶体管直流等7个附加参 考量程的测量功能,适合于学校、实验室、工矿、电子仪器、无线电、电讯、电工使用。 1、DC:(0~0.05mA ~0.05mA ~5mA ~50 mA ~500 mA ~5A)准确度:2.5级、5A准确度: 5级; 5、音频电平: -10dB ~+22Db; 7、电容:0.001 ~0.3uf; 8、 晶体管直流放大器: 0 ~300hFE; 10、交流被测量额定频率:45~65HZ; 11、外型尺寸:196 mm×128 mm×45 mm; 13、标准代号:JY0330-1993; 14、产品符合JY0001-2003; JY0002-2003标准。 |
1-1-114 | 教学用E10螺口灯座 | 小灯座由底板、接线柱,灯座组成 |
1-1-115 | 电珠(小灯泡) | 2.5V或3.8V |
1-1-116 | 单刀开关 | 适用于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用的教学开关,开关的最高工作电压36V,额定工作电流6A。开关支撑架为磷铜制作,开关闸刀,接线柱及垫片为铜质,闸刀的宽度<7mm,闸刀厚度≥0.7mm.接线柱直径4mm,有效行程≥4mm。开关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
1-1-117 | 滑动变阻器 | 5Ω,3A;电阻5Ω;额定电流3A。电阻值误差应<5%。用标准线径的老康铜丝,优质合金铝支架,方形滑杆,铜质滑鞍,磷铜接触片 |
1-1-118 | 滑动变阻器 | 20Ω,2A。电阻值误差应<5%。用标准线径的老康铜丝,优质合金铝支架,六棱铜滑杆,铜质滑鞍,磷铜接触片,规格≥230mm×85mm×53mm,质量≥0.4kg |
1-1-119 | 接线夹导线 | 双头导线(铁)双头鳄鱼夹 |
1-1-120 | 焦耳定律演示器 | 产品由演示板、贮气盒两只,电阻:5Ω线绕电阻、玻璃管2根等组成。1、电源电压:直流稳压6V;电流<2A。 2、演示板采用塑料注塑成型,颜色为白色,外形尺寸290mm×245mm×4mm;演示板上印刷有刻度线,每5mm为短刻线、10mm为长刻线,并标有数字,刻线数量≥13条。 3、贮气盒采用透明塑料制,尺寸:78mm×78mm×30mm。 4、在10分钟内,演示效果明显。 |
1-1-121 | 低压测电器 | 测电笔,氖气泡 |
1-1-122 | 家庭电路示教板 | 器材由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螺丝口灯座、三孔插座、三孔插头、插入式保险盒、拉线开关、按钮开关、声控开关、光控开关、塑料安装板、导线等组成 |
1-1-123 | 安全用电示教板 | 12 V供电,能演示以下模式:一手接触火线, 经脚和大地触电;一手接触火线,不经脚和 大地安全(脚下绝缘);二手分别接触火线 和零线触电(脚站在地面或绝缘);一手接 触漏电(连接火线)的设备(例如电动机), 经脚和大地触电;跨步电压触电 |
1-1-124 | 电池盒 | 4个电池盒为1组。1.仪器可放置1节1号电池。外形尺寸81×43×29mm。2.各触点使用不锈钢材料;要求接触良好,整体结构结实牢固,ABS塑料件光滑、无毛刺。 |
1-1-125 | 干电池 | R20,无汞 |
4. 生物实验室 | ||
1-1-126 | 教师演示台 | 尺寸:2400×600×850mm 台面:采用12.7mm实芯理化板,圆周加厚处理,总厚度为25.4mm,四角圆角,四边磨边。 箱体:采用18mm厚中密度三聚氰胺双饰面板,断面以优质2mmPVC封边条配合进口胶王热熔封边防水处理,专用连接件连接组合紧固。四角包边:采用PP改性材料,塑料注塑模一次性成型,曲面弧形造型,可以有效避免碰撞对人体产生的伤害。 层板:采用16mm以上厚的E1级中密度三聚氰胺饰面板,周边及断面采用厚2mm以上PVC热熔封边并作防水处理; 每个箱体配四个优质的实验室仪器专用地脚,具有防腐防锈减震等特点。 柜门,抽屉:采用厚16mm的中密度三聚氰胺饰面板,柜门和抽屉面板四周注塑模注塑包边成型,拉手与注塑包边一次性成型注塑。 讲台配有键盘和中控抽屉,侧边配视频展示台抽屉。 |
1-1-127 | 总控电源 | 1、尺寸:405×405×90mm,装置在主控台组合柜内,采用耐磨、耐腐蚀的PVC薄膜面板,优质元器件,微电脑控制,轻触按钮开关。 |
1-1-128 | 水槽台 | 1、尺寸498×600×760/850mm, |
1-1-129 | 学生实验桌 | 1、尺寸:1200×600×780mm |
1-1-130 | 学生实验凳 | 凳面300(直径)×420(高),凳面采用5mm厚PP工程塑料注塑成型;支撑柱采用直径56mm圆钢管,顶端为165×165×2mm钢板,采用全周满焊焊接,用四颗直径10mm的六角螺丝连接凳面,结构牢固,长期使用也不会出现摇晃松散现象;下端满焊五根直径30mm的圆钢管钆扁折弯成虎爪状的凳脚,爪端焊造型螺母,配直径50mm高30mm的工程塑料脚盘,金属材料表面经过防腐氧化处理和纯环氧树脂塑粉高温固化处理,具有较强的耐蚀性及承重性。 |
1-1-131 | 抽斗电源 | 尺寸:120×120×400mm,单独安装在桌面下方两抽斗中间,箱体由三组工程PC塑料模具一次成型,工作操作台为翻转式,完全打开时工作面板与水平面呈140°夹角。 |
1-1-132 | 光源 | 长度450mm,镜面不锈钢材质,21个5050LED光源;亮度高,有独开关,光照角度可调。 |
1-1-133 | 全室给、排水系统 | 根据实地合理分布,给、排水到水柜。 (不含地下预埋外接) |
1-1-134 | 实验室电路输出系统 | 线管:DN25国标阻燃PVC线管;电线:国标优质铜芯线,4㎡、2.5㎡,教师台为4㎡电线,学生台为2.5㎡电线。(不含地下土建工程,由学校水电到位) |
5. 生物准备室 | ||
1-1-135 | 文件柜 | 规格≧1800mm×850mm×400mm,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制作。 |
1-1-136 | 准备台 | 2400×700×800mm(±5mm): |
1-1-137 | 试剂架 | 1700×250×750(mm),铝合金立柱,磨砂玻璃层板 |
1-1-138 | 常用维修工具 | 一字螺丝刀、十字螺丝刀、美工刀、刀片、测电笔、钢丝钳、卷尺等。 |
1-1-139 | 给、排水系统 | 根据室内实地合理分布,给、排水到水柜。 |
1-1-140 | 拖把池 | 陶瓷 |
6. 初中生物仪器 | ||
1-1-141 | 灭火毯 | 规格:1.5m×1.5m. 执行标准 GB/T5455-1997 |
1-1-142 | 简易急救箱 | 塑料,配简易药品 |
1-1-143 | 实验服 | 防酸碱 |
1-1-144 | 乳胶手套 | 一次性乳胶手套 |
1-1-145 | 一次性 PE 手套 | 塑料材质,一包100只 |
1-1-146 | 电磁炉 | 多功能电磁炉,操作方式:触摸式。 |
1-1-147 | 榨汁机 | 自动,容量≥1L |
1-1-148 | 仪器车 | 600×420×800双层拆卸式 |
1-1-149 | 大托盘 | 245 mm× 352 mm× 94 mm |
1-1-150 | 小托盘 | 200 mm× 300 mm ×85 mm |
1-1-151 | 实验用品提篮 | 1、采用木质材料制作 |
1-1-152 | 打孔器 | 采用优质钢材,镀铬处理。1.管长90mm。2.穿孔管用外径为6mm、8mm、10mm、12mm,壁厚1mm的冷拔无缝钢管。3.手柄用2mm厚低碳钢板。4.通用条Ф3mm、长90mm碳素钢制成。5.四件为一套。6.可穿4mm、6mm、8mm、10mm的圆孔。 7.其它符合JY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
1-1-153 | 打孔夹板 | 木质材料1、供实验中打孔时使用,由上下夹板组成。2、夹板表面应光滑平整,并经表面处理,上下夹板各水平面应平行。 |
1-1-154 | 打孔器刮刀 | 由锥形定位架,刮刀片,刀片张角调节丝及手柄等组成,用于修复打孔器刃口,使刃口变钝的打孔器重新恢复使用。 |
1-1-155 | 低压测电器 | 测电笔,氖气泡 |
1-1-156 | 一字螺丝刀 | 大把 |
1-1-157 | 十字螺丝刀 | 大把 |
1-1-158 | 钢手锯 | 铁制 |
1-1-159 | 剥线钳 | 作用 :断线,紧线,剥线,压接,起钉,大力 。形状 :扁嘴 。 |
1-1-160 | 钢丝钳 | 采用黄黑配色绝缘塑料手柄。总长200mm,塑料手柄部分长132mm,手柄下方总宽50mm,手柄中部总宽59mm,手柄顶部总宽54mm,钢丝钳采用高强度金属铸造,产品外观精美,功能实用。 |
1-1-161 | 钢锤 | 产品总长243mm,总宽100mm,手柄采用一体成型黑色橡胶带防滑纹包裹,橡胶部分总长139mm,手柄总长210mm,手柄最大宽度33mm。产品采用钢制精模材质铸造,产品外观精美,功能实用。 |
1-1-162 | 活扳手 | 规格:长约150mm。 |
1-1-163 | 砂轮片 | 断玻璃管用 |
1-1-164 | 红液温度计 | 红液,0℃~100℃ |
1-1-165 | 干湿球温度计 | -36℃~+46℃ |
1-1-166 | 计数器 | 手持式,可悬挂。1.塑料外壳,直径45mm。2.可显数位:4位。3.金属按键,并有回零装置。 |
1-1-167 | 解剖器 | 不锈钢材料,7件; |
1-1-168 | 解剖盘 | 蜡盘,140mm×250mm |
1-1-169 | 普通手术剪 | 直尖头,140mm |
1-1-170 | 眼用手术剪 | 直尖头,100mm |
1-1-171 | 手术刀柄 | 140mm |
1-1-172 | 手术刀片 | 一包一片 |
1-1-173 | 双面刀片 | 一盒10片 |
1-1-174 | 镊子 | 不锈钢,约125mm |
1-1-175 | 镊子 | 不锈钢,约125mm |
1-1-176 | 眼科镊 | 直唇头齿,100mm |
1-1-177 | 解剖针 | 解剖针 |
1-1-178 | 教学支架 | 方座支架 |
1-1-179 | 量筒 | 50mL |
1-1-180 | 量筒 | 100mL |
1-1-181 | 容量瓶 | 500mL |
1-1-182 | 试管 | φ12mm×70mm |
1-1-183 | 试管 | φ15mm×150mm |
1-1-184 | 烧杯 | 250mL |
1-1-185 | 烧杯 | 500mL |
1-1-186 | 锥形瓶 | 100mL |
1-1-187 | 锥形瓶 | 250mL |
1-1-188 | 茶色滴瓶 | 茶(棕),60mL |
1-1-189 | 培养皿 | 90mm |
1-1-190 | 干燥管 | U型,φ15mm×150mm |
1-1-191 | 漏斗 | 60mm |
1-1-192 | 三通连接管 | Y形试管 φ7mm~8mm |
1-1-193 | 滴管 | 玻璃制品 |
1-1-194 | 载玻片 | 玻璃制品 |
1-1-195 | 盖玻片 | 玻璃制品 |
1-1-196 | 酒精灯 | 150mL,单头 |
1-1-197 | 玻璃弯管 | φ 7 mm ~ |
1-1-198 | 止水皮管夹 | 铁制品 |
1-1-199 | 陶土网 | 由金属网和附在网上的石棉组成 |
1-1-200 | 燃烧匙 | 由半圆面和金属丝结合制成 |
1-1-201 | 橡胶塞 | 000、00、 |
1-1-202 | 橡胶管 | 外径 9 mm,内径 6 mm,乳白色,具有耐油、耐酸碱、耐压等特性 |
1-1-203 | 试管刷 | φ 12 mm |
1-1-204 | 试管刷 | φ 18 mm |
1-1-205 | 研钵 | 瓷,90mm |
1-1-206 | 记数载玻片 | 血球计数板;在显微镜下使用 |
1-1-207 | 水网 | 虫网采用纱网布,水网圈直径约200mm,深约400mm,均采用直径2.8mm的圆铁丝折弯成形,带塑料连接柄。 |
1-1-208 | 标记笔 | 记号笔 |
1-1-209 | pH 广泛试纸 | 1~14 试纸 |
1-1-210 | 定性滤纸 | 100×100mm |
1-1-211 | 字母装片 | 多重染色 |
1-1-212 | 洋葱鳞片叶表皮 | 多重染色 |
1-1-213 | 动物细胞模型 | 1、中心体 |
1-1-214 | 纤维结缔组织切片 | 多重染色 |
1-1-215 | 玉米种子纵切 | 多重染色 |
1-1-216 | 植物根尖纵切 | 多重染色 |
1-1-217 | 桃花模型 | PVC材质,桃花直径约350mm,结构包含花柄、花托、花萼(萼片5个)、花冠(花瓣5个)、雄蕊(25或30个)和雌蕊。花瓣、子房可拆装,子房纵剖示胚珠。其它技术要求JY195-1985 |
1-1-218 | 叶构造模型 | 模型取材于双子叶植物蚕豆叶,通过主脉部分叶片的横切,局部做不同层次的纵、横切面。模型长约450mm、宽约145mm、叶主脉处高约185mm,模型采用复合材料成型,优质无毒油墨喷涂。 |
1-1-219 | 小肠切片 | 多重染色 |
1-1-220 | 膈肌运动模拟器 | 电动新课标产品 |
1-1-221 | 动静脉血管横切 | 多重染色 |
1-1-222 | 血压计 | 测量范围:0-300mmHg(0-40KPa) ;基本误差:±3.75mmHg;灵敏度≥2.25mmHg;外形尺寸:约350×92×50mm。 |
1-1-223 | 脑解剖模型 | 自然大 |
1-1-224 | 脊髓横切 | 多重染色 |
1-1-225 | 家蚕生活史标本 | 一、适用范围 |
1-1-226 | 蝗虫生活史标本 | 一、适用范围 |
1-1-227 | 蜜蜂生活史标本 | 一、适用范围 |
1-1-228 | 菜粉蝶生活史标本 | 一、适用范围 |
1-1-229 | 蛙发育顺序标本 | 应由蛙的八个发育期组成。①-②期中的每一个标本应具透明、清晰和膨胀的卵胶膜。①-③期的标本应≥5个,在容器中不定位。③期的标本应能目见≥一对的鳃。④期的标本一个腹面向上,一个腹面向下,互相平行。⑥与⑦期的尾长应有明显区分。 |
1-1-230 | 蛔虫标本 | 雌、雄各一条本产品采用猪蛔虫或马蛔虫制作。 符合JY143-82《动物浸制标本通用技术条件》(试行)的规定 |
1-1-231 | 节肢动物标本 | 一、适用范围 |
1-1-232 | 昆虫标本 | 一、适用范围 |
7. 化学通风实验室 | ||
1-1-233 | 教师演示台 | 尺寸:2400×600×850mm 台面:采用12.7mm实芯理化板,圆周加厚处理,总厚度为25.4mm,四角圆角,四边磨边。 箱体:采用18mm厚中密度三聚氰胺双饰面板,断面以优质2mmPVC封边条配合进口胶王热熔封边防水处理,专用连接件连接组合紧固。四角包边:采用PP改性材料,塑料注塑模一次性成型,曲面弧形造型,可以有效避免碰撞对人体产生的伤害。 层板:采用16mm以上厚的E1级中密度三聚氰胺饰面板,周边及断面采用厚2mm以上PVC热熔封边并作防水处理; 每个箱体配四个优质的实验室仪器专用地脚,具有防腐防锈减震等特点。 柜门,抽屉:采用厚16mm的中密度三聚氰胺饰面板,柜门和抽屉面板四周注塑模注塑包边成型,拉手与注塑包边一次性成型注塑。 讲台配有键盘和中控抽屉,侧边配视频展示台抽屉。 |
1-1-234 | 总控电源 | 尺寸:405×405×90mm,装置在主控台组合柜内,采用耐磨、耐腐蚀的PVC薄膜面板,优质元器件,微电脑控制,轻触按钮开关。 |
1-1-235 | 急救冲洗水嘴(洗眼器) | 铜质主体表面经纯环氧树脂粉末高温固化处理,水流开启和锁定由手压把柄一次完成。 |
1-1-236 | 水槽台 | 尺寸500×600×750/850mm, |
1-1-237 | 学生实验桌 | 尺寸:1200×600×780mm |
1-1-238 | 抽斗电源A | 尺寸:120×120×400mm,单独安装在桌面下方两抽斗中间,箱体由三组工程PC塑料模具一次成型,工作操作台为翻转式,完全打开时工作面板与水平面呈140°夹角。 |
1-1-239 | 学生实验凳 | 凳面300(直径)×420(高)mm,凳面采用5mm厚PP工程塑料注塑成型;支撑柱采用直径56mm圆钢管,顶端为165×165×2mm钢板,采用全周满焊焊接,用四颗直径10mm的六角螺丝连接凳面,结构牢固,长期使用也不会出现摇晃松散现象;下端五星脚表面经过防腐氧化处理和纯环氧树脂塑粉高温固化处理,具有较强的耐蚀性及承重性。 |
1-1-240 | 实验室电路输出系统 | 线管:DN25国标阻燃PVC线管;电线:国标优质铜芯线,4㎡、2.5㎡,教师台为4㎡电线,学生台为2.5㎡电线。(不含地下土建工程,由学校水电到位) |
1-1-241 | 给、排水系统 | 根据实地合理分布,给、排水到水柜。 (不含地下预埋外接) |
1-1-242 | 音响系统 | 含音箱,功放,话筒 |
1-1-243 | 机柜 | 机柜12U |
1-1-244 | 辅材费 | 根据现场配置 |
8. 化学准备室 | ||
1-1-245 | 文件柜 | 规格≧1800mm×850mm×400mm,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制作。 |
1-1-246 | 准备台 | 2400×700×800mm(±5mm): |
1-1-247 | 试剂架 | 1700×250×750(mm),铝合金立柱,磨砂玻璃层板 |
1-1-248 | 洗眼器 | 单头,嵌入实验桌台面 |
1-1-249 | 常用维修工具 | 一字螺丝刀、十字螺丝刀、美工刀、刀片、测电笔、钢丝钳、卷尺等。 |
1-1-250 | 实验室电路输出系统 | 地面线路由学校预埋到位,学生电源和教师桌电源进行对接和调试。系统实现主控台控制,电源线为铜芯线,按国家标准规格布线。(不含开槽,开槽另算,电源有校方负责到本室 |
1-1-251 | 给、排水系统 | 根据室内实地合理分布,给、排水到水柜。 |
1-1-252 | 拖把池 | 陶瓷 |
9.化学药品室 | ||
1-1-253 | 药品柜 | 尺寸:1000×500×2000(±5mm): |
1-1-254 | 通风系统 | 包含风机、风管及安装 |
1-1-255 | 隔墙 | 砖墙,单墙,两面墙裙贴砖,两面墙裙以上刷白墙 |
10.初中化学仪器 | ||
1-1-256 |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 | 电子密码锁双层智能型 产品规格:1200×900×510 |
1-1-257 | 灭火毯 | 规格:1.5m×1.5m |
1-1-258 | 简易急救箱 | 塑料,配简易药品 |
1-1-259 | 实验服 | 防酸碱 |
1-1-260 | 护目镜 | 用于实验教师防机械性伤害(机加工)。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鉴定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起草样机。 |
1-1-261 | 防护面罩 | 化学实验防护用具。能防护酸、 碱、油类化学液体、金属溶液、铁屑或玻璃碎片飞溅而引起的损害,能防护辐射热所引起的灼伤。 |
1-1-262 | 防毒口罩 | 1.直接式防毒口罩。 2.由主体、滤毒盒、滤毒材料、吸气阀和系带组成。 3.口罩能完全罩住口、鼻不漏气。 4.系带可调节松紧。 5. 防毒时间≥1小时。 |
1-1-263 | 防毒口罩 | 1.直接式防毒口罩。 2.由主体、滤毒盒、滤毒材料、吸气阀和系带组成。 3.口罩能完全罩住口、鼻不漏气。 4.系带可调节松紧。 5.防毒时间≥1小时。 |
1-1-264 | 耐酸手套 | 耐酸;产品为橡胶制品,带五指套。 |
1-1-265 | 废液分类回收桶 | 塑料制,25 L |
1-1-266 | 仪器车 | 600×420×800双层拆卸式 |
1-1-267 | 试剂瓶托盘 | 搪瓷材质,内沿≥400 mm×290 mm×50 mm |
1-1-268 | 实验用品提篮 | |
1-1-269 | 一字螺丝刀 | 大把 |
1-1-270 | 十字螺丝刀 | 大把 |
1-1-271 | 钢丝钳 | 中号;直径约250mm |
1-1-272 | 钢锤 | 产品总长243mm,总宽100mm,手柄采用一体成型黑色橡胶带防滑纹包裹,橡胶部分总长139mm,手柄总长210mm,手柄最大宽度33mm。产品采用钢制精模材质铸造,产品外观精美,功能实用。 |
1-1-273 | 三角锉 | 200mm,执行GB/T5806标准 |
1-1-274 | 民用剪刀 | 铁制品 |
1-1-275 | 电动钻孔器 | 手持式。220V\50Hz, |
1-1-276 | 托盘天平 | 100g 0.1;最大称量(g):100 |
1-1-277 | 电子天平 | 1、系统单键操作无需切换,计数功能,全量程去皮,克,盎司,克拉等单位转换, |
1-1-278 | 酸度计 | 测量范围:0.01~14.00PH |
1-1-279 | 教学支架 | 方座支架 |
1-1-280 | 试管架 | 塑料制,筐式24孔,φ25mm, |
1-1-281 | 试管架 | 塑料制,筐式24孔,φ30mm, |
1-1-282 | 漏斗架 | 铁制喷塑四孔 |
1-1-283 | 量筒 | 10mL |
1-1-284 | 量筒 | 25mL |
1-1-285 | 量筒 | 50mL |
1-1-286 | 试管 | φ15mm×150mm |
1-1-287 | 试管 | φ18mm×180mm |
1-1-288 | 试管 | φ20mm×200mm |
1-1-289 | 口部具支试管 | φ20mm×200mm |
1-1-290 | 烧杯 | 10mL |
1-1-291 | 烧杯 | 25mL |
1-1-292 | 烧杯 | 100mL |
1-1-293 | 锥形瓶 | 100mL |
1-1-294 | 集气瓶 | 125mL |
1-1-295 | 集气瓶 | 250mL |
1-1-296 | 广口瓶 | 60mL |
1-1-297 | 广口瓶 | 125mL |
1-1-298 | 广口瓶 | 250mL |
1-1-299 | 茶色广口瓶 | 茶(棕),60mL |
1-1-300 | 茶色广口瓶 | 茶(棕),125mL |
1-1-301 | 茶色广口瓶 | 茶(棕),250mL |
1-1-302 | 细口瓶 | 60mL |
1-1-303 | 细口瓶 | 125mL |
1-1-304 | 细口瓶 | 250mL |
1-1-305 | 细口瓶 | 500mL |
1-1-306 | 细口瓶 | 1000mL |
1-1-307 | 细口瓶 | 3000mL |
1-1-308 | 茶色细口瓶 | 茶(棕),125mL |
1-1-309 | 茶色细口瓶 | 茶(棕),250mL |
1-1-310 | 茶色细口瓶 | 茶(棕),500mL |
1-1-311 | 茶色细口瓶 | 茶(棕),1000mL |
1-1-312 | 滴瓶 | 30mL |
1-1-313 | 滴瓶 | 60mL |
1-1-314 | 茶色滴瓶 | 茶(棕),30mL |
1-1-315 | 酒精灯 | 150mL,单头 |
1-1-316 | 干燥器 | 160mm |
1-1-317 | 气体发生器 | 250mL |
1-1-318 | 冷凝器 | 直行,300mm |
1-1-319 | 牛角管 | 弯形,φ18mm×150mm |
1-1-320 | 漏斗 | 60mm |
1-1-321 | 漏斗 | 90mm |
1-1-322 | 安全漏斗 | 直形 |
1-1-323 | 安全漏斗 | 双球 |
1-1-324 | 分液漏斗 | 梨形,50mL |
1-1-325 | 分液漏斗 | 球形,50mL |
1-1-326 | 三通连接管 | T 形,φ7mm~8mm |
1-1-327 | 三通连接管 | Y形试管 φ7mm~8mm |
1-1-328 | 滴管 | 100 mm |
1-1-329 | 滴管 | 150 mm |
1-1-330 | 干燥管 | 145 mm,单球 |
1-1-331 | 干燥管 | U型,φ15mm×150mm |
1-1-332 | 玻璃活塞 | 直形 |
1-1-333 | 圆水槽 | φ200mm×100mm |
1-1-334 | 圆水槽 | φ270mm×140mm |
1-1-335 | 镊子 | 不锈钢,约125mm |
1-1-336 | 止水皮管夹 | 铁制品 |
1-1-337 | 螺旋皮管夹 | 铁制品 |
1-1-338 | 石棉网 | 由金属网和附在网上的石棉组成 |
1-1-339 | 燃烧匙 | 由半圆面和金属丝结合制成 |
1-1-340 | 药匙 | 塑料,长度为100mm。 |
1-1-341 | 玻璃管 | φ5~φ6mm |
1-1-342 | 玻璃管 | φ7mm~φ8mm |
1-1-343 | 玻璃弯管 | φ 7 mm ~8 mm |
1-1-344 | 玻璃棒 | φ5mm~φ6mm |
1-1-345 | 玻璃棒 | φ 7 mm ~8 mm |
1-1-346 | 橡胶塞 | 000、00、 |
1-1-347 | 橡胶管 | 外径 9 mm, |
1-1-348 | 乳胶管 | 外径 6 mm, |
1-1-349 | 乳胶管 | 外径 7 mm, |
1-1-350 | 乳胶管 | 外径 9 mm, |
1-1-351 | 试管刷 | φ 18 mm |
1-1-352 | 试管刷 | φ 32 mm |
1-1-353 | 烧瓶刷 | 500 mL 烧瓶用 |
1-1-354 | 表面皿 | 100mm |
1-1-355 | 研钵 | 瓷,60mm |
1-1-356 | 反应板 | ≥6穴 |
1-1-357 | 井穴板 | 6孔,5mL×6 |
1-1-358 | 塑料多用滴管 | 3mL |
1-1-359 | 塑料洗瓶 | 250mL,塑料,材质由高压聚乙烯(LDPE)组成,该塑料洗瓶无毒,无味,无臭。具有强度高、韧性好、刚性强、耐热、耐寒等优点,还具有量好的耐环境应力开裂、耐撕裂强度等性能、并可耐酸碱,耐有机溶剂等。 |
1-1-360 | 塑料水槽 | 产品为半透明塑料注塑成型。外形尺寸:250mm×180mm×100mm,水槽表面无瑕疵。 |
1-1-361 | pH广泛试纸 | 1~14 试纸 |
1-1-362 | 蓝石蕊试纸 | 试纸 |
1-1-363 | 红石蕊试纸 | 本 |
1-1-364 | 定性滤纸 | 90×90mm |
1-1-365 | 定性滤纸 | 快速,150mm,100 张 |
1-1-366 | 溶液导电演示器 | 结构:1.线路示教板,装有仪器电路线路。2.灯座4个。3.灯珠4个(6.3V 0.15V)。4.电解槽4个。 |
1-1-367 | 微型溶液导电实验器 | 1、线路示教板,装有仪器电路线路。2、灯座1个。3、灯珠1个(6.3V 0.15A)。4、电解槽1个。 |
1-1-368 | 金刚石结构模型 | 模型由彩色球,健等组成,球直径≥30mm |
1-1-369 | 石墨结构模型 | 演示用(球直径23mm) |
1-1-370 | 碳-60结构模型 | 演示用(球直径23mm) |
1-1-371 | 分子结构模型 | 演示用。1 模型由彩色塑料球、镀镍金属棍和塑料螺纹键等元件组成,应为球棍式和球球式的组合型。2 可组装现行高中化学教材中的球棍式和球球式的分子结构模型。3 球径:碳、氧、氮、硫、氯、金属原子的原子球的直径为φ40mm。氢原子球直径为φ30mm。键:由金属镀镍键、塑料螺纹键组成,球径φ与键长L为自由公差。球键角误差为±3°。直键的不直度≤2L%。4 球与键的组装应松紧适度,不应自由转动、松脱或滑出,组成任一模型后,从不同方向观察,不得有歪曲、变形等。 |
1-1-372 | 氯化钠晶体结构模型 | 由彩色球组成,球直径≥30mm |
1-1-373 | 元素周期表 | 带轴 |
1-1-374 | 原油常见馏分标本 | ≥8种 |
1-1-375 | 炼铁高炉模型 | 本模型显示炉喉,炉胸,炉腰,炉腹,炉缸等结构组成。 |
1-1-376 | 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标本 | 氧化铝陶瓷、氮化硅陶瓷、光导纤维等 |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并安装调试完毕 |
2 | 5 | 验收合格1年后 |
8、保修期:
(1)本项目所有 设备免费保修一年。
(2)保修期内提供定期的免费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3)中标人应派工程师到现场安装、调试至正常工作,并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直至能独立操作、排除简单故障。
(4)投标人要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写明各部件的保修范围和时限,并注明是由原厂家保修,所有设备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保修范围和时间进行保修。
(5)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6)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9、验收标准及要求
(1)在采购单位确认本次标的所有项目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确认无故障和其它问题后方可要求验收。
(2)验收标准: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3)货物到货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报的所有设备及部件均应出自原厂,不得私自添加或更改,并保证所有设备及部件均是全新的纯正部品,不得以废、旧材料制作,所有设备的附件(含装箱单、保修卡、说明书等)应完整齐全,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所提供货物若为OEM生产,用户单位可以拒绝,并且追究成交供应 商责任。施工期间所有设备的附件由中标人自行保管,不得遗失,验收前交付采购单位。所有部件中标人都不得私自开箱(或拆封),必须先经过采购单位有关人员检验后方可开箱进行安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安装和验收。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本项目提供同品 牌的序号“1-1-4、学生实验桌”产品的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4(2)。
(2)、以上“技术参数及要求”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未作出大于、小于等表示幅度的允许正负偏离1%(投标人投报超出正负偏离1%的视为无效投标)。
(3)以上“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所列的所技术参数须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进行逐项响应。
(4)以上“三、商务条件”投标人投报时不得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商务条件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模板如下:
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项目(项目编号: ),我司完全实质性满足“三、商务条件”的要求。若我公司中标,将完全按上述要求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所有序号(需要好1-1-1~品目号1-1-376)逐项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及《采购标的一览表》,所投产品有具体型号的在“规格”栏中列明品 牌和具体型号,否则投标无效;所投产品若无品 牌(型号)的则在备注栏中注明“无品 牌(型号)”。
(6)样品要求
①样品数量:序号1-1-1教师演讲台中固定件1套、1-1-3水槽台1个、1-1-4 学生实验桌台面小样(尺寸≤150*150mm)1块、1-1-111数字演示电表1个、1-1-116单刀开关1个、1-1-118滑动变阻器1个、1-1-160钢丝钳1把、1-1-161钢锤1把;
②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分,样品仅为评标标准技术项“样品评价”的评分依据,不作为佐证招标文件其他参数的依据。
③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全的不得分。
④ 投标人应单独提供样品,不得与他人共用样品,否则投标无效。
⑤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之后拒绝样品进场(因样品摆放地点的客观性,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样品进场及安装时间,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一楼样品室
投标人样品上出现投标人名 称、投标产品制造商名 称、品 牌型号及其他可能泄露供 应 商信息的标志、符号等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受理。
⑥样品退还安排:中标人的样品须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等待代 理机构通知后撤走,通知规定日未自行撤走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⑦评标过程中可能对样品进行破坏性试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⑧本项目如需复议,评标委员会将不再针对投标样品进行审核。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