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上杭县医院后勤保洁、运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F4-SHXYY-GK-202101-B0346-IDN
招标编号:[350823]xmth[GK]2021001
采购人: 上杭县医院
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上杭县医院后勤保洁、运送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F4-SHXYY-GK-202101-B0346-IDN。
2、招标编号:[350823]xmth[GK]20210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无。(2)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3)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4)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5)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6)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7)其他政策: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上杭县医院
地址:福建省上杭县临江镇解放路641号
联系方法:0597-3131115
13、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法:小柯0597-3991067,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东路21-3号7楼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6560000 | 656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上杭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地区:福州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无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做为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
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采购(服务)项目。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货物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工程)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 (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说 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其他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 应商提供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1 | 3 | 总体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针对项目管理运作流程计划、总体组织服务实施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一项得2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备注: 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针对医院的保洁项目有严格按院感要求分为日常保洁、专项保洁设计,同时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 ②运送服务有按即时服务、预约服务、计划服务、驻守服务和循环服务设计运作流程,同时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方案。 |
1-2 | 3 | 保洁工作: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保洁工作流程、工作模式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两项得2分,满足其中一项得1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保洁工作流程有针对医院院感要求做到有效防止交叉性感染的保洁服务方案,同时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方案。 ②投标人提供的保洁工作流程有针对医院的室内地面建筑物做到有效保养,提高使用寿命。 ③投标人提供的保洁工作流程有针对医院特点而制定的服务标准,同时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方案。 |
1-3 | 3 | 运送工作: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运送工作流程、工作模式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两项得2分,满足其中一项得1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提供24小时调度服务中心。 ②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集成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流程计划、工作模式。 ③投标人提供的运送工作流程有针对医院特点而制定合理的服务标准,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4 | 3 | 医院感染控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医院感染控制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两项得2分,满足其中一项得1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有投入专业的洗衣机和烘干机。 ②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合理的各式清洁工具分类作业的流程 ③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有医院合理的院感控制工作流程计划、工作模式,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5 | 3 | 垃圾处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管控方案是否科学、合理且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两项得2分,满足其中一项得1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合理的垃圾收集及转送方案,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②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合理的垃圾清运方案,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③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有合理的紧急情况处理方案,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6 | 3 | 服务组织结构及服务管理规范: 根据投标人组织架构是否清晰、岗位职责设置是否明确、服务人员的数量、人员结构、职责分工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等情况经横向比较后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两项得2分,满足其中一项得1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①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组织架构清晰,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②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③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服务人员数量、人员结构有满足医院的实际需求,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7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有无管理服务各项质量指标的承诺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两项得2分,满足其中一项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保洁管理规章制度方案。 ②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送管理规章制度方案。 ③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保洁和运送的质量要求或承诺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
1-8 | 3 | 人员培训计划: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要求拟投入人员的培训计划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两项得2分,满足其中一项得1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员工工作技能培训方案。 ②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员工特别培训计划方案。 ③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有员工发展培训方案。 |
1-9 | 3 | 投入设备情况: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要求拟投入的主要设备(如电脑、对讲机、垃圾车、清洁车、洗地机、擦地机、吸尘吸水机等)是否专业且有利于医院物业管理实施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一项得2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有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 ②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是专业适用于医院的。 |
1-10 | 3 | 物质耗材使用情况: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物资耗材配备标准、数量及物资耗材使用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一项得2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①投标人提供的物质有满足或高于标书要求。 ②投标人提供的物质是易于更换。 |
1-11 | 3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要求制订一份财务收、支预算、人员经费等详细预算方案,提供得3份,不提供不得分。 |
1-12 | 3 | 服务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示意图是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服务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具有切实可行的的加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 |
1-13 | 3 | 突发事件应对处理措施: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击保障任务和突发问题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包括特殊时期如法定节假日,春节期间,检查、视察评比等)的应对措施、人员配置等承诺)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其中两项得2分,满足其中一项得1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有满足医院要求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有满足医院要求的台风暴雨灾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③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有满足医院要求的法定节假日,春节期间,检查、视察评比等)的应对措施、人员配置等承诺。 |
1-14 | 3 | 投标人对员工文化程度进行承诺,承诺保洁员工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上,承诺运送员工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不提供不得分。 |
1-15 | 3 | 投标人对员工年龄进行承诺,承诺员工平均年龄55岁以内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不提供不得分。 |
1-16 | 2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需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 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 标注“▲”参数,“▲”完全满足得20分(共10项),每项不符合者,扣 2分,扣完为止。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满分20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 | 3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具备一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cx.cnca.cn )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2 | 3 | 项目经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同时达到以下要求得3分。1、服务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物业服务管理经验;2、中级职称以上。评审依据:须提供岗位证书、学历证明、医院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2 |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保洁经理、运送部经理具政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服务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管理经验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交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服务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缺项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提供一位的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
4 | 3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院消毒清洁养护服务专业能力评价证书甲级的得3分,2..投标人提供乙级证书的得2分,3..投标人提供丙级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cx.cnca.cn )的上查询到,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证书内有标记本投标人名称。] |
5 | 2 | 据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进行评价:书面承诺配备的全部人员于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配备到位并完成交接工作的得2分。提供承诺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6 | 3 | 后勤管理服务信息化 投标人拥有医院后勤服务云平台、医院后勤智能管理软件、医院后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医疗废弃物管理系统、智慧运送管理系统和环境保洁管理服务系统信息化并承诺无偿在本项目内投放使用的得 3分。评审依据:以上全部管理软件为自主开发得3分,须提供为投标人软件开发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软件为购买的得2分,提供购买软件的合同,同时须提供完整的实施案例项目合同(合同中需体现乙方有提供服务信息化的条款及后勤管理服务信息化客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
7 | 2 | 据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进行评价:书面承诺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人力保障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达到重大违法情形)的得2分。提供承诺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8 | 2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医院项目(含保洁、运送服务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证明进行评审:每提供1份业主出具的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满意的证明材料得0.5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9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医院项目(含保洁、运送服务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0.5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①该业绩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③合同文本复印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
10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安全承诺进行评价:书面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期内,对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医院占地面积2.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4万平方米,保洁面积7.32万平方米,有编制床位580张,开放床位630张。设有内科一区(神经内)、内科二区(含呼吸、消化)、内科三区(含肾内、心内)、中医康复和肿瘤化疗病区、外科一区(含神经外、泌尿外)、外科二区(含普外、痔疮、胸外)、骨科一区、骨科二区、妇产科一区、妇产科二区、重症监护病房(ICU)、儿科(含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急诊科、五官科(含眼、耳鼻咽喉)、口腔科、感染科、麻醉科、门诊部等临床科室和影像科(普放科、CT、磁共振室)、检验科、功能科(超声诊断、心电、脑电图、内镜、碎石室)、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等医技科室。
2020年上杭县医院楼层布局
楼 层 | 科 室(保洁均为全层) | 备 注 | ||
一号楼门诊病房综合 楼 | 一层 | 住院收费处、医保办、门诊大厅、影像科、公共卫生间 | 有地下室 | |
二层 | 中西药房、门诊收费处、骨科、外科门诊、换药室 | |||
三层 | 内科、妇产科门诊 | |||
四层 | 儿科、皮肤科、激光室、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门诊 | |||
五层 | 检验科、血库 | |||
六层 | 超声诊断科、心脑电图室、碎石室、病理科 | |||
七层 | 内镜室、医务人员通道(手术室)、肺功能室、理疗科 | |||
八层 | 手术室、麻醉科 | |||
九层 | ICU、产房 | |||
十层 | 妇产科一区 | |||
十一 | 妇产科二区 | |||
十二 | 外科一区 | |||
十三 | 外科二区 | |||
十四 | 骨科一区 | |||
十五 | 骨科二区 | |||
十六 | 会议室、学术厅、电梯机房 | |||
屋面 | 电梯机房、各种设备的外机、热水系统 | |||
三号楼内科楼 | 一 层 | 急诊科、收费处、大厅 | 有地下室和高压氧 | |
二层 | 儿科病房 | 含NICU | ||
三层 | 五官科病房 | |||
四层 | 康复科病房 | |||
五层 | 内科一区 | |||
六层 | 内科二区 | |||
七层 | 内科三区 | |||
八层 | 血透室 | |||
九层 | 行政办公室 | |||
十层 | 病案室、电梯机房 | 只占整层的1/2 | ||
屋面 | 热水系统、设备外机 | |||
体检科楼 | ||||
四楼体检科楼 | 一层 | DSA、骨密度室、乳腺机房 | ||
二层 | 肿瘤微创治疗中心 | |||
三 | 体检科 | |||
四层 | 图书馆 | |||
五层 | 职工之家活动室 | |||
二号楼二号楼感染科楼 | 一层 | 发热门诊、肠道门诊 | 感染科东侧为值班室、学生宿舍 | |
二层 | 感染科病房 | |||
三层 | 感染科病房 | |||
四层 | 感染科备用病房 | |||
五号楼后勤综合楼 | 一层 | 供应室 | ||
二层 | 食堂 | |||
三、四层 | 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及相应的仓库 | |||
五-七层 | 单身公寓 | |||
六号楼120指挥中心楼 | 一楼 | 配电室、发电机 | ||
二楼 | 电工房、值班室 | |||
三楼 | 值班室 | |||
四楼 | 120指挥中心 | |||
备注:需包括消控室、门卫、警务室、客服部和洗衣房(锅炉房)、高压氧室、垃圾处理站、太平间等院内所有建筑屋等; | ||||
注:不保证上述房间功能在合同期间不会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以实际变化为准。
2.承包内容:医院的卫生保洁(包含地面的打蜡或晶面等处理、保养)与中央运送(病人运送、高压物品、药品、物资、医疗器械、设备、诊疗文件、布类、标本、氧气、家具、垃圾以及一些临时物品搬运等)、电梯服务、院内室内外除四害工作、地下室及太平间管理、洗衣房管理及医院布类洗涤、垃圾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站管理等后勤服务。要求投标方提供管理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管理机制、运行方案、工作计划、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各个费用预算以及对原有(采购单位聘用的从事本项目工作的)工人如何平稳过度等。
3. 人员定岗安排:
楼层 | 科 室 | 拟设岗位数 | 说明 | ||
门 诊 综 合 楼 | 地下层 | 专项兼 | |||
一层 | 住院收费处、医保办、门诊大厅、影像科、公共卫生间 | 1 | |||
二层 | 中、西药房、门诊收费处、骨科、外科门诊 | 1 | |||
三层 | 内科、妇产科门诊 | 1 | |||
四层 | 儿 科、皮肤科、激光室、眼科、耳鼻咽科、口腔科门诊 | 1 | |||
五层 | 检验科、血库 | 1 | |||
六层 | 超声诊断科、心脑电图室、碎石室、病理科 | 1 | |||
七层 | 内镜室、医务人员通道(手术室) | 1 | 兼门诊综合楼16楼卫生 | ||
八层 | 手术室、麻醉科 | 4 | 含夜班值班兼产房 | ||
八~九层 | 设备层 | 0 | |||
九层 | ICU、产房 | 4 | ICU3、产房1 | ||
十层 | 妇产科一区 | 2 | 保洁1.5,运送0.5 | ||
十一层 | 妇产科二区 | 2 | 保洁1.5,运送0.5 | ||
十二层 | 外一区 | 2.5 | 保洁2,运送0.5 | ||
十三层 | 外二区 | 2.5 | 保洁2,运送0.5 | ||
十四层 | 骨一区 | 2.5 | 保洁1.5,运送1 | ||
十五层 | 骨二区 | 2.5 | 保洁1.5,运送1 | ||
十六层 | 会议室、学术厅、电梯机房 | 由七层保洁兼 | |||
门 诊 综 合 楼 小 计 | 29 | ||||
内科楼 | 一层 | 急诊科、收费处、大厅 | 4 | 保洁1,运送3,兼负一 | |
二层 | 儿科病房 | 2 | 病房1 , NICU 1 | ||
三层 | 五官科病区 | 1 | 保洁 | ||
四层 | 康复科病区 | 1 | 保洁 | ||
二~四层 | 儿科、五官科、康复科运送 | 1 | 负责三个楼层运送 | ||
五层 | 内一科 | 2.5 | 保洁1.5,运送1 | ||
六层 | 内二科 | 3 | 保洁2,运送1,因病人多增0.5人,兼污水投药 | ||
七层 | 内三科 | 2.5 | 保洁1.5,运送1 | ||
八层 | 血透室、信息科 | 2 | 专用于血透室保洁 | ||
九层 | 行政办公室 | 1 | 兼信息科 | ||
十层 | 病案室 | ||||
内 科 楼 合 计: | 20 | ||||
楼 层 | 科 室 | 拟设岗位数 | 说明 | ||
体检楼 | 一层 | DSA、拍片室 | 0.5 | 新增,兼高压氧、公卫 | |
二层 | 肿瘤治疗中心,示教室 | ||||
三层 | 体检科 | 1 | |||
四层 | 图书室 | ||||
五层 | 职工之家活动室 | ||||
体检楼小计: | 1.5 | ||||
感染科楼 | 一层 | 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肠道门诊、艾滋病门诊及后大坪 | 2 | 保洁与运送一起合做 | |
二层 | 感染科病房 | ||||
三层 | 感染科病房 | ||||
四层 | 消化内科(内二分科后) | 1.5 | 新增科室 | ||
感染科楼小计 | 3.5 | ||||
后勤综合楼 | 一层 | 供应室 | 3 | ||
二层 | 食堂 | 0 | |||
三层 | 药剂科、设备科 | 1 | |||
四层 | 设备科、总务科 | ||||
五~七层 | 单身公寓 | ||||
其他 | 120指挥中心、电工房及1-4层楼梯 | ||||
院区室外+南门外左右两侧停车场卫生 | 2 | 增南大门两侧工作量 | |||
太平间 | 0.5 | ||||
电梯工 | 1 | ||||
医疗垃圾运输 | 1 | ||||
生活垃圾运输 | 1 | ||||
保洁仓库管理及洗涤 | 1 | ||||
洗衣房洗衣工 | 7 | ||||
后勤、附属楼及其他工种合计 | 18.5 | ||||
管理及专项 | 调度员 | 1 | |||
项目主管 | 2 | 保洁1,运送1 | |||
项目经理 | 1 | ||||
专项一 | 2 | 操作机器(如打磨机) | |||
专项二 | 2 | 1米以上墙面、玻璃、屋顶清洁,拆装窗帘、隔帘 | |||
小计: | 8 | ||||
中央运送 | 3 | 应急(驻守科室来不及的情况下) | |||
预约运送 | 0 | 归到各病区分别运送 | |||
计划运送 | 2 | 大输液1 科室计划领物1 | |||
夜班 | 4 | 下夜增1,内外科楼各1 | |||
运送小计: | 9 | ||||
机动人员 | 4.5 | ||||
合计 | 93 | ||||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保洁服务内容、范围
▲1.不同区域保洁范围
1.1公共环境保洁范围
除外墙清洗(一层以下的外墙包含其中)外,负责医院室内外周围环境清洁卫生,含地面、墙面、门窗、窗帘、顶棚、柱面、玻璃、室内家具、大厅、台阶、通道、走廊、电梯内外、梯间、楼梯、各种扶手、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值班室、洗手间(含公共卫生间)、花基、室内外下水道、屋面及天沟、雨棚、各种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各种风扇、排气扇、空调及出风口、分体式空调的室内外机表面及滤网、消防设施物表、监控探头物表、各种指示牌及宣传栏和垃圾桶、绿地垃圾等保洁、消毒工作和垃圾的收集及运送。
1.2临床科室保洁范围
各临床科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医护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产检室、人流室、产房、待产室、婴儿室、诊疗室、病房、抢救室、处置室、配餐室、库房、开水房、卫生间、大小便器、洗手盆(池)、通道、走廊、阳台、大厅、地面、墙面、门窗、窗帘、顶棚、地脚线、室内玻璃、病床、床头柜、床垫、桌椅、橱柜及其他各室家具、观片灯箱、各种办公设备、间隔的屏风、输液架、氧气架、治疗车、病历车、病历夹、放药柜、各种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各种风扇、排气扇、空调的表面、出风口及滤网、空气消毒机表面及滤网、紫外线灯、消防设施、壁挂物、各种指示牌及宣传栏、各种可湿抹的仪器、设备等医疗器材(重要设备与精密设备的物表清洁需要在医务人员的现场指导下进行)表面、电器表面、吸痰机、病人出院床单位等的清洁消毒。垃圾桶的保洁和垃圾收集和运送(生活垃圾含外运)等等。
1.3非临床科室、办公区保洁范围
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更衣室、诊疗室、候诊室、库房、卫生间(含公共卫生间)的地面、墙面、门窗、地脚砖、顶棚、桌椅、柜架、洗手盆(池)、洗物盆、各种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电器表面、风扇、排气扇、空调的表面及出风口和滤网、空气消毒机表面及出风口和滤网、消防设施、壁挂物、各种办公及医疗设备、各种指示牌及宣传栏等。垃圾桶保洁、垃圾收集和运送。
1.4上述各区域保洁具体范围如下
(1)大厅:地面、墙面、门窗、窗帘、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玻璃、休息椅、空调风口(不包括中央空调滤网)、分体式空调室内外机的表面及滤网、刷卡机、饮水机、宣传栏、消防栓等公共设施等。
(2)办公室:地面、墙面、门窗、窗帘、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桌椅柜、各种电器、病历架、病历夹、洗手池(盆)、茶具及办公用品等;
(3)会议室:地面、墙面、门窗、窗帘、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桌椅、柜、电器、洗手池(盆)等。
(4)病房:地面、墙面、门窗、窗帘、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玻璃、桌椅、病床、床头柜、床垫、床架、电视柜、电器、中心吸引架、输液架、卫生间等。
(5)诊室: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风扇、空调、电脑、家具、医疗设备、办公用品、洗手盆(池)等。
(6)治疗室(清创室、换药室):地面、墙面、门窗、窗帘、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桌椅、器械柜、药柜、配液操作台、四大桶、治疗车、发药车、空气消毒机、紫外线灯、电冰箱(柜)、摆药盒等。
(7)输液室、注射室: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风扇、空调、消毒机、电脑、玻璃、输液椅、桌椅、柜、输液架、医疗设备及办公用品、洗手盆(池)等。
(8)处置室: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风扇、紫外线灯、橱柜、垃圾桶、水池、浸泡桶等。
(9)配餐室: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风扇、家具、热水器、开水桶、盥洗池等。
(10)婴儿沐浴室: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风扇、家具、热水器、水桶、沐浴池、脸盆等。
(11)更衣室: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风扇、橱柜、挂衣架、洗手盆(池)、卫生间等。
(12)值班室:值班床、地面、墙面、门窗、窗帘、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电器、家具、卫生间等。
(13)卫生间: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排气扇、便池、水池(盆)、等。
(14)库房:地面、墙面、门窗、窗帘、顶棚、灯具、开关盒及接线盒、桌椅、货架等。
(15)过道: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灯具、风扇、开关盒及接线盒、休息椅、消防栓、宣传栏等。
(16)阳台:地面、墙面、灯具、顶棚、开关盒、栏杆、扶手。
(17)楼梯: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灯具、开关盒、梯位、扶手、消防栓等。
(18)电梯: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灯具、风扇、操作盘等。
(19)楼内地面专人用设备循环打磨清洁维护保养。
1.5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运送至垃圾房内,并负责外运至县垃圾中转站。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并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同时和医疗垃圾处理公司做好交接等工作。
1.6终末消毒:每位病人出院、转科、转床、死亡后行终末消毒。
▲2.保洁日常管理
2.1以日常保洁、保养为主要管理内容。住院楼各病区提供从早7点00分至晚17点30分(根据医院要求部分特殊区域夜班有保洁人员和应急人员,如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输液室、血透室等)的室内外清洁服务,针对特殊情况,做好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2.2按照管理内容设制检查表,并配有专人每日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3医院对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每月由科主任、护士长现场监管,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现场打分;护理部、院感科定期、不定期实施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整改,中标方要对整改通知提出的内容及时进行整改。
2.4负责对能源如水、电、汽等的管理,随手关灯,特别是对卫生间的水电要加强管理,杜绝浪费现象发生;保洁员在工作中对各自责任区域的公共设施及设备,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或护士长,由科室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
2.5要求对清洁工具每天用完后清洗消毒,避免用手洗,以防交叉感染。
2.5新上岗工作人员培训应达到规范要求后再上岗工作。对在职人员每季度培训一次。
2.6有重大接待任务或上级检查任务时;医院发生突发事件如火灾、台风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医疗纠纷等,中标方必须全力配合医院的工作需要。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做好工作计划安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2.7各类垃圾运送到规定地点停放。院内保洁区域物品摆放整洁规范,无多余杂物堆积,垃圾箱外表干净,无积垢、无臭味。
▲3.保洁服务工作的质量要求与标准
3.1医院清洁保洁服务工作的质量要求与标准
(1)公共区域清洁保洁工作质量要求与标准
① 地面保持干净,做到无任何垃圾、污物、痰液等,非雨天时保持干爽。
② 地面有废弃杂物要及时清理、保洁。
③ 地面有血渍、污液时及时清洗并按消毒规范进行消毒处理。
④ 垃圾箱内垃圾每天及时清倒,周围无不雅、异味,消毒规范。
⑤ 出水渠保持畅通。
⑥ 地面及附设物无明显青苔、杂草。
⑦ 各类标识、墙壁有不当广告、张贴物时要及时清理并不留污痕。
⑧ 清扫、清洗地面及公共附设物时不过分扬尘、无过分噪声。
(2)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保洁工作质量要求与标准
① 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垢、痰液、青苔等。
② 墙壁:3米以下手摸无明显灰尘、污迹、无青苔,不当张贴及时清理。
③ 大厅及走廊:保持干净,无垃圾、污垢、痰液、青苔、杂物及清理。
④ 楼梯:保持干净、无垃圾、污垢、痰液等。
⑤ 栏杆:保持干净、光亮,无水迹,手摸无明显灰尘。
⑥ 电梯:保持干净、光亮,无污迹,手摸无尘迹。
⑦ 天花板:眼望无蛛网、无尘迹。
⑧ 天台:保持干净、无水迹(雨天除外)、无垃圾、污垢、青苔,杂物及时清理。
⑨ 门窗:保持干净、光亮,手摸无尘迹。
⑩ 台、椅、柜:保持洁净,无垃圾,手摸无尘迹,并按规范消毒。
11 附属设备及工具:空调、风扇等附设物表面手摸无明显尘迹。
12 垃圾箱:按规定及时清倒,表面干净无污渍,按规范消毒。
13 洗手盆、污物池:无污垢、不堵塞,按规范消毒。
14 灯具:眼望无尘迹,清洁时注意工作安全。
15 标识:保持干净,无不当张贴物。
16 出水渠:保持畅通,渠道、渠口的杂物及时清理。
17 各类物体按规范进行消毒。
(3)非临床科室用房清洁保洁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各类行政、办公、仓库、休息室、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等非临床用房的清洁保洁质量,在达到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保洁工作质量要求与标准的基础上,还需达到下列要求。
① 保持洁净整齐,每天例行清洁的时间及周、月集中清洁时间为商定时间,清洁时以不影响医院公务为原则。
② 除室外及垃圾箱内的垃圾外,室内文书、信函、纸张等物件(物体)在清理前须征得室内人员同意后进行。
③ 清洗消毒各种会议、接待 使用后的茶杯并晾干备用。
④ 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2次,消毒不少于1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防止产生异味。
⑤ 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按规范保持良好礼仪和礼貌用语,尊重自己,尊重他人。保持办公设备及用具整齐清洁,手摸无尘迹。
⑥ 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4)临床科室用房清洁保洁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门诊、各住院病区、手术室等临床科室,以及检验、放射、B超、药房、挂号收费处等各类临床辅助科室的清洁保洁质量,在达到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保洁工作质量要求的标准的基础上,还需达到下列要求。
① 各类临床医护办公室、更衣室、药房、储存室、值班室、休息室等区域每天全面清洁及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作巡回保洁,保持室内设备及用具的整齐清洁,手摸无尘迹。如遇 特殊情况,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时清洁消毒。
② 各类临床病区、监护室、手术室、注射室、治疗室、候诊室、诊室等污染区域每天按规定全面清洁、按规范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室内设备及用具的整齐清洁,手摸无尘迹。如遇特殊情况,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时清洁消毒。
③ 临床科室附设各类治疗车、器械、消毒灯具、医疗设备及工具等,每日按规定全面清洁、按规范消毒,保持洁净。
④ 某些科室临床使用的拖鞋、便盆等物品,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时清洗和按规范消毒。
⑤ 病房内的床、椅、凳、柜等每天除了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外,出院病床单元还要及时进行全面清洁及终末消毒。
⑥ 临床区域的垃圾及时进行分类、院内集中收集;清倒后的垃圾箱、垃圾箩须及时按规定清洁和消毒。
⑦ 每天给科室、病区递送开水2次;特殊情况及时补充递送。
⑧ 临床区域的洗手盆、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预防产生异味。
⑨ 各类临床科室的清洁及消毒工作除要达到上述要求外,另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情况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安排(工作范围内)进行。
3.2环境保洁服务要求
(1) 负责医院所属区域范围内室内、室外清洁卫生。
(2) 及时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并送到院内指 定地点。
(3) 按时巡视,每层要做到干净、整洁,无蜘蛛丝,无异味。
(4) 为避免尘土飞扬,按地面清洁标准、规范方法进行处理。
(5) 要求对清洁工具每天进行清洗消毒,避免用手洗,以防止交叉感染。
(6)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院感科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
(7) 做好医院内各种地面、墙面的养护。
(8)乙方需对医院的项目管理配置专用的洗地机、吸水机、抛光机、打蜡机、真空吸尘机、地坪地毯吹干机、多功能保洁车、榨水器、电脑、打印机、指纹考勤机、对讲机等。
(9)乙方所提供的保洁用的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生活垃圾袋、感染性垃圾袋和地面保护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院感要求。
(10)所使用的清洁车辆必须是先进的全方位清洁手推车。
(11)包含各种地面的机洗、打蜡,喷磨、抛光、晶面处理和养护等,保护PVC地面的光亮、整洁。
(12)要求对环境保洁进行科学的划分,并且强调计划性。
3.3.环境保洁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日常保洁工作内容(临床、医技)
日
常
保
洁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频次 | |
1 | 清扫、擦拭办公室、会议室、护士站、治疗室、处置室、配餐室、各病房、各科诊室、五官科暗室、候诊室、电梯、走廊、阳台、卫生间、公共场所及其他室(指康复室、抢救室、洗胃室、输液室、肌注室、清创室、产房、待产室、婴儿沐浴室、计划生育室、妇检室、石膏间、换药室;内镜室)等区域。收集区域内垃圾,清洁垃圾桶,并更换垃圾袋。(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 每天二次 | ||
2 | 收集并清扫值班室、更衣室区域内垃圾,清洁垃圾桶,并更换垃圾袋 | 每天一次 | ||
3 | 湿拖办公室、会议室、护士站、治疗室、处置室、配餐室等区域地面 | 每天二次 | ||
4 | 湿拖病房、诊室、五官科暗室、康复室、抢救室、输液室、肌注室、产房、待产室、婴儿沐浴室、计划生育室、妇检室(产检室)、人流室、换药室、纤支镜室、候诊室、大厅、走廊、阳台、楼梯、电梯、卫生间等区域内地面 | 每天一次 (特殊情况按需) | ||
5 | 湿拖其他室(指康复室、清创室、产房、待产室、婴儿沐浴室、计划生育室、妇检室、石膏间、洗胃室、换药室、救护车、内镜室)等区域内地面及卫生间 | 按需随时 | ||
6 | 擦拭医护办公室区域内工作台面、电话机、电脑、仪器设备、低处电器表面、治疗台等,擦拭更衣室、值班室地面、家具 | 每天一次 | ||
7 | 按“一床一巾”擦拭消毒床头柜、治疗带、病房台面 | 每天一次 | ||
8 | 清洗、擦拭护士站、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办公室的洗手池(盆)、水龙头和皂盒 | 每天一次 | ||
9 | 冲洗、擦拭、消毒医护卫生间及病房卫生间和公共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沐浴器、马桶、蹲槽等)(特殊情况按需) | 每天二次 | ||
10 | 清洁、消毒配餐室地面及室内物品 | 每天二次 | ||
11 | 巡视保洁区域保洁地面 | 随时按需 | ||
12 | 及时完成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的床单位清洁、整理及消毒工作(终末消毒)包括病房橱柜。 | 随时按需 | ||
13 | 打开水,包括产房开水供应 | 每天二次 | ||
14 | 清理打扫临时性的卫生工作,巡视保洁 | 随时 | ||
15 | 完成医务人员交待的临时保洁任务(康复科清洁消毒吸引器、火罐、更换冰帽) | 随时 | ||
16 | 产科产后(人流、妇检、待产)整理/清洁/消毒各室 | 随时 | ||
17 | 收集医疗垃圾到各科室临时中转点,及时清洗医疗垃圾桶 | 按需 | ||
18 | 救护车清洁(包含担架、椅子和医疗仪器等车内物品) | 每天一次 | ||
19 | 库房整理、清洁;套好被子,保证住院病人使用。 | 每日一次 | ||
20 | 病区各室物品物表擦拭 | 每日一次 | ||
21 | 公共卫生间清洗 | 每日三次 | ||
22 | 负责病区、公共区域关灯 | 随时 | ||
23 | 上、下午下班时关闭电风扇、空调等电器;关闭闲置电器 | 下班时、按需 | ||
24 | 湿拖擦拭电梯地面及各面 | 每日一次 | ||
25 | 完成医务人员交待的临时性保洁任务 | 按需 | ||
26 | 擦拭各种开关盒、接线盒、门把手、低处墙面、窗台等表面 | 每日一次 | ||
27 | 会议室每次使用前清洁及使用后及时保洁(包括地面、桌椅) | 按需 | ||
(2)周期保洁工作内容
周
期
保
洁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频次 |
1 | 擦拭值班室的床、桌椅、台面、电器等设施并湿拖地面及更换床单位 | 每周二次 | |
2 | 彻底清洁、消毒生活垃圾桶及感染性垃圾桶 | 每周一次 | |
3 | 全面清洁配餐室及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地角 | 每周一次 | |
4 | 全面清洁保洁区域的墙面、地面、地角、门窗、顶棚、床、床头柜桌椅、病历夹及其它物品 | 每周一次 | |
5 | 全面刷洗卫生间;擦拭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 每周一次 | |
6 | 擦拭高处灯具、标识牌、消毒机、引导牌、告示牌、壁挂物 | 每周一次 | |
7 | 涮洗、擦拭磁砖墙、踏脚板、低处管道、楼梯台阶角等 | 每周一次 | |
8 | 清洗产房、婴儿室、妇检室、手术室、治疗室空调过滤网 | 每周一次 | |
9 | 擦拭玻璃和高处玻璃框、输液架 | 每月一次 | |
10 | 擦拭风扇及空调(包含室内空调过滤网、出风囗、室内外机表面) | 每月一次 | |
11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2 | 各种地面的机洗、打蜡,喷磨、抛光、晶面处理和养护 | 每季一次 | |
13 | 室内高处除尘 | 每季一次 | |
14 | 室內隔帘装拆 | 每季一次 | |
15 | 窒内窗帘装拆 | 每半年一次 | |
16 | 擦拭更衣室的家具、电器等设施并湿拖地面 | 每周二次 | |
17 | 除“四害” | 每月一次 |
(3) 后勤行政班办公室保洁内容
周期保洁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频次 |
1 2 | 干拖地面和湿拖地面 | 每天一次 | |
彻底清洁生活垃圾桶和更换垃圾袋 | 每天一次 | ||
3 | 院领导桌椅柜、茶具等办公桌面全方位擦拭 | 每天一次 | |
4 | 院领导以外的区域办公室台面以下擦拭 | 每周二次 | |
5 | 公共区域 | 每天两次 | |
6 | 全面刷洗卫生间 | 每天一次 | |
7 | 擦拭高处灯具、标识牌、引导牌、告示牌、壁挂物 | 每周一次 | |
8 | 涮洗、擦拭磁砖墙、踏脚板、低处管道、楼梯台阶角等 | 每周一次 | |
9 | 窗帘清洗 | 每半年一次 | |
10 | 各种地面的打蜡和晶面处理 | 每季度一次 | |
11 | 各种地面喷磨、抛光、晶面养护 | 每季度一次 | |
12 | 室内高处除尘 | 每周一次 |
(4)产房、手术室等特殊科室保洁内容
日 常保洁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频次 |
1 | 收集办公室、治疗室、处置室、更衣室、病房、产房、诊疗室、换鞋室、安全通道、走廊、卫生间、洗澡间、值班室等区域内垃圾,清洁垃圾桶,并更换垃圾袋 | 每天二次 | |
2 | 清扫、湿拖办公室、治疗室、处置室、病房、产房、诊疗室、手术间、安全通道、走廊、洗手间、换鞋室等区域地面 | 每天二次 | |
3 | 清扫、湿拖、卫生间、洗澡间、楼梯台阶等区域地面 | 每天一次 | |
4 | 擦拭区域内办公室桌椅、工作台面、电话机、电脑、电视机、仪器设备、低处电器表面及其它办公设备 | 每天一次 | |
5 | 擦拭各种开关盒、接线盒、门把手、隔离玻璃、低处墙面、窗台等表面 | 每天一次 | |
6 | 按“一床一巾”擦拭病床、床头柜、桌椅丶橱柜、输液架、氧气架等 | 每天一次 | |
7 | 清洗、擦拭护士站、治疗室、处置室、办公室的洗手池(盆)、水龙头、洗手刷和皂盒 | 每天一次 | |
8 | 冲洗、擦拭、消毒医护卫生间及病房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沐浴器、马桶、蹲槽等) | 每天二次 | |
9 | 整理床单位、终末消毒 | 随时 | |
10 | 擦拭手术间无影灯、手术床及治疗车;吸引器、消毒机及各种医疗仪器、擦拭回风口外表面。 | 每日1次 | |
11 | 浸泡拖鞋并刷洗、晾、晒、擦干 | 每天2次 | |
12 | 送使用后器械到供应室 | 每日3次 | |
13 | 根据病人出科的时间,做好出科后的终末消毒;仪器、仪器架、窗台、床单位、护理车等擦拭消毒;湿拖、消毒地面,不留死角 | 按需 | |
14 | 手术结束后及时清洁整理、消毒手术间,准备下一台手术 | 按需 | |
15 | 备齐下班后所需的清洁鞋、衣帽及口罩,并与接班人做好交接工作,必要时协助其他班次工作 | 按需 | |
16 | 清扫天花板蜘蛛网 | 随时 | |
17 | 巡视保洁区域内卫生 | 随时 | |
18 | 完成医务人员交待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 随时 | |
19 | 布类运送:使用后布类、脏的工作衣裤由洗衣工人运送至洗衣房,并清点,清洁的布类及工作衣裤由洗衣房下送并清点。 | 按需 | |
20 | 及时清洁手术间地面血迹、污迹 | 按需 | |
21 | 清洗、晾晒、折叠擦手巾 | 每天二次 | |
22 | 送待消毒包如手刷等到供应室消毒 | 每天一次 |
(5)产房、手术室等特殊科室周期与专项保洁内容
周期与专项保洁 | 序号 | 服 务 内 容 | 频次 |
1 | 擦拭值班室的床、桌椅、台面及电器等设施,并湿拖地面 | 每周二次 | |
2 | 彻底清洁、消毒垃圾桶,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 | 每周一次 | |
3 | 全面清洁卫生间的地面、墙面、地角、清洁走廊、阳台等公共区域的瓷砖墙面 | 每周一次 | |
4 | 全面清洁更衣室、鞋柜 | 每周一次 | |
5 | 全面清洁走廊、阳台等公共区域的瓷砖墙面 | 每周一次 | |
6 | 清洗开水器表面 | 每周一次 | |
7 | 擦拭高处标识牌、引导牌、告示牌、壁挂物、窗框、窗台玻璃 | 每周一次 | |
8 | 全面涮洗、擦拭磁砖墙、地角、踏脚板、低处管道、楼梯台阶边角等 | 每周一次 | |
9 | 擦拭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 每周一次 | |
10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擦拭 | 每周一次 | |
11 | 各种地面的机洗、打蜡、喷磨、抛光、晶面处理和养护 | 每季一次 | |
12 | 清洗空调表面、过滤网及出风口 | 每周一次 | |
13 | 擦拭高处玻璃和玻璃框 | 两月一次 | |
14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5 | 窒内窗帘装拆 | 每月一次 |
(6)NICU日常保洁工作内容
日
常
保
洁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频次 |
1 | 收集办公室、治疗室、处置室、更衣室、病房、诊疗室、换鞋室、安全通道、走廊、卫生间、洗澡间、病人通道等区域内垃圾,清洁垃圾桶,并更换垃圾袋 | 每天二次 | |
2 | 清扫、湿拖办公室、治疗室、处置室、病房、病人通道、诊疗室、手术间、安全通道、走廊、洗手间、换鞋室等区域地面 | 每天二次 | |
3 | 清扫、湿拖、卫生间、洗澡间、楼梯台阶等区域地面 | 每天一次 | |
4 | 擦拭区域内办公室桌椅、工作台面、电话机、电脑、电视机、仪器设备、低处电器表面及其它办公设备 | 每天一次 | |
5 | 擦拭各种开关盒、接线盒、门把手、隔离玻璃、低处墙面、开水器、窗台等表面 | 每天一次 | |
6 | 按“一床一巾”擦拭病床、床头柜、桌椅丶橱柜、输液架、氧气架等 | 每天一次 | |
7 | 清洗、擦拭护士站、治疗室、处置室、办公室的洗手池(盆)、水龙头、洗手刷和皂盒,每日下午浸泡消毒配奶间水池 | 每天一次 | |
8 | 冲洗、擦拭、消毒医护卫生间及病房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沐浴器、马桶、蹲槽等) | 每天二次 | |
9 | 整理床单位、终末消毒、库房被褥套好备用,护士工作忙时协助铺床。(感染科床单位消毒要求紫外线灯1小时,消毒机1小时) | 随时 | |
10 | 擦拭治疗车;吸引器、消毒机及各种医疗仪器 | 每日1次 | |
11 | 浸泡拖鞋并刷洗、晾、晒、擦干,清洗小毛巾送洗衣房烘干后取回 | 每天2次 | |
12 | 根据病人出科的时间,做好出科后的终末消毒;仪器、仪器架、窗台、床单位、护理车等擦拭消毒;湿拖、消毒地面,不留死角 | 按需 | |
13 | 按院感要求定期消毒NICU被褥 | 按需 | |
14 | 每周清洁NICU所有的空调一次 | 按需 | |
15 | 清扫天花板蜘蛛网、保持库房整洁 | 随时 | |
16 | 巡视保洁区域内卫生 | 随时 | |
17 | 完成医务人员交待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 随时 | |
18 | 运送:使用后布类、脏的工作衣裤由科室工人运送至洗衣房,并清点,清洁的布类及工作衣裤由洗衣房下送并清点。 | 按需 |
(7) NICU周期与专项保洁内容
周
期
与
专
项
保
洁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频次 |
19 | 擦拭值班室的床、桌椅、台面及电器等设施,并湿拖地面 | 每周二次 | |
20 | 彻底清洁、消毒垃圾桶 | 每周一次 | |
21 | 全面清洁卫生间的地面、墙面、地角、清洁走廊、阳台等公共区域的瓷砖墙面 | 每周一次 | |
22 | 全面清洁更衣室、鞋柜 | 每周一次 | |
23 | 全面清洁走廊、阳台等公共区域的瓷砖墙面 | 每周一次 | |
24 | 清洗开水器表面 | 每周一次 | |
25 | 擦拭高处标识牌、引导牌、告示牌、壁挂物、窗框、窗台玻璃、病历夹 | 每周一次 | |
26 | 机器洗地、全面涮洗、擦拭磁砖墙、地角、踏脚板、低处管道、楼梯台阶边角等 | 每周一次 | |
27 | 擦拭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 每周一次 | |
28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擦拭 | 每周一次 | |
29 | 各种地面的机洗、打蜡、喷磨、抛光、晶面处理和养护 | 每季一次 | |
30 | 清洗空调表面、过滤网及出风口 | 每周一次 | |
31 | 擦拭高处玻璃和玻璃框 | 两月一次 | |
32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33 | 窒内窗帘装拆 | 每月一次 |
(8)ICU日常保洁内容:
日
常
保
洁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频次 |
1 | 收集办公室、治疗室、处置室、更衣室、病房、诊疗室、换鞋室、安全通道、走廊、卫生间、洗澡间、值班室等区域内垃圾,清洁垃圾桶,并更换垃圾袋 | 每天二次 | |
2 | 清扫、湿拖办公室、治疗室、处置室、病房、诊疗室、安全通道、走廊、洗手间、换鞋室等区域地面 | 每天二次 | |
3 | 清扫、湿拖、卫生间、洗澡间、楼梯台阶等区域地面 | 每天一次 | |
4 | 擦拭区域内办公室桌椅、工作台面、电话机、电脑、电视机、仪器设备、低处电器表面及其它办公设备 | 每天一次 | |
5 | 擦拭各种开关盒、接线盒、门把手、隔离玻璃、低处墙面、窗台等表面 | 每天一次 | |
6 | 按“一床一巾”擦拭病床、床头柜、桌椅丶橱柜、输液架、氧气架等 | 每天一次 | |
7 | 清洗、擦拭护士站、治疗室、处置室、办公室的洗手池(盆)、水龙头、洗手刷和皂盒,清洗使用中的吸痰瓶 | 每天一次 | |
8 | 冲洗、擦拭、消毒医护卫生间及病房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沐浴器、马桶、蹲槽等) | 每天二次 | |
9 | 整理床单位、按要求做好终末消毒,护士工作忙时协助铺床。护士单独班时要协助护士给病人翻身、拍背以及晨晚间护理。 | 随时 | |
10 | 擦拭病床及治疗车;吸引器、消毒机及各种医疗仪器 | 每日1次 | |
11 | 浸泡拖鞋并刷洗、晾、晒、擦干 | 每天2次 | |
12 | 送输血后血袋回检验科 | 每日2次 | |
13 | 根据病人出科的时间,做好出科后的终末消毒;仪器、仪器架、窗台、床单位、护理车等擦拭消毒;湿拖、消毒地面,不留死角 | 按需 | |
14 | 备齐下班后所需的清洁鞋、衣帽及口罩,并与接班人做好交接工作,必要时协助其他班次工作。 | 按需 | |
15 | 清扫天花板蜘蛛网 | 随时 | |
16 | 巡视保洁区域内卫生 | 随时 | |
17 | 完成医务人员交待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 随时 | |
18 | 及时清洁地面血迹、污迹 | 按需 |
(9)ICU周期与专项保洁内容
周期与专项保洁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频次 |
21 | 擦拭值班室的床、桌椅、台面及电器等设施,并湿拖地面 | 每周二次 | |
22 | 彻底清洁、消毒垃圾桶 | 每周一次 | |
23 | 全面清洁卫生间的地面、墙面、地角、清洁走廊、阳台等公共区域的瓷砖墙面 | 每周一次 | |
24 | 全面清洁更衣室、鞋柜 | 每周一次 | |
25 | 全面清洁走廊、阳台等公共区域的瓷砖墙面 | 每周一次 | |
26 | 清洗开水器表面、擦拭病历夹、病历车、清洗小药袋 | 每周一次 | |
27 | 擦拭高处标识牌、引导牌、告示牌、壁挂物、窗框、窗台玻璃 | 每周一次 | |
28 | 全面涮洗、擦拭磁砖墙、地角、踏脚板、低处管道、楼梯台阶边角等 | 每周一次 | |
29 | 擦拭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 每周一次 | |
30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擦拭 | 每周一次 | |
31 | 各种地面的机洗、打蜡、喷磨、抛光、晶面处理和养护 | 每季一次 | |
32 | 清洗空调表面、过滤网及出风口 | 每周一次 | |
33 | 擦拭高处玻璃和玻璃框 | 两月一次 | |
34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35 | 窒内窗帘装拆 | 每月一次 |
(10)输血科、医技科日常保洁及周期保洁内容:
科室 | 序号 | 服 务 内 容 | 频次 |
输
血
科 医
技
科 ︵ 中
西
药
房 ︶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送各种报告单到病区(含CT及X光片) | 每天1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电视、等各种电器;医疗仪器、低处物品表面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盆)、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 | 每日1次 | |
7 | 清洗空调表面、过滤网及出风口 | 每周一次 | |
8 | 各种地面的机洗、打蜡,喷磨、抛光、晶面处理和养护 | 每季一次 | |
9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沐浴器、马桶、蹲槽、地面)、开水间冲洗、擦拭、消毒。清洗消毒水浴箱、贮血冰箱、血小板保存箱等设备并记录。 | 每日2次 | |
10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门把手、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每日收集浸泡回收试管、玻片并清洗、烤干 | 每日1次 | |
11 | 完成医务人员交待的临时保洁任务 | 随时 | |
12 | 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擦拭;开水机、冰箱表面内部清洗消毒 | 每周1次 | |
13 | 擦拭门、窗、玻璃 | 每月1次 | |
14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踏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5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6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7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季1次 | |
18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9 | 巡视保洁 | 随时 | |
20 | 每天上班时间到龙岩市中心血站上杭供血点领取血液制品 | 按需 | |
21 | 急送病区报告单 | 按需 | |
22 | 更换棉织品(含值班室被褥、工作大厅凳套等) | 每周1次 | |
23 | 突发性公共卫生保洁、运送等 | 按需 | |
24 | 各种地面的机洗、打蜡,喷磨、抛光、晶面处理和养护 | 每季一次 | |
25 | 贮存收集前一天标本,整理标本,冰箱内贮存满7天的标本 | 每日1次 |
(11)血透室日常保洁及周期保洁内容:
序号 | 服 务 内 容 | 频次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 | 每日2次 |
4 | 区域内家具(床单位、桌椅、橱柜等)、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电视、灯具、消毒机表面及出风口、医疗仪器等低处物品表面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6 | 区域内洗手池(盆)、水池、水龙头擦拭 | 每日2次 |
7 | 窒内窗帘装拆 | 每月一次 |
8 | 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擦拭;开水机、冰箱表面内部清洗消毒 | 每周1次 |
9 | 擦拭血透机、水处理机、办公桌、电脑桌、诊桌、氧气架、排插、垃圾埇 | 每日2次 |
10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踏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11 | 擦拭各种开关盒、接线盒、门把手、低处墙面、窗台等表面 | 每日一次 |
12 | 全面清洁擦拭区域的墙面、地面、地角属物、门窗、顶棚、桌椅、病历夹及其它物品 | 每周一次 |
13 | 各种医疗用车 | 每日1次 |
14 | 清洗空调表面、过滤网及出风口,清洗消毒机过滤网 | 每周一次 |
15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一次 |
16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周一次 |
17 | 擦拭玻璃和高处玻璃框、输液架 | 每月一次 |
18 | 各种地面的机洗、打蜡,喷磨、抛光、晶面处理和养护 | 每季一次 |
19 | 清洗洗手盆、水池、卫生间及公共场所保洁 | 每日2次 |
20 | 清理打扫临时性的卫生工作,巡视保洁区域内卫生 | 随时 |
21 | 整理库房、更换病人的床上用品,协助血透病人的大小便 | 随时 |
22 | 协助护士做好血透机用物的准备,如AB药液等等 | 每日2次 |
23 | 帮助血透病人到门诊取药。 | 每天2次 |
24 | 协助病人到收费处结账 | 每天2次 |
(12)供应室日常保洁及周期保洁内容
序号 | 服 务 内 容 | 频次 |
1 | 清洗擦拭办公桌、电脑桌、椅、文件夹表面、擦手纸盒、拖鞋、各类仪器表面及内腔(包括清洗消毒机、超声清洗机、干燥箱、高温和低温灭菌器、带光源放大镜、生物阅读器、水处理系统等)、治疗车、下送车、消毒用推车、发放厅物架及地面等 | 每日1次,达到院感要求 |
2 | 清洗擦拭工作桌、台面、水池、洗手盆、器械刷、无菌物品存放架、无菌柜内外面、回收污物车、回收箱、室内地面、厕所(无异味)、垃圾桶、科室四周外走廊及过道、洗车间 | 每日2次,达到院感要求 |
3 | 橱、柜表面及顶部、抽屉、墙面瓷砖、门窗表面、整体玻璃表面、空调表面及过滤网,电脑键盘、墙面挂件、各开关面板、天花板、墙面、电风扇、灯具 | 每周1次,达到院感要求 |
备注:
(1)上、下午医用房间(护士站、医护办公室、治疗室、会议室、检查室、换药室)及大厅、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地面、工作台面、办公设备等应在工作人员上班前完成。
(2)中标单位使用的材料及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其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量和环保标准,使用前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标准和产品化验单。不得对医院及周围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医院有权检查、评估并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清洁剂用品及材料;所用消毒剂、清洁剂和垃圾袋的使用方式、方法、浓度符合医院的要求。
(3)除特殊科室配备驻守保洁外,其他区域班外保洁,要配备班外值班保洁人员。班外清扫急诊室、救护车内、输液室、产房、待产室、妇检室、血透室等区域。
(4)协助优质护理病房无陪护病人清理大小便(便盆内的)以及无主病人的生活护理。
(5)对医院所有地面材质进行保养,比如PVC需要打蜡、水磨石做晶化处理及保养等。
二、运送服务内容、范围、标准、要求
▲1. 运送内容
1.1提供每天24小时受理各科室所有需运送的物流运送。
1.2病人运送:运送所有住院病人及急诊病人行各项检查、治疗、手术及转科(院);运送急诊病人入住科室(包含从车上接急诊病人);运送手术、分娩、转科、转床、转院(送至救护车上)病人,接送病人时应遵医嘱必要时医护人员陪同。
1.3药品运送:各临床科室大输液运送及班内外临时取药;大输液运送到科室并上架。
1.4标本运送(含血袋的运送):病人(含体检科)的血液、体液、各种分泌物及排泄物;手术标本、冰冻及病理切片标本;血袋的领取和空血袋的送回。
1.5文件表单:各种报告单、检查单、会诊单、预约检查单、文件资料运送等。
1.6无菌物品运送:无菌物品、一次性物品运送至各科室及到下各科室回收使用过器械物资送供应中心清洗消毒。
1.7物资运送:医用耗材、办公耗材、一次性用品、试剂等用品运送。
1.8设备运送:医用设备、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及耗材运送。
1.9家具运送:病床、床头柜、橱柜、桌椅等家具运送。
1.10布类运送:使用后布类、床上用品、工作服、擦手巾由科室工人运送至洗衣房并清点,清洁布类由洗衣房下送并清点。
1.11氧气运送:根据科室需要将院内氧气贮存点的满瓶氧气下送至指 定科室,并将各病房空氧气瓶运到院内指 定贮存点。
1.12垃圾运送:具体详见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收集运送服务内容,生活垃圾包含从医院内运送至县垃圾中转站。
1.13医院内临时物资的搬运。
▲2.上杭县医院运送服务具体内容
循
环
运
送 | 序号 | 服 务 内 容 | 频次 |
1 | 核对常规标本,做好签收记录,送标本到各医技科室 | 每日一次(体检科三次) | |
2 | 送临时标本到各医技科室,送手术、病理标本、冰冻、病理切片标本 | 按需 | |
3 | 送、取出院病历包括归档病历送病案室 | 按需 | |
4 | 送检查单、处方单、退费单到住院收费处记帐 | 按需 | |
5 | 送各种单子到相应科室,如手术通知单到手术室 | 按需 | |
6 | 送预约检查单到B超室、MRI室、放射科(造影)、胃镜、肠镜、纤支镜、CT室、心电图室(动态心电图)等科室 | 按需 | |
7 | 到设备科、总务科仓库等区域领物品 | 按需 | |
8 | 到检验科等区域领取科室所需物品 | 按需 | |
9 | 到病区药房领液体 | 每日一次 | |
10 | 科室运送工具的清洗、保养及送修(平车、轮椅、氧气推车、推药车、布类推车、物品推车等) | 按需 | |
11 | 倒空瓶 | 按需 | |
12 | 送取小型仪器设备检修、维修(机修组、设备科) | 按需 | |
13 | 执行合同内的科室临时任务及中心临时指派的任务 | 按需 | |
14 | 到放射科、检验科、心电图、彩超室、胃肠镜、病理科、CT、纤支镜等科室收送报告单 | 按需 | |
15 | 运送氧气空、满筒,家具(病床、床头柜、橱柜、桌椅等) | 按需 | |
16 | 到手术室发放手术衣及拖鞋 | 按需 | |
17 | 药库和药房间药品运送 | 按需 | |
18 | 科室无菌物品、一次性物品的下收和下收 | 按需 | |
19 | 协助补充循环运送员、病人护送员完成高峰期以及急查等各项工作,由受理中心调配 | 按需 | |
20 | 送各科室的急查标本 | 按需 | |
21 | 核对常规标本,做好签收记录,送标本到各医技科室 | 按需 | |
22 | 送临时标本到各医技科室、氧气紧急运送 | 按需 | |
23 | 送、取出院病历 | 按需 | |
24 | 送检查单、处方单、退费单到住院收费处记帐 | 按需 | |
25 | 送各种单子到相应科室 | 按需 | |
26 | 到B超室、放射科(造影)、心电图室(动态心电图)、CT室等医技科室预约检查 | 按需 | |
27 | 到设备科、总务科仓库等区域领物品 | 按需 | |
28 | 到检验科等区域领取科室所需物品 | 按需 | |
29 | 到病区药房领液体、药品 | 按需 | |
30 | 科室运送工具的清洗、保养及送修 | 按需 | |
31 | 倒空瓶,氧气紧急运送,借、还、换急救时所需物品、药品 | 按需 | |
32 | 送取小型仪器设备检修、维修 | 按需 | |
33 | 执行科室临时任务及中心临时指派的任务 | 按需 | |
34 | 收送报告单(放射科、检验科、心电图、彩超室、胃镜、脑彩、病理科等) | 按需 | |
35 | 接、送病人(入院、各项检查、治疗、分娩、手朮、转科、转床、转院(至救护车上)、出院等) | 按需 | |
36 | 送产科、儿科听力筛查及其他检查病人 | 按需 | |
37 | 病人运送:运送住院患者行各项检查,将急诊病人运送至指 定科室、运送手术、分娩、转科、转床、转院(至救护车上)的病人,出院(按需)接送住院急诊病人做各项检查(危重病人及术后病人的运送需医务人员陪同) | 按需 | |
38 | 高峰期协助手术室外运送员接送术前、术后病人 | 按需 | |
39 | 接、送病人入院(含接救护车上搬运病人下来)、各项检查、治疗、分娩、手朮、转科、转床、转院(至救护车上)、出院等 | 按需 | |
40 | 全程送妇产科、儿科听力筛查及其他检查病人 | 按需 | |
41 | 送转院、出院病人到急诊救护车上 | 按需 | |
42 | 运送急诊病人检查、住院等 | 按需 | |
43 | 接、送病人(入院、术前、术后、分娩、检查、治疗、转科、出院等) | 按需 | |
44 | 送各种标本 | 按需 | |
45 | 取送报告单 | 按需 | |
46 | 送会诊单、记帐 | 按需 | |
47 | 取临时输液 | 按需 | |
47 | 送手术通知单到手术室 | 按需 | |
49 | 借、还、换急救时所需的物品、药品 | 按需 | |
50 | 做好终末消毒工作 | 按需 |
供应室运送服务内容
科室 | 序号 | 运 送 内 容 | 频次 |
供 应 室 运 送 | 1 | 负责回收各科室用过的可重复使用的污染器械及物品。 | 每天2次 |
2 | 送脏的布类至洗衣房 | 每天2次 | |
3 | 下送无菌物品至科室 | 每天2次 | |
4 | 下送一次性医疗用品至科室 | 每天1次 | |
5 | 从设备科领回一次性医疗用品 | 每周2次 | |
6 | 送工作服至洗衣房并交接清点 | 每周1-2次 | |
7 | 临时领办公用品 | 按需 | |
8 | 领消毒液 | 按需 | |
9 | 送文件资料 | 按需 | |
10 | 送空气培养 | 按需 | |
11 | 内部清洁工作,协助护士清洗、消毒工作 | 随时 | |
12 | 突发性公共卫生保洁,运送等 | 随时 | |
13 | 各手术科室各种布类的折叠及打包 | 按需 |
备注:
(1)需配备应急运送人员,以满足各临床需求。
(2)门、急诊无主、危重病人需使用轮椅、平车的应运送。
(3)急诊运送及科室紧急运送需在接电话后5分钟内到达科室。
▲3.中央运送具体内容:
A、住院病区
(1)接送病人入院、检查、治疗、手术、分娩、转科、转院、转床、出院等
(2)常规收送各种标本
(3)急送各种标本
(4)急取化验结果
(5)收送会诊单
(6)收送检验预约单并预约
(7)取功能科检查结果及CT、X光片
(8)送资料/复印/感染报告/送物品申领单
(9)送手术通知单
(10)领办公用品
(11)领医疗用品
(12)去供应室取送消毒物品
(13)协助护士班后领药/借药
(14)送空气培养
(15)领消毒液/酒精/蒸馏水
(16)收发管理陪护床
(17)设备、仪器借、还、换工作
(18)需24小时专人服务,必要时呼叫运送中心安排
B、检验中心
(1)送报告单到门诊和病区
(2)临时急送病区报告单
(3)领物品,送文件资料
(4)清洗消毒少量玻璃器皿
(5)负责上班期间到中心血站领取血液制品
C、供应室
(1)负责病区消毒包的下收下送
(2)领办公用品
(3)领消毒液/酒精/蒸馏水
(4)送文件资料
D、药房送药:每天负责班外时间药房到各病区的送药工作,只负责运送,不负责药品的核对。
E、在招标内容中未注明的与医疗有关的运送工作
▲4.运送质量标准
4.1中央运送服务质量标准
(1)运送服务要求准确、及时、安全、便捷;
(2)中央运送实行24小时运行服务,相关人员配置对讲机和耳机;
(3)负责对院方提供的运送工具进行管理并每周一次保养;
(4)对运送的数据进行统计和汇总,如院方需要须随时提供相应的数据;
(5)运送高效、及时、安全,运送准确率99%:
(6)在院内每次到达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每次运送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7)运送病人必须小心、谨慎,杜绝因运送人员的不负责任出现意外事故;
4.2运送服务质量操作标准表
级别 | 类别 | 运送内容 | 反应时间 | 操作标准 | 备注 |
一
级 | 病 人 | 接送急诊病人 | 接到指令5分钟内运送人员到达执行任务 | 在医务人员陪同和指导下,高度负责、动作熟练、急而不乱、安全平稳;风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 | |
送病人到产房 | 在护士陪同和指导下,高度负责、准确无误、动作熟练、急而不乱、安全平稳;风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 | 途中上坡时,要让孕妇头在前;途中下坡时,要注意孕妇头在后。 | |||
从产房接难分娩病人到手术室、送危急病人到手术室或转移 | 在护士陪同和指导下,高度负责、动作熟练、急而不乱、安全平稳;风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 | ||||
血液 | 急救时不负责取血,负责运送 | 高度负责、动作迅速、准确无误;无挤捏、无震荡、无受雨、无暴晒、无摔地、无污染、无破损 | 有冰袋的血液袋需要上下做好干净布类铺盖 | ||
药品 | 急救时借、取药 | 高度负责、动作迅速、准确无误;无震荡、无淋湿、无暴晒、无摔地、无污染、无破损 | 前后注意核对、清点 | ||
标本 | 急救时标本运送 | 高度负责、动作迅速、准确无误;无淋湿、无暴晒、无摔地、无污染、无破损 | 注意核对姓名、日期等 | ||
表单 | 急救时取报告单 | 动作迅速、准确无误;无淋湿、无破损 | 用报告单夹运送 | ||
设备 | 急救时仪器借用 | 认真负责、动作迅速、准确无误;无淋湿、无摔地、无磕碰、无触碰仪器功能部位及操作部位 | 小心轻放,不得侧运,翻运 | ||
二
级 | 病
人 | 送病人到待产房 | 接到指令10分钟内运送人员到达执行任务 | 在护士陪同和指导下,高度负责、准确无误、动作熟练、安全平稳; | 执行“孕妇运送标准” |
从产房接已分娩病人回病房 | 在护士陪同和指导下,高度负责、操作熟练、安全平稳;风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 | 孕产妇产后运送全程经家属陪同 | |||
接病人到手术室 | 准确无误、正确操作、安全平衡; 风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 | 注意核对相关数据信息 | |||
从手术室接病人到病房 | 在医务人员陪同和指导下,高度责任、操作熟练、安全平稳; 风雨天气,做好措施 | 注意核对相关数据信息 | |||
三
级 | 病人 | 一般病人检查接送 | 接到指令15分钟内运送人员到达执行任务 | 认真负责、准确无误、正确操作、安全平稳;风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 | 经家属陪同 |
病人转移 | |||||
药品 | 急救时借、取药 | 认真负责、规范操作、手续齐全、准确无误;无淋湿、无暴晒、无摔地、无污染、无倒出、无混淆、无破损 | 注意清点核对 | ||
标本 | 常规、临时标本运送 | 认真负责、规范操作、手续齐全、准确无误;风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 | 器具、试管保持正确姿势 | ||
表单 | 取送检查化验报告 | 认真负责、手续齐全、准确无误; 无淋湿、无破损 | 使用报告单夹,注意核对 | ||
送手术通知单 | |||||
表单 | 送会诊单 | 认真负责、手续齐全、准确无误; 无淋湿、无破损 | 使用报告单夹,注意核对 | ||
送病危通知单 | |||||
送检查预约单 | |||||
四
级 | 物品 | 取送高压消毒品 | 接到指令20分钟内运送人员到达执行任务 | 规范操作、手续齐全、准确无误; 无淋湿、无摔地、无污染 | 前后注意洗手,不得打开任何高压包/盒 |
药品 | 取外用药 | 手续齐全、准确无误; 风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 | 注意核对 | ||
取大输液 | |||||
取蒸馏水 | 无污染 | ||||
取消毒剂 | 手续齐全、准确无误;无破损 | ||||
标本 | 送院感标本 | 无摔地、无倒出、无混淆、无破损; 风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 | |||
易耗品 | 取医疗消耗品 | 认真负责、手续齐全、准确无误; 无淋湿、无破损、无污染 | |||
病案 | 送归档病历 | 无丢失、无淋湿、无破损 | 与病案室核对签名 |
▲5.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服务的内容与要求
5.1垃圾的分类收集:
(1)设置三种颜色垃圾袋,黑色装生活垃圾,黄色装医疗废物,蓝色装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2)要求垃圾袋坚韧耐用,不漏水,所有垃圾均必须装入相应垃圾袋。
(3)所有垃圾桶需加盖。
(4)收集垃圾时,生活垃圾袋口必须打十字结,医疗废物必须“鹅口颈”打结,避免垃圾暴露在空气中。
(5)垃圾袋内垃圾不应超过容积的3/4,注意及时收集、更换垃圾袋。
5.2垃圾的清运:
(1)垃圾清运遵守专运的原则,各类垃圾严禁同车清运。
(2)医疗废物清运车必须加盖,避免暴露在空气中。
5.3垃圾的分类:
(1)医疗废物:
①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污染的纱布、绷带、脱脂棉等敷料、废弃的被服)。
② 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组织器官和排泄物)。
③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针头、刀片、玻璃试管、安瓿)。
④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⑤ 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破损的血压计、体温计)。
(2)生活垃圾:
①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费电池、费荧光灯管、费灯泡、费水银温度计、费油漆桶、费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②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病房、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及剩菜剩饭等。
③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④ 其他垃圾: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5.4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的收集:
(1)生活垃圾:根据不同生活垃圾种类分别收集并贴上标识(如: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等)运送至生活垃圾暂存点;每天派专人将医院生活垃圾运送至县垃圾中转站。
(2)医疗废物:
① 非利器类医疗废物存放在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容器中,并有警示标志:损伤性废物存放到指 定的防渗漏的密闭锐器容器中。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专用标识的容。
② 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放入医疗废物专用袋双层打包,并有警示标志。
③ 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外部应粘贴标签,标明产生科室、类别、重量、产生日期和签名。
④ 医疗废物袋或容器要求坚韧耐用、不渗漏,使用中发现盛放医疗废物的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袋、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医疗废物袋、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⑤ 更换医疗废物袋时,袋口必须“鹅口颈”打结,避免医疗废物暴露在空气中,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桶内待清运。
⑥ 医疗废物袋内废物不应超过容积的3/4,注意及时更换医疗废物废物袋;
⑦ 指 定专人专车负责医疗废物的清运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到各科室收集,严禁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和清运。
⑧ 医疗废物清运车必须加盖封闭,避免医疗废物暴露在空气中,医疗废物不得拖拉、遗洒、污染周围环境和滞留超过2天。
⑨ 利器盒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是否破损,利器盒3/4满时,驻守科室保洁人员及时封口处理。
⑩ 医疗废物清运人员清点医疗废物袋和利器盒的数量及重量,检查包装完好和密封性,确认医疗废物袋、容器没有超量盛装后进行封装,与科室医务人员交接,在记录本上记录。
11 医疗废物收集清运人员在收集、清运和搬运过程中以现容器密封不严或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作相应的消毒处理。
12 医疗废物清运人员应将密封包装后的利器盒和医疗废物袋放入周转箱,拒绝收集没有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
13 收集清运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保持清洁。
14 做好医疗废物的保管工作,及时锁好门。
5.5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的存放:
(1)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后暂存于指 定地点,每日由中标公司外运至县垃圾中转站,外运后必须对贮存点进行冲洗消毒,每周二次进行全面清理。
(2)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收集清运后贮存于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严禁在贮存设施以外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物清运人员负责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对收集清运的医疗废物进行清点与检查,在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4)做好医疗废物的保管工作,及时锁好门。
(5)医疗废物委托给专业单位进行外运处理,医疗废物收集清运人员负责与处置单位的对接工作,在交接、转运医疗废物时,填好交接记录表,记录医疗废物容器数量、重量、外运日期等信息,双方签字,该表格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人份,我院一份转交给总务科,并保留复印件。
(6)各种污物密闭存放,每天对贮存设施和设备进行消毒,搞好卫生,室内外应保持干净整洁,冰箱和室内地面及四壁不能有血迹、污垢和污物残留;每周一次进行大扫除,定期对贮存的污垢和污物残留进行喷药和消毒,防止蚊蝇滋生,杀灭蟑螂和老鼠。
5.6 垃圾袋(生活垃圾袋和医疗垃圾袋)由中标方负责提供,同时承担生活垃圾外运至县垃圾中转站。
▲6、洗衣房工作内容
⑴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和缝补等工作,按规定折叠,并按时下收、下送到病房、门诊,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需要。
⑵严格操作规程和分类洗涤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收回的污染被服,要及时分类消毒、洗涤、干燥、烫平、折叠,分类放置,做好供应工作,凡发现破损被服,应修补好后再发放,做到发放的被服无破损、潮湿和不洁。
⑶严格执行被服的交收手续,收送衣物要及时,数字要准确,防止错、漏和丢失。各类被服要分类存放,方便取用。
⑷爱护公物、规范操作机器,节约用水、用电,按要求投放洗涤剂,注意保护被服在洗涤时不受损坏。
⑸注意安全,机械设备在工作运行中,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断电,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及机器保养管理工作。
⑹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坚持班前清整周末大扫除制度。
⑺ 洗衣房使用的洗涤剂、漂白剂等由中标方提供。
▲三、保洁、运送工作职责及要求
1、户外地面以干式清扫为主,户内地面以清水湿式拖抹为主;当地面被血液、呕吐物、分泌物、排泄物污染时及时用消毒液清洁消毒。
2、清洁工具物料如扫帚、垃圾袋、地拖及地拖桶、手套等按使用场所不同,进行分类、编号、做好标识,严禁工具混用,以免造成交叉感染。对地毯地面以吸尘器吸尘打扫为主。
3、毛巾清抹时一床一巾,严禁一巾多用。毛巾使用后要消毒、晾晒,按规范更换消毒液。
4、进入各科室、办公室、会议室的保洁员未经院方同意不得翻阅桌面材料、文件。进入重要敏感部门如财务办公室、收费处、档案室等搞卫生时,应获得本科室工作人员同意才能进去操作。
5、门前三包位置应保证在8:00前和14:00前完成清扫工作。
6、洗手盆、洗物盆、卫生间每天清洗不少于2次,并随脏随洗,保持干净无臭味。
7、地面打蜡、保养服务:使用优质蜡定期进行地面打蜡、保养及晶化等保养。
8、医疗废物的运送、暂存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及其他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9、基本设施的维修报告:发现基本设施(如排气扇、水龙头、电源开关、灯、地面、墙、门、窗等等)的维修问题,及时向负责科室报修。检查冷暖气开放时房间门窗是否关闭,并督促病人、家属自觉关闭门窗。
10、中标人应充分了解并研究医院的运行情况和使用的建筑材料的特性,根据不同性质的建材而选用不同的清洁用品和清洁工具。
11、中标人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对承包区域的保洁质量负全部责任,有义务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项检查。
12、如遇火警、水管爆裂、台风袭击、迎接参观检查、医院突击检查、因传染病突发的清洁消毒工作等特殊情况,中标人要组织突击小组配合医院搞好特殊清洁工作。
13、中标方应根据医院的运行情况安排适当的工作人员和制定适宜工作时间。
14、中标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安排,做到随叫随到。
15、中标方工作人员在为我院做保洁运送服务过程中,如果损坏任何仪器或物品,均应按价赔偿。
16、重要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汇报医院主管部门或本部门主管。
17、发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中标方要无条件服从医院的统一调配。
18、每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除“四害”,工作时要出通知告示,保证人禽安全,并提供文字及照片材料。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解放路641号上杭县医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说明: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要求执行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合格发票按月实际支付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本项目的服务期为两年。
3、其他: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